Re: [閒聊] 關於房思琪這件事 說不痛心是騙人的

作者: opcku456 (oohhh)   2017-04-29 19:47:26
※ 引述《kk0716 (莫言)》之銘言:
: ※ 引述《max6060789 (人性觀察家)》之銘言:
: : 房思琪這本書,
: : 是述說一個愛上誘姦自己的補教名師的故事,
: 我不認為他懂愛 個人認為
: 他就是一個聰明優秀 品學兼優 外貌不錯
: 家境優渥 人生順遂 75級滿分 的乖寶寶跟資優生
: 直到遇上了那位惡劣的補教名師
: 在涉世未深 情竇初開的時候 因為崇拜、欣賞
: 而與補教名師發生不倫關係的小女孩
: 誘姦 這一詞 第一次聽到 是從他父母的聲明稿
: 字面上的意思 「引誘(或誘導)發生不正當性行為」
: 簡單講 你用"誘姦自己的補教名師"
: 就是把不正當的性行為的責任 通通都推給對方的說法
父母會用引誘 會不會是因為老師的身分 足足大了兩輪?
騙一個涉世未深的小女生 發生不正當行為 這難道不算是誘騙嗎?
: 1.先說引誘的部分
: 用金錢引誘 是粗鄙的 是下流 是廉價的 是噁心的 是令人不恥的
: 但是用才華、成熟穩重、幽默風趣引誘呢??
: 那不叫引誘 我想大多數的人會改用吸引一詞 可是本質上根本相差不了多少
: 用負面的詞 就叫做引誘 用正面的詞 就叫做吸引
: 可是在我看來 引誘跟吸引 在這件事情上 根本沒有太大分別
50歲的糟老頭金錢引誘30歲女孩/50歲糟老頭很會作詞作曲吸引30歲女孩
這樣看你會覺得吸引跟引誘只是條件的不同
但是如果加上了用言詞騙拐洗腦就絕對非單純的吸引!!!
那50歲的老師會是吸引16歲的女孩跟他上床??? 用什麼才華?出一張嘴的才華!
16歲你可能無法體會他的單純 對這世界黑暗的無知
換成13歲的女孩 還會覺得老師用才華吸引他上床嗎
當你16.17歲的時候 你會有想過你的老師是垃圾嗎??
模範生受到家庭教育 心理更尊敬師長 崇拜老師並不一定是才華
是不是心裡就從沒想過老師會做壞事
老師的身分跟地位是教育 而他做了什麼楷範?
這跟有錢人跟學歷的關係不對等難道一樣嗎
: 2.再說不正當性行為
: 怎麼叫做不正當性行為?? 在這件事上 就是那位補教名師是有婦之夫
: 為什麼用誘姦 而不是用強姦
: 說白了就是這性行為是雙方合意的 而非一方逼迫另一方
: 當下不知道對方已婚嗎? 當下不能夠說不嗎?
: 那取決於自我意識 只有要不要做的問題 沒有能不能做的疑慮
: 所以我以為 用誘姦這一詞 根本在誤導 把責任通通都推給對方
: 雙方都同意的性行為 瞬間變成發生性行為 都是對方的責任??
: 不是雙方都同意的嗎?? 還是當下意亂情迷同意了
: 事後反悔了 就開始說都是對方的錯??
: 這件事 有錯的地方只有對方是已婚身分而已
你的角度似乎以一個30歲的女生介入50歲老男人家庭
{ 事後反悔了 就開始說都是對方的錯??
這件事 有錯的地方只有對方是已婚身分而已}
可是他是老師 他騙了16歲的無知少女 這件事的本質就是這裡不同
換個邏輯想
如果是60歲的阿罵講師 騙一個16.17歲的青少年上床 維持這種關係多年
少年合意 漸漸懂事後心靈受創
請問這阿罵是不是以才華吸引了這個少年??
阿罵有錯的只是他結婚了????我不討論法律上的問題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17-04-29 19:49:00
請修法未滿18不得性交 投票年齡也不要往下調降到18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4-29 19:50:00
老師也有不少滿有才華的啊,像我高中國文老師就是個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17-04-29 19:50:00
不夠成熟到可決定要跟誰性交 當然也不夠成熟到可投票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17-04-29 19:52:00
權力義務是平等的
作者: Solitary (十年磨一劍)   2017-04-29 19:53:00
國中叛逆期就覺得很多老師行為不正了,但總有人涉世未深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17-04-29 19:53:00
18歲 還是個孩子?
作者: cks332288 (cks五郎)   2017-04-29 19:53:00
不討論法律那就是只討論感情啦 已從我個人的感情上來說認為法定年齡該提到30歲30歲以下 通通是強姦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17-04-29 19:55:00
那30歲以前都不能投票 這樣好嗎?
作者: Solitary (十年磨一劍)   2017-04-29 19:55:00
作者: oooooooo8 (歐巴哥)   2017-04-29 19:56:00
第一次是被強的 不是嗎?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17-04-29 20:04:00
16歲就結婚的高職女學生很多耶將來離婚都要吉男方右肩嗎?
作者: lunchboxx (lunchboxx)   2017-04-29 20:06:00
你先統計一下有幾個高職女嫁50歲男好嗎
作者: Solitary (十年磨一劍)   2017-04-29 20:06:00
所以原PO覺得應該修法到幾歲需要為自己的性行為負責?
作者: FUCCC (FUCCC)   2017-04-29 20:12:00
我支持原Po 有些人冷血到令人無法想像那些主張認知不同的 請問詐騙集團跟被害人的認知會同嗎?三十歲的人應該要知道甜言蜜語不可信 即便對方是老師也不能強迫自己 十六歲不就是懵懵懂懂的年紀嗎
作者: heatthree (熱火三)   2017-04-29 20:16:00
某人對冷血的定義是不是有點奇怪
作者: FUCCC (FUCCC)   2017-04-29 20:18:00
那我說沒有同理心 你們十六歲可以做多少決定?這種傷害在那個年紀是可以毀人一生
作者: heatthree (熱火三)   2017-04-29 20:21:00
16歲是高一,懵懵懂懂?
作者: FUCCC (FUCCC)   2017-04-29 20:21:00
不然?
作者: heatthree (熱火三)   2017-04-29 20:22:00
看她到底當時是被迫還是願意的
作者: FUCCC (FUCCC)   2017-04-29 20:22:00
你如何看待青少年時期的人格發展?
作者: heatthree (熱火三)   2017-04-29 20:23:00
如果是被迫那當然老師道德和法律層面都有問題如果是願意的但之後後悔,那老師道德上還是有問題
作者: FUCCC (FUCCC)   2017-04-29 20:24:00
是不是該多讀點發展心理學 科普一下
作者: heatthree (熱火三)   2017-04-29 20:24:00
但她就不太能算受害者了吧
作者: cks332288 (cks五郎)   2017-04-29 20:24:00
果然還是把法定年齡提高到30歲好了 就不會有爭議惹
作者: heatthree (熱火三)   2017-04-29 20:26:00
上面也有人提到16歲就嫁人的並不少
作者: Solitary (十年磨一劍)   2017-04-29 20:27:00
沒有幫老師合理化,我請問原Po 1.林女該不該負部分責任?
