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erttrew (發點優文賺P幣)》之銘言:
: 看到許多人指責補習班老師
: 但你有沒有想過
: 你指責抨擊老師的這種道德感
: 也許就是造成林奕含如此痛苦的來源?
: 林奕含到底做了什麼讓她自己如此痛苦?
: 和老師交往後,然後被老師甩?
: 這樣就痛苦嗎?
: 還是
: 和老師交往後,發生性關係,然後被老師甩?
: 我想可能是後者
: 多了那個性關係
: 不知道增加了多少沉重的壓力和陰影
: 而這樣的壓力從何而來?
: “我被玩弄了”
: “我付出了身體卻被拋棄”
: “我好髒”
: “我竟然做了那種事情”
我不知道書中有多少真實性,但書中與FB投射到現實裡的痛苦是共通的
既然父母特地通過出版社指認誘姦,與書中指控是一致的,那就以此類假設去設想她的
痛苦好了。
以下上