作者: FUCCC (FUCCC)   2017-04-29 20:27:00
16歲被騙失身的也不少啊 你知道這其中有多少無奈?
作者: heatthree (熱火三)   2017-04-29 20:28:00
可不可以直接講一下到底哪個年齡後才不算懵懵懂懂
作者: FUCCC (FUCCC)   2017-04-29 20:28:00
你女兒16歲結婚 你會認為她從此幸福快樂?
作者: skyai (馬桶洋行)   2017-04-29 20:29:00
這位補教名師 很明顯對林的性格瞭若指掌 才敢做這種垃圾事
作者: Solitary (十年磨一劍)   2017-04-29 20:29:00
2.如果林女不該,請問你認為幾歲以後算心智成熟知道遠離
作者: FUCCC (FUCCC)   2017-04-29 20:31:00
18歲或20歲 這都不是重點 我看到的是傷害已經造成 卻有一群人忽略被害者的感受檢討被害人 認為她可以這樣 她可以那樣
作者: SeedDgas (雷姆是誰?)   2017-04-29 20:32:00
等等,所以16歲打砲是不正當的行為喔?
作者: Solitary (十年磨一劍)   2017-04-29 20:34:00
明明幾歲就是重點,是為了造成輿論推動立法的重點好嗎?
作者: FUCCC (FUCCC)   2017-04-29 20:34:00
單純打砲跟屈服權威被騙失身可以混為一談嗎
作者: cks332288 (cks五郎)   2017-04-29 20:35:00
我也認為這篇文章可能會成為未來修法的關鍵 不如大家來說說自己覺得適當的年齡好了
作者: heatthree (熱火三)   2017-04-29 20:35:00
16歲有人是自願嫁人,婚後過得也還可以
作者: FUCCC (FUCCC)   2017-04-29 20:35:00
有證據的情況下 這件事是可以被定罪的
作者: ip915010 ((@_@))   2017-04-29 20:36:00
我比較想知道補習班老師有什麼權威可以壓你,又不像學校老師可以替你打分數之類的
作者: Solitary (十年磨一劍)   2017-04-29 20:36:00
不能混為一談阿,所以開始探討心智負責年齡 請往前看好嗎
作者: heatthree (熱火三)   2017-04-29 20:36:00
16人可能也有人是被強迫
作者: FUCCC (FUCCC)   2017-04-29 20:37:00
我是回seed 是你自己沒有往前看吧
作者: heatthree (熱火三)   2017-04-29 20:37:00
兩種都有可能,我不太懂為什麼要故意忽略第一種的存在
作者: Solitary (十年磨一劍)   2017-04-29 20:37:00
有證據的話,妳所定義的權勢和法官認定的不一定相同不要再鍵盤法官了,
作者: heatthree (熱火三)   2017-04-29 20:38:00
如果她真的被強迫那就是受害者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7-04-29 20:38:00
16歲和老頭打炮可能正當 也可能不正當
作者: FUCCC (FUCCC)   2017-04-29 20:38:00
回答我 如果她是自願 為什麼她需要精神治療 為何出一本書告誡大家 為何她的父母要說她被誘姦
作者: heatthree (熱火三)   2017-04-29 20:39:00
如果她當下是同意的,那怎麼還算受害者
作者: FUCCC (FUCCC)   2017-04-29 20:39:00
我看過的就是鄉民忽略別人的痛苦 心靈創傷
作者: SeedDgas (雷姆是誰?)   2017-04-29 20:40:00
喔你的意思是她16歲的時候被騙去做了一件不正當的事嗎?
作者: heatthree (熱火三)   2017-04-29 20:40:00
就因為她之後後悔?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7-04-29 20:40:00
那你要證明和老師發生性關係->害她得憂鬱症這樣的連結才有意義吧
作者: heatthree (熱火三)   2017-04-29 20:41:00
這樣講就變成只要年輕女生當下同意但之後又後悔的話都是算男生的錯,這怎麼看都不合理吧
作者: FUCCC (FUCCC)   2017-04-29 20:41:00
書 網誌 你要說都說掰的 看精神科也是她想不開我也沒辦法
作者: heatthree (熱火三)   2017-04-29 20:42:00
她的傷害已經造成,但也要看是怎麼造成的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7-04-29 20:42:00
有人說她憂鬱症是假的嗎? 妳要不要看清楚別人的話?
作者: FUCCC (FUCCC)   2017-04-29 20:42:00
你的觀念就是當下沒告就是同意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7-04-29 20:43:00
光是她自己寫過的東西,就可以證明她父母在小時候對她精神病的態度也是"你就是XXX才會這樣"
作者: FUCCC (FUCCC)   2017-04-29 20:43:00
你是斷章取義 她也有寫跟父母感情很好和老師發生性關係->害她得憂鬱症 這部分她寫的才多吧還要我證明?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7-04-29 20:45:00
斷章取義,所以父母這樣講的時候她覺得很開心嗎?
作者: Solitary (十年磨一劍)   2017-04-29 20:45:00
請問在情感上被劈腿而自殺的人們,在交往的當下都是不自願的?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7-04-29 20:46:00
本來就是對於憂鬱症的處理沒有人在一開始給她適當的幫助,到後來她的心牆已沒人過得去
作者: FUCCC (FUCCC)   2017-04-29 20:47:00
請問這件事只是「在情感上被劈腿而自殺?」 有性侵的成分有利用權勢的成分 你是不是過分簡化問題
作者: heatthree (熱火三)   2017-04-29 20:48:00
做愛不代表一定要結婚吧
作者: FUCCC (FUCCC)   2017-04-29 20:48:00
有人說補習班老師是有多大權勢 根本就沒有看他寫的東西 同理她的感受
作者: jacktypetlan (四十四隻石獅子)   2017-04-29 20:49:00
幾歲會是重點 就是因為如果要用法律規範 歲數就是唯一能明確界定的 不然你難道要鑑定心智年齡?
作者: heatthree (熱火三)   2017-04-29 20:49:00
就算是因為劈腿而自殺,但交往當下也是同意的啊
作者: jacktypetlan (四十四隻石獅子)   2017-04-29 20:50:00
不用法律規範就只有道德譴責 能幹嘛?
作者: carnie   2017-04-29 20:50:00
大概就有點類似 有些男生會對女友說:你不給我就是不愛我
作者: FUCCC (FUCCC)   2017-04-29 20:50:00
我不認為法律訂在18或20這件事就不會發生
作者: yaokut ( )   2017-04-29 20:50:00
做愛就只是為了做愛的話,就講好遊戲規則阿 @@a
作者: heatthree (熱火三)   2017-04-29 20:50:00
這更奇妙,有做愛沒結婚的男女朋友有一大堆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7-04-29 20:51:00
我前幾篇就說惹,如果這麼多人在16-20這段期間搞不
作者: carnie   2017-04-29 20:51:00
其實我認為這兩句言情小說鳥台詞 應該也是有女生會相信
作者: heatthree (熱火三)   2017-04-29 20:51:00
每個男生都在騙女生喔
作者: FUCCC (FUCCC)   2017-04-29 20:51:00
這社會多的是老師性侵16歲以下的學生
作者: yaokut ( )   2017-04-29 20:51:00
還是認為一個16歲的女生做愛就只是為了做愛?沒有更多被
作者: jacktypetlan (四十四隻石獅子)   2017-04-29 20:51:00
從開始到現在所有人都只是在道德譴責 然後就沒了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7-04-29 20:52:00
才能性交好了(當然這和本次事件無關)
作者: carnie   2017-04-29 20:52:00
heatthree說的我正要說 有些人天生有處男處女情節偏偏她又比較心軟 覺得男友因為性慾高漲很痛苦 你覺得這時
作者: jacktypetlan (四十四隻石獅子)   2017-04-29 20:52:00
那就只能說 女森真的要好好保護自己 惹
作者: yaokut ( )   2017-04-29 20:52:00
唬弄16歲的女孩的成分在?
作者: FUCCC (FUCCC)   2017-04-29 20:53:00
我覺得可怕的是「有人認為林可以怎樣而沒怎樣」「過了很久很難查 不用譴責老師」
作者: heatthree (熱火三)   2017-04-29 20:53:00
硬掰很明顯是你,大家都看得出來誰的論述沒邏輯
作者: Solitary (十年磨一劍)   2017-04-29 20:53:00
原Po有沒有在思考? 所以你無法直觀推斷得憂鬱症的原因
作者: yaokut ( )   2017-04-29 20:54:00
所以這個老師講了遊戲規則了嗎? @@a
作者: heatthree (熱火三)   2017-04-29 20:54:00
我不是說了有兩種可能,一種是她同意,一種是她被強迫
作者: cks332288 (cks五郎)   2017-04-29 20:54:00
我覺得最可怕的是某樓的閱讀能力 真的不是反串嗎
作者: FUCCC (FUCCC)   2017-04-29 20:54:00
然後那個老師沒有強迫嗎
作者: jacktypetlan (四十四隻石獅子)   2017-04-29 20:54:00
誰覺得不用譴責老師了 從開始到現在被譴責到爆阿都跑去中摑避難了
作者: FUCCC (FUCCC)   2017-04-29 20:55:00
別篇啦 有人這樣講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7-04-29 20:55:00
不用譴責老師的根本是極少數吧
作者: carnie   2017-04-29 20:55:00
"男友說他忍得很痛苦 我看了好心疼"這句話我好像真的看過
作者: cks332288 (cks五郎)   2017-04-29 20:55:00
哪一篇
作者: Solitary (十年磨一劍)   2017-04-29 20:55:00
更無法推得憂鬱症的原因"全"是因為非自願
作者: heatthree (熱火三)   2017-04-29 20:55:00
她被騙那她當下是同意還是被強迫?
作者: FUCCC (FUCCC)   2017-04-29 20:56:00
自己找
作者: heatthree (熱火三)   2017-04-29 20:56:00
都有可能啊,被騙又被強迫那當然老師人渣沒話說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7-04-29 20:56:00
的狀況和當事人心理狀況 局外人尚沒足夠現象斷定一派覺得:根本不用想拉就是老師的錯這麼明顯妳不會看是有腦嗎??????分這兩派吧
作者: FUCCC (FUCCC)   2017-04-29 20:57:00
她的書就是這樣寫的 第一次她拒絕了老師要她用嘴
作者: heatthree (熱火三)   2017-04-29 20:57:00
但如果她被老師的甜言密語迷惑,然後同意與老師性交
作者: Kylol (讓我看看)   2017-04-29 20:57:00
你不討論法律上的問題,重點是法律定罪才能想要讓加害人受到應有的懲罰。
作者: Solitary (十年磨一劍)   2017-04-29 20:57:00
還有 不要再把書中寫的全部當作真實
作者: heatthree (熱火三)   2017-04-29 20:58:00
這樣老師還是道德有問題,但女生就不能完全算受害者了
作者: Solitary (十年磨一劍)   2017-04-29 21:01:00
片面的以書中角度 得憂鬱症直接論定非自願本來就不洽當
作者: heatthree (熱火三)   2017-04-29 21:01:00
可以停止把書中寫的完全當事實嗎
作者: vini770803   2017-04-29 21:02:00
老師沒事還能繼續教才可怕
作者: Kylol (讓我看看)   2017-04-29 21:02:00
沒有要忽略被害的感受吧, 只是本來16.7歲就有一定的行為思考能力,只是道德上該師需負全責。
作者: FUCCC (FUCCC)   2017-04-29 21:03:00
她死前強調書中內容覺對真實 她死後她的父母也承認書裡都是她發生的事 只是為了顧全家人用化名可以視為她的自白了如果不是她父母的聲明 這件也不會有這麼大的關注吧
作者: Solitary (十年磨一劍)   2017-04-29 21:04:00
她父母等於她? 她父母全盤了解情況? 她有承認書=自白?
作者: vini770803   2017-04-29 21:05:00
她父母不會最近幾年才發現她有問題吧
作者: Solitary (十年磨一劍)   2017-04-29 21:05:00
你又是她什麼人? 妳這麼肯定? 鍵盤法官後又一神作?
作者: heatthree (熱火三)   2017-04-29 21:06:00
我們都知道看事情不能只以單方面說法看
作者: Solitary (十年磨一劍)   2017-04-29 21:06:00
還有她死前強調內容絕對真實的言論在那邊? 讓我拜讀一下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7-04-29 21:06:00
簡單來說,就是我上面說的分那兩派拉不要再幫人扣帽子什麼挺老師了,看到就想笑
作者: FUCCC (FUCCC)   2017-04-29 21:07:00
網路有她的訪問 有人問她內容是不是真的可以自己找一下嗎 說別人鍵盤法官好歹也查一下資料
作者: vini770803   2017-04-29 21:08:00
不解樓上有人篤定把書當作事實真相啊?指責其他人言論
作者: FUCCC (FUCCC)   2017-04-29 21:09:00
明明就是有證據 被討論過的事情要被說成我自己想的書 她在ptt上發的文 網誌 很多東西可以佐證
作者: Solitary (十年磨一劍)   2017-04-29 21:09:00
有沒有要證實一件事情為真還要別人找阿? 沒有的事怎找到
作者: heatthree (熱火三)   2017-04-29 21:11:00
如果一個人的說法就代表所有的事實,那應該不需要辦案人員了
作者: FUCCC (FUCCC)   2017-04-29 21:11:00
不然你看一下新聞好了 我記得有播她推薦她的書 有人提問好啦 加油 多充實自己
作者: cks332288 (cks五郎)   2017-04-29 21:12:00
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Solitary (十年磨一劍)   2017-04-29 21:17:00
不好意思 沒有看到如你所說作者承認全部真實 請你舉證作者只有說改編真實事件 看到改編二字了嗎?
作者: FUCCC (FUCCC)   2017-04-29 21:18:00
作者: Solitary (十年磨一劍)   2017-04-29 21:19:00
命題:如果全部為真 老師就已經犯法了 請你思考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7-04-29 21:20:00
沒發現昨天開始新聞都不寫全名+照片馬賽克了嗎?
作者: FUCCC (FUCCC)   2017-04-29 21:21:00
https://youtu.be/P-yWeC-SuRo馬賽克是保護「被害人」不要連幾分幾秒還要我告訴你
作者: heatthree (熱火三)   2017-04-29 21:23:00
第一支影片她只有說「李國華」的原形是她認識的老師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7-04-29 21:23:00
真的不告訴喔 我在等說QQ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7-04-29 21:24:00
一句話的證據要花人30分鐘看完,蒸蚌
作者: FUCCC (FUCCC)   2017-04-29 21:24:00
不然她要說「我被XX誘姦 才寫了這本書」?
作者: tin989 (大張哥)   2017-04-29 21:25:00
嗯……16歲孩子的閱歷與判斷能力還不是很充足
作者: emma369 (別亂丟水球)   2017-04-29 21:25:00
到底一堆人是把16歲女生想得多蠢,會蠢到覺得老師想跟她
作者: FUCCC (FUCCC)   2017-04-29 21:25:00
你們寧可長篇大論也不願看看事實的真相我覺得我根本在浪費時間
作者: heatthree (熱火三)   2017-04-29 21:26:00
所有F大知道事實的真相?
作者: emma369 (別亂丟水球)   2017-04-29 21:26:00
已經有過性經驗時還曾經覺得天雷滾滾很痛心她們為什麼要
作者: jacktypetlan (四十四隻石獅子)   2017-04-29 21:26:00
對付人渣道德譴責沒用 如果要修法本來就是討論年紀
作者: yaokut ( )   2017-04-29 21:27:00
第一次是被硬逼得吧 @@a
作者: Solitary (十年磨一劍)   2017-04-29 21:27:00
1.妳只能說書中內容真實發生 但作者沒有說是全部真實ok?
作者: jacktypetlan (四十四隻石獅子)   2017-04-29 21:27:00
在那邊說16歲不蠢blabla的 你到是說說 防止的方法阿還是只有道德譴責之後什麼都沒有 風頭過了馬照跑
作者: heatthree (熱火三)   2017-04-29 21:27:00
角色原型是誰絕對不代表書中角色做的每一件事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7-04-29 21:27:00
嗯 我看法還是依樣,就我上面說那兩派
作者: jacktypetlan (四十四隻石獅子)   2017-04-29 21:28:00
一下有人說16歲純真被騙 一下有人說16沒那麼蠢
作者: heatthree (熱火三)   2017-04-29 21:28:00
原型都有做,你說的證據不會就這樣吧
作者: emma369 (別亂丟水球)   2017-04-29 21:28:00
誰要告訴你防止的方法了?我從頭到尾都不覺得老師該負全責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7-04-29 21:28:00
看個訪談影片就知道事實的所有真相,通靈王是你?
作者: Solitary (十年磨一劍)   2017-04-29 21:29:00
沒人說書為虛擬 但你怎麼保證情節全部真實?(作者也沒說
作者: emma369 (別亂丟水球)   2017-04-29 21:29:00
儘管老師道德上有瑕,但不代表他要為這起事件負全責OK?
作者: FUCCC (FUCCC)   2017-04-29 21:29:00
「我從頭到尾都不覺得老師該負全責」出現了 不要說我扣帽子 閱讀能力有問題
作者: carnie   2017-04-29 21:30:00
老師最應該對自己的老婆負責 應該離婚放老婆自由
作者: emma369 (別亂丟水球)   2017-04-29 21:30:00
16歲了已經不能完完全全算是小孩了她有部分是可以決定的
作者: FUCCC (FUCCC)   2017-04-29 21:30:00
有人要我證明她說過書裡情節不是杜撰後面加進來的看一下前面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7-04-29 21:31:00
他已經回答改編了啊,所以哪邊是真實哪邊是改變??改編
作者: vini770803   2017-04-29 21:31:00
她當初為啥不真正向外協助 寫書讓大眾知道但不讓真正有問題的人受到法律制裁
作者: Solitary (十年磨一劍)   2017-04-29 21:31:00
FCCC才該加強一下閱讀能力吧 非全部真實=/=虛擬杜撰請問FCCC你有沒有學過何謂邏輯 集合?
作者: FUCCC (FUCCC)   2017-04-29 21:33:00
前情提要一下 只需要證明第一次是強迫發生就好
作者: heatthree (熱火三)   2017-04-29 21:33:00
如果她本身當時也是願意的話,那的確不該把全部責任
作者: mayangel (Sharon)   2017-04-29 21:33:00
光是老師是已婚身分就犯法了
作者: Solitary (十年磨一劍)   2017-04-29 21:33:00
這個你也無法證明是否為真 除非你能證明小說全部為真
作者: FUCCC (FUCCC)   2017-04-29 21:34:00
So 你的閱讀能力有問題 記憶也有問題
作者: vini770803   2017-04-29 21:34:00
fc的推文是她身邊的熟人嗎 怎麼確定書中 她影片所說的話完全100%真實 死者她自己不都說父母都不完知道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7-04-29 21:34:00
已婚的身分也只有妻子能提告妨礙家庭,通常我看是會和解
作者: SapiensChang (Sapiens~)   2017-04-29 21:35:00
16歲到底矇矇懂懂什麼罷了....
作者: mayangel (Sharon)   2017-04-29 21:35:00
我完全能理解為什麼林不想說被性侵,因為說出來大社會大眾根本不相信,看看現在有多少人在檢討受害者就知道了
作者: Solitary (十年磨一劍)   2017-04-29 21:35:00
沒關係 就讓各位看官評斷我跟你之間的對話即可
作者: FUCCC (FUCCC)   2017-04-29 21:35:00
我們只是討論他是不是自願 這點很明顯吧
作者: emma369 (別亂丟水球)   2017-04-29 21:36:00
有人要論已婚身分犯法?要這樣講犯法的不止老師還有林喔
作者: heatthree (熱火三)   2017-04-29 21:36:00
F大你提的證據根本都沒說書中「全部」情節為真啊
作者: Solitary (十年磨一劍)   2017-04-29 21:36:00
對 對於自願不自願 對於無法證實的事件 我不會下評斷
作者: MadCaro (實踐!!不接寵物溝通謝謝)   2017-04-29 21:36:00
看到鄉民肌肌歪歪說年輕女生同意又反悔然後把責任推給男生,啊是不會管好小頭不要跟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喔?!
作者: FUCCC (FUCCC)   2017-04-29 21:37:00
至少證明「非自願」為真 這就我放影片的目的失憶?
作者: Solitary (十年磨一劍)   2017-04-29 21:37:00
但我對你所懷疑的是妳僅從書中就能評斷林的真實情況沒有 妳沒有證實的非自願為真
作者: FUCCC (FUCCC)   2017-04-29 21:38:00
好像是你要我證明「非自願」的吧 然後又說又不一定全部為真
作者: lineve   2017-04-29 21:38:00
不知道為甚麼有人就是要檢討被害者 這就是許多被性侵的人走不出來的原因吧...
作者: heatthree (熱火三)   2017-04-29 21:38:00
是不是自願無從得知啊,作者本人完全沒說這段情節是事實
作者: Solitary (十年磨一劍)   2017-04-29 21:38:00
既然書中情節並非全部為真 妳就不能以書中情節判斷非自
作者: MadCaro (實踐!!不接寵物溝通謝謝)   2017-04-29 21:39:00
1.不要跟未成年少女/少年發生性行為2.身為老師不要跟學生發生性行為做到這兩點你需要擔心被推卸責任嗎?!
作者: vini770803   2017-04-29 21:39:00
老師沒事才讓人費解 她當初的不願意為啥還不該愛上(斯德哥爾摩症)所以一次後還有很多次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7-04-29 21:39:00
這篇有人檢討被害者嗎? 我一定是漏看了
作者: FUCCC (FUCCC)   2017-04-29 21:39:00
有喔 還有人說老師不用負責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7-04-29 21:40:00
未成年少女是誰? 書裡的角色嗎?
作者: heatthree (熱火三)   2017-04-29 21:41:00
沒人確定真相為何,提出其他可能就叫檢討被害者?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7-04-29 21:41:00
明明就是寫不負"全責",原來是浪費時間在跟閱讀有問題的人
作者: Solitary (十年磨一劍)   2017-04-29 21:41:00
FCCC的邏輯? 請問是誰說老師不用負責?
作者: FUCCC (FUCCC)   2017-04-29 21:41:00
你看完影片跟書 還說又不一定是「非自願」 我也是服了鄉民的下限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7-04-29 21:42:00
那個...我真的沒看到誰說老師不用負責...
作者: FUCCC (FUCCC)   2017-04-29 21:42:00
Emma369 這樣可以證明你閱讀能力有問題了吧「我從頭到尾都不覺得老師該負全責」
作者: heatthree (熱火三)   2017-04-29 21:43:00
f大只會二分法嗎,不負全責跟不負責不一樣喔
作者: FUCCC (FUCCC)   2017-04-29 21:43:00
誰的閱讀能力有問題很明顯了吧
作者: Solitary (十年磨一劍)   2017-04-29 21:43:00
大家只覺得是FCCC妳的邏輯集合與眾不同 蒸蚌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7-04-29 21:44:00
對不起,我真的笑了XDDD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7-04-29 21:44:00
原來 不用負責=不用負全責,感謝FU大為國文做跨時代的解釋
作者: FUCCC (FUCCC)   2017-04-29 21:44:00
你的閱讀能力也很特別
作者: Solitary (十年磨一劍)   2017-04-29 21:44:00
不用負"全"責=不用負責 我都不知道集合是什麼了
作者: vini770803   2017-04-29 21:44:00
你為啥認為她有時間寫書向外訴說自己悲慘經歷 但自己卻姑息這人放任他繼續傷害別人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7-04-29 21:45:00
還以為這篇推文有什麼不一樣的,不浪費時間討論了XDD
作者: heatthree (熱火三)   2017-04-29 21:45:00
影片完全沒說非自願是事實,你還一直拿影片當佐證?
作者: FUCCC (FUCCC)   2017-04-29 21:45:00
只剩這個了嗎?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7-04-29 21:45:00
我真的以為自己漏看,來回看推文好多遍,結果妳貼那
作者: lineve   2017-04-29 21:45:00
大家在玩文字遊戲啊= = 事實上這位老師就是引爆點阿
作者: Solitary (十年磨一劍)   2017-04-29 21:46:00
其實看到FC妳的言論邏輯 我突然喪失與妳討論的興趣了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7-04-29 21:46:00
句,我整個傻眼然後笑出來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7-04-29 21:46:00
然後說另一個證據,丟了一個30分鐘的影片說自己找
作者: lineve   2017-04-29 21:46:00
社會環境、父母的理解與否 都是壓垮他的稻草
作者: areysky (>>)   2017-04-29 21:46:00
如果是一切的根源 為什麼不用負全責 好奇
作者: FUCCC (FUCCC)   2017-04-29 21:47:00
好啦 你們繼續這樣
作者: heatthree (熱火三)   2017-04-29 21:47:00
不負全責代表不把所有責任歸給他,但還是要負責好嗎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7-04-29 21:48:00
那個,我認真問最後一個問題喔
作者: Solitary (十年磨一劍)   2017-04-29 21:48:00
高一高中數學 邏輯 集合與真值表 推薦給妳 其他不多說了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7-04-29 21:48:00
簡單來說,事件發生父母、身邊親友諒解與否都有一部分吧
作者: emma369 (別亂丟水球)   2017-04-29 21:48:00
負責跟負全責一樣喔?????
作者: FUCCC (FUCCC)   2017-04-29 21:48:00
你才去上國語 道德與公民
作者: osmanthusjo (觀念快扭曲了)   2017-04-29 21:49:00
推 16歲跟30差很多,尤其台灣小孩16還很單純
作者: heatthree (熱火三)   2017-04-29 21:49:00
如果女方是被強迫的,那當然老師負全責
作者: lineve   2017-04-29 21:49:00
父母也是受害者 如果他父母都一帆風順 是很難理解精神病患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7-04-29 21:49:00
不回答 看來答案很明顯了,大家可以回家啦
作者: FUCCC (FUCCC)   2017-04-29 21:51:00
肥宅你有出門嗎
作者: areysky (>>)   2017-04-29 21:52:00
文字的使用真的很妙 如果改說負最大責任這樣是不是大家就能就能接受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7-04-29 21:52:00
妳還是承認自己漏看字吧XDD
作者: Solitary (十年磨一劍)   2017-04-29 21:53:00
套一句名言 中央八成 地方兩成
作者: FUCCC (FUCCC)   2017-04-29 21:54:00
你看看emma369的其他推文 語意就是如此
作者: emma369 (別亂丟水球)   2017-04-29 21:54:00
想證明別人閱讀能力有問題結果反而證明到自己的有問題www
作者: FUCCC (FUCCC)   2017-04-29 21:55:00
你看看你前面寫了什麼
作者: emma369 (別亂丟水球)   2017-04-29 21:55:00
拜託妳不要再硬拗了,很不好看
作者: Solitary (十年磨一劍)   2017-04-29 21:55:00
emma妳好可憐喔 FCC居然會揣測妳的想法耶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7-04-29 21:55:00
哪一句推文...我只看到他說了老師道德有瑕疵.....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7-04-29 21:56:00
回arey,如果老師是強姦、或能證明有威脅利誘的的事實,那當然
作者: jorGGWP (米老鼠)   2017-04-29 21:56:00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7-04-29 21:57:00
恩,所以沒人說老師不用負責,對吧?
作者: creakcreak (吱吱吱吱)   2017-04-29 21:57:00
所以現在事情的真相到底是什麼? 感覺現在消息來源只有書、訪談和父母 不知道真相本來就不好隨意評斷阿 搞錯反而增加了一個輿論被害者怎麼辦?
作者: FUCCC (FUCCC)   2017-04-29 21:57:00
所以你可以接受所以老師不用負全責?
作者: Solitary (十年磨一劍)   2017-04-29 21:58:00
所以我也不意外FUCC會如何以自身想法揣摩林女事件了
作者: FUCCC (FUCCC)   2017-04-29 21:58:00
我在這裡留言錯字一堆我都沒管的 我覺得語意一樣打負責為何不可?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7-04-29 21:59:00
這要看事實是什麼,而事實仍在霧裡
作者: nrxadsl (異鄉人)   2017-04-29 21:59:00
還有我是全知全能上帝派在噓,這篇太猛了
作者: heatthree (熱火三)   2017-04-29 21:59:00
不就說了看女方到底是自願還是被迫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7-04-29 21:59:00
所以是入戲太深的書迷,好了大家可以回家了
作者: lineve   2017-04-29 21:59:00
你們在玩啥文字遊戲啊= = 林奕含和其父母都是受害者阿
作者: diiky (老蝌蚪)   2017-04-29 22:00:00
所以說ptt檢討受害人最厲害了
作者: FUCCC (FUCCC)   2017-04-29 22:00:00
無聊不知道在高潮什麼
作者: areysky (>>)   2017-04-29 22:01:00
遺憾的是無法證明了 除非另一個當事人自白
作者: lineve   2017-04-29 22:01:00
他影片是說關於房思琪是不是他本人 她拒絕回答這個問題我就覺得 是就是、不是就不是 說拒絕回答 很奇妙
作者: heatthree (熱火三)   2017-04-29 22:02:00
提出其他可能就叫檢討受害者的話,全世界的律師 法官警察 都在檢討受害者
作者: emma369 (別亂丟水球)   2017-04-29 22:03:00
有些人把寫作這件事看得太單純,作者本來就可能多少把自
作者: heatthree (熱火三)   2017-04-29 22:03:00
不要完全相信單方面說法
作者: emma369 (別亂丟水球)   2017-04-29 22:04:00
投射到角色裡,有些是自己的個性有些是經歷,到底是不是
作者: FUCCC (FUCCC)   2017-04-29 22:05:00
學說人話了?
作者: emma369 (別亂丟水球)   2017-04-29 22:05:00
本就很難說得清。因為別人拒絕回答就斷定書中內盡為真也是蠻妙...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7-04-29 22:06:00
當作我好言相勸吧,雖然妳不認,但相信妳自己心裡也明白自己邏輯有點不通了
作者: emma369 (別亂丟水球)   2017-04-29 22:06:00
而且有看她文章的人就能知道她會渲染美化自己的經歷,像
作者: lineve   2017-04-29 22:07:00
因為他fb寫的文章、影片、及書的內容 都有一致性...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7-04-29 22:07:00
我想說的是妳說的狀況當然也有可能,搞不好明天就又
作者: FUCCC (FUCCC)   2017-04-29 22:07:00
你是?找不到語病了?
作者: emma369 (別亂丟水球)   2017-04-29 22:07:00
這樣的人寫的文章當興趣看看可以,拿來當證據就別了吧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7-04-29 22:08:00
而這裡目前和妳持反對意見的人只是在說,如果沒有一
作者: FUCCC (FUCCC)   2017-04-29 22:08:00
我的邏輯貫徹始終 倒是你建設性的發言在?
作者: FUCCC (FUCCC)   2017-04-29 22:10:00
好喔 晚安
作者: lineve   2017-04-29 22:10:00
不過大概沒人想編造故事及自殺來讓人學會重視精神病吧
作者: heatthree (熱火三)   2017-04-29 22:11:00
f大的邏輯的確貫徹始終,只是是貫徹始終的有問題
作者: FUCCC (FUCCC)   2017-04-29 22:11:00
但是我想做正事了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7-04-29 22:12:00
別這樣,戰的正熱時承認自己看錯字是很難的
作者: FUCCC (FUCCC)   2017-04-29 22:12:00
大家自有公論
作者: emma369 (別亂丟水球)   2017-04-29 22:12:00
她有說她自殺是為了讓人重視精神病嗎?
作者: areysky (>>)   2017-04-29 22:12:00
小說內容當證據當然是站不住腳的 不過絕對可以參考看過她平常寫的東西我倒是不覺得有渲染美化什麼經歷就是
作者: FUCCC (FUCCC)   2017-04-29 22:13:00
你不是要結束? 我沒有看錯字老師要負全責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7-04-29 22:13:00
我是回heat大....妳的話,我的確沒有更多話想說了
作者: testutw (末撤)   2017-04-29 22:13:00
浪費時間想辯贏人實在是夠蠢了
作者: s10153524   2017-04-29 22:14:00
太神啦
作者: FUCCC (FUCCC)   2017-04-29 22:14:00
別這樣,戰的正熱時承認自己看錯字是很難的原來你也會打錯字啊 回heat這樣寫?
作者: lineve   2017-04-29 22:15:00
恩~她FB有寫啊 她用自身經歷告訴大家不要對精神病汙名化
作者: vini770803   2017-04-29 22:15:00
為啥有人篤定你把自己當成是當事人嗎?還是你她身邊朋友完全了解她心理狀態嗎 我看她父母都不了解
作者: FUCCC (FUCCC)   2017-04-29 22:15:00
你要記取我的教訓打完字多看幾遍
作者: no10 (Sandy)   2017-04-29 22:15:00
推這一篇,這才是人該說的話!感謝原po!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7-04-29 22:16:00
heat大看得懂就好囉
作者: FUCCC (FUCCC)   2017-04-29 22:16:00
到時候被鄉民酸就不好囉~
作者: emma369 (別亂丟水球)   2017-04-29 22:17:00
渲染美化這回事,我只能說她很會運用文字,但還不夠會,y不到完全不著痕跡到不讓人發現的地步。我姐就說一開始還
作者: heatthree (熱火三)   2017-04-29 22:19:00
反正總結最主要的一點,不要完全相信小說裡的單方說法更何況作者本人也沒說小說情節完全是真的
作者: emma369 (別亂丟水球)   2017-04-29 22:19:00
好,可是後來發現她怎麼幾乎每篇網誌都在偷偷表露自己很每這回事(可能寫別人會一直看她或是說她很美這樣
作者: sharkshana   2017-04-29 22:21:00
謝謝F大 讓我的恐女症又能上昇一個階段了
作者: chogosu (nickname)   2017-04-29 22:22:00
一開始老師就不該做引誘的動作,而不是引誘後怪女方上鉤不懂拒絕
作者: vini770803   2017-04-29 22:22:00
不解有人完全相信小說 但當事人為啥不報案是有啥原因不能報案 反而喪失焦點
作者: lineve   2017-04-29 22:23:00
因為林奕含漂亮有才華 讓這個悲劇更令人難以下嚥 引發大家對狼師的憤怒與精神病的重視
作者: areysky (>>)   2017-04-29 22:26:00
覺得自己美算什麼渲染美化經歷 阿 不過這不是重點 離題了 就此結束這討論
作者: emma369 (別亂丟水球)   2017-04-29 22:28:00
AR我只是舉出一個她文章會偷偷讓你對她產生美好感覺的例子OK?其他內容是沒有只是貼上來很長串不想貼,懂?*不是沒有
作者: areysky (>>)   2017-04-29 22:30:00
不懂 事實上我看完他文章是一點美好感覺也沒有
作者: lineve   2017-04-29 22:31:00
我不覺得林奕含的文字讓我覺得她很美好 反倒是讓我心情差不過似乎是emma把自己的姊姊投射到林奕含身上了
作者: princepisces (雙魚座)   2017-04-29 22:32:00
Fuccc每篇都在崩潰 展現自己的與眾不同欸
作者: lineve   2017-04-29 22:32:00
漂亮的人本來就會引起大家注意的 世界就是這樣不公平
作者: princepisces (雙魚座)   2017-04-29 22:33:00
真以為只有老師要負責啊 她自己 她父母 都不用啊?別一廂情願了
作者: emma369 (別亂丟水球)   2017-04-29 22:33:00
妳自己都說了啊,因為她美又有才華所以能讓大大家對她產生更多的同情,事實證明就是這樣啊,關投射我姐闢是...
作者: areysky (>>)   2017-04-29 22:36:00
以自殺的結局來看 決不會是一人一事能負全責 但是我還是認為源頭要負最大責任
作者: emma369 (別亂丟水球)   2017-04-29 22:36:00
很多人不就是因為她長的美又被她的文章感染才這麼同情她?
作者: runtmc (胖子不會飛.....)   2017-04-29 22:38:00
呵呵 典型魯蛇的想法啊,得不到就說被騙了
作者: cheeeers (風和日麗)   2017-04-29 22:38:00
推文某人覺得自己高一好棒棒都懂得分辨是非了,所以覺得全天下16歲女孩沒大家想得這麼蠢,呵呵類推是可以這樣用喔
作者: runtmc (胖子不會飛.....)   2017-04-29 22:39:00
根本女蘇美
作者: emma369 (別亂丟水球)   2017-04-29 22:40:00
所以樓上上覺得16歲女生認為跟已婚老師上床很正常?請問你16歲是這麼認為的嗎?
作者: acpupu (shabadibiduwabadiyeah)   2017-04-29 22:46:00
話說我高中的時候(16 17)就深刻的體會到了「老師也不過就是一般人,沒什麼好因為一個人有「老師」身份就尊敬他」這件事
作者: cheeeers (風和日麗)   2017-04-29 22:46:00
某e覺得一個人的行爲只需要從理性層面思考,都不需要考慮在那個情境下她經歷了多少情感層面的拉扯,你又不是她,這世上就是有人不夠理性,也就是妳口中的蠢囉,不過妳這個高一就好棒棒的人怎麼樣也是無法理解的對吧
作者: acpupu (shabadibiduwabadiyeah)   2017-04-29 22:47:00
所以要概括說高中生不諳世事這我不太同意
作者: lineve   2017-04-29 22:47:00
不要用自己的眼光看世界 多思考多看書吧
作者: cheeeers (風和日麗)   2017-04-29 22:50:00
呵呵我16歲怎麼想重要嗎?難道我16歲覺得錯誤的事就代表全台灣的16歲女孩都會知道嗎?
作者: acpupu (shabadibiduwabadiyeah)   2017-04-29 22:52:00
不過我也認同用經驗的差距誘導無知的人做出錯誤的決定(簡單來說就是欺騙新手)絕對需要被譴責
作者: shantae (momo)   2017-04-29 22:52:00
作者: emma369 (別亂丟水球)   2017-04-29 22:52:00
呵,所以你16歲到底知不知道這是錯的啊幹嘛不敢講清楚
作者: staffordan (寶可夢)   2017-04-29 22:53:00
那些沒口德的,好好關心未來的另一半會不會也是受害者,這時候不挺女孩,抵制狼師,未來不會有人同情你。
作者: lightingray (lightingray)   2017-04-29 22:59:00
抵制狼師?家屬快把狼師名字公布啊,不然要抵制誰
作者: cheeeers (風和日麗)   2017-04-29 23:00:00
喔我認爲如何很重要嗎?說白點干妳屁事啊。我也不想揣測這篇文女主角到底是聰明還是蠢,只是看到有人用自身經驗類推所有人都該跟她一樣覺得很噁心罷了。
作者: emma369 (別亂丟水球)   2017-04-29 23:01:00
是否該發起調查16歲知道不該跟已婚老師上床的人到底有多少?爭這個有夠白吃,國中生發現自己爸媽外遇都知道要崩潰別貶低16歲高中生的智商好嗎你
作者: RavenRabbito (雷文雷彼兔)   2017-04-29 23:06:00
這不是選哪個邊站的問題吧?
作者: facefear (自覺)   2017-04-29 23:06:00
https://youtu.be/E7QDuuAS82M 【啪啪啪 PAPAPA 】
作者: lineve   2017-04-29 23:08:00
這是個別差異的問題 個別差異來自於家庭與教育 多讀書好嗎況且這件事還牽涉到權力議題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7-04-29 23:10:00
16歲和已婚老師上床,有可能知道後果,也可能不知道
作者: cheeeers (風和日麗)   2017-04-29 23:10:00
好啦那按照某人邏輯,16歲就該知道的事,那爲什麼各年齡層外遇事件還層出不窮?這世界不就是有人明知道是錯誤的,但還是深陷其中嗎?但某人的理解是:我不管我16歲就好棒棒,全世界的人一定都跟我16歲一樣理性凌駕感性啦!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7-04-29 23:11:00
"16歲和老師上床正常嗎?"這個問題的答案是這個可能正常,也可能不正常,只看年齡無法看出什麼
作者: j9517823 (邊緣人)   2017-04-29 23:14:00
也沒人保證16歲就看不懂 26歲就能看懂 所以通通算誘姦?那狼師的老婆有資格追究小三責任嗎? 還是說不行?
作者: fry434art037 (Sharon)   2017-04-29 23:19:00
為什麼要針對一個16歲的少女是不是知道不該跟中年已婚男人上床啊!重點是一個心智年齡明顯高於16歲少女的中年已婚男人居然管不住自己的下體還誘騙少女吧
作者: emma369 (別亂丟水球)   2017-04-29 23:19:00
所以你的意思是老師要為對方不該有的感性負責嗎?既然如此
作者: Arnol (還是太淺了)   2017-04-29 23:19:00
道德過不了關 不過法律上沒事呀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7-04-29 23:22:00
那45歲可以誘騙22歲嗎
作者: cheeeers (風和日麗)   2017-04-29 23:22:00
年齡本來就看不出什麽+1。16歲她有可能懂,有可能不懂,也有可能懂但因爲其他因素(情感、權力)讓她深陷其中。所以某e覺得她16歲就懂的事,女主角怎麼可能不懂?呵呵原來還可以這樣推論喔?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7-04-29 23:23:00
22歲大概也沒啥社會經驗,我認識女生也很多到這年紀對性愛都懵懵懂懂
作者: j9517823 (邊緣人)   2017-04-29 23:24:00
所以不推論 用法律來看 16歲有性自主 還要講被誘騙嗎?
作者: daylight9157 (Yokusoku)   2017-04-29 23:25:00
就我的看法而言,老師有錯,但,不能把錯全部歸責於老師身上。老師錯是錯在,他具有「老師」的這個身分,道德層面上本就不該與學生有過於親密的接觸,更不用說他還有家庭。但他跨越了這條道德界線。女方錯在為什麼「她對老師從景仰變成愛」,推文很多人都說「16歲了,還是懵懵懂懂的年紀嗎?」難道「絕對不可能」是嗎?一個人的個性與想法往往源自於家庭、成長背景影響。我們不是她,我們難道又能夠只靠我們片面的觀察這整件事情然後用篤定的口吻說「這件事情,一定就是誰是誰非」嗎?
作者: cheeeers (風和日麗)   2017-04-29 23:26:00
呵呵誰扯除罪了?我有合理或正當化所有感性拉扯下做出的行爲嗎?就是單純覺得你的類推讓人呵呵啊,某e到底看不看得懂啊推daylight大
作者: staffordan (寶可夢)   2017-04-29 23:28:00
狼師有哪些人,心照不宣。不懂去買書看看。李國華?說不定就在身邊呢!
作者: heatthree (熱火三)   2017-04-29 23:46:00
連真相為何都不知道,是要怎麼決定該挺誰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04-29 23:56:00
不用挺誰啊 就只能儘量不要再讓下一個出現了 雖然困難但至少要嘗試
作者: leon50504 (leon50504)   2017-04-30 00:01:00
一堆嗜血鄉民又在檢討受害者,老師已婚又不自重才是重點好嗎
作者: heatthree (熱火三)   2017-04-30 00:02:00
老師道德淪喪不代表學生完全沒問題啊
作者: kaitooru (漁夫)   2017-04-30 00:08:00
女學生愛上自己是活該嗎,身為老師會不知道自己的界限,還是看少女情懷總是溼,年年新人投苞真無奈,反正人面狼心,吃完了還是人人稱師。
作者: modjo (Sammy Sammy Oi Oi )   2017-04-30 00:27:00
年齡跟地位都不對等 這種還能譴責女方我也真是服了保佑各位的女兒都不會遇到這種只想要騙上床的中年人
作者: klyuch (Meeko)   2017-04-30 00:34:00
如果是跟同年齡的高中男生,我覺得那是人生經驗;但是一個年紀可以當父親,又是老師的人,去做這樣的事,是在傷害他的價值觀。未成年女學生愛上有家庭的男老師,老師應該要做的是讓他理解正常的男女關係,應該要避嫌;就算真的愛上女學生,也要等女學生成年了想清楚了,雙方已經不是師生關係了再來繼續交往。重點是這老師根本不是真心愛護他,是在玩他;難道不
作者: ya8957 (餵公子吃烤肉)   2017-04-30 00:38:00
我認同你,原原po根本徐重仁講幹話
作者: klyuch (Meeko)   2017-04-30 00:38:00
懂事的女學生有錯?
作者: yingrain (麗莎)   2017-04-30 00:42:00
師生關係、未成年、年齡差距這樣,問題絕對在男方
作者: j9517823 (邊緣人)   2017-04-30 01:00:00
如果女學生完全沒錯 那誘姦是否等同強姦?
作者: jojojojojo (5-個-JO)   2017-04-30 01:25:00
什麼樣的男人會和16歲的女孩上床?26?36?46?不是兩小無猜的年紀都令人髮指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7-04-30 01:34:00
令人髮指XDDD我同意男老師和女學生發生關係不適當 已婚更不適當但假如不是師生關係 也不是已婚 ,僅僅是年齡差距這樣就會令人髮指? jojo大的推文感覺也有不合理處
作者: sunina77 (sunina77)   2017-04-30 01:38:00
被一個自己崇拜的老師甜言蜜語,不管幾歲女生都有可能被騙去何況只有16歲,這有什麼好懷疑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7-04-30 01:39:00
這樣好了 那麼法國總統候選人馬克洪的夫人也令人髮指?他在17歲時愛上大自己20多歲的女性這種用年齡來當理由的論述合理性還不夠必須要說的是 我同樣反對本案個案的情形但我批判的焦點是師生戀、是已婚、是權力不對等至於年齡 只要符合法律規定,很難以此作為理由
作者: sunina77 (sunina77)   2017-04-30 01:46:00
其實一個人用欺騙的方式使對方上鉤,那也不應該檢討被騙的那個人
作者: xutsm788 (風行雲流)   2017-04-30 02:02:00
狼師必須找出
作者: linlinna (linnchirc)   2017-04-30 02:05:00
插進去抽不回,因為他是從下體進到靈魂深處的人
作者: dsa888888 (KurumiNZXT Kraken X61 C)   2017-04-30 02:12:00
社會過度捧教師的地位,導致年輕人看不到現實。教師和我們一樣都是人,做出那種事也是理所當然。換句話說太過保護年親人導致他看不到現實的黑暗面。被騙只能說不意外,要改要罵就罵教育
作者: sebepla08   2017-04-30 02:16:00
完全搞錯重點,重點是這個老師是垃圾,而不是高中女生很容易被騙一面高喊女權,一面宣稱小女生無知,就跟中華民國宣稱尊重人權一樣可笑
作者: Pictor (Pictor)   2017-04-30 07:47:00
看到有一些人到現在還在檢討被害人不遺餘力,就知道林當初為何不想公開控訴了
作者: anitmain (【Madoka】)   2017-04-30 08:24:00
如果書裡的資訊沒有經過改編的話,是從12、13歲開始,歷經5年,直到成年18、19歲結束;對比父母聲明,今年26歲,是8、9年前的事情導致生病,我覺得這個時間點還蠻吻合的...但這一切都令人非常遺憾、難過至極,不管是疾病或事件,都讓我感到揪心又不捨。
作者: mayangel (Sharon)   2017-04-30 08:41:00
重點是我把女兒送去家教,是提升成績,不是教到床上。光是這樣,這位成年教師就要負全責,如果身為師長根本不應該對女生下手!!!爭的什麼女生是否自願的是還有沒有羞恥心啊!!
作者: sloth17 ( sloth)   2017-04-30 08:49:00
長大了才知道大部分的老師是個廢物
作者: WatchNick (Nick)   2017-04-30 08:59:00
所以你認為社會上的老少配都是誘姦嗎
作者: wang460313 (親)   2017-04-30 09:02:00
大部分老師是廢物??? 樓上的思想會不會太偏頗
作者: deadeye   2017-04-30 09:30:00
那些覺得17已經很懂事很有判斷能力的大概都是同個年齡階段的小孩吧
作者: WindSucker (抽風者)   2017-04-30 10:42:00
歧視姊弟戀
作者: DDemi (Demi)   2017-04-30 12:09:00
16歲還很單純好嗎,以她的成長環境是要對險惡面了解到哪裡去,一堆高標準神人,你們16歲的時候是有多厲害,檢討被害人這麼優等嗎
作者: irenes (我是來告別的)   2017-04-30 12:22:00
推這篇!我十六歲根本也就是只會讀書的好學生,連A片都沒看過,對這世界也以為很美好。對很多家長保護很好的孩子來說,根本什麼都還不真正認識
作者: army99 (faith)   2017-04-30 13:39:00
狼師這種行為受害者應不在少數,但看這種討論串,誰又敢出來公開自己的經驗?
作者: alliana (溪名)   2017-04-30 16:07:00
16歲會不知道不該做小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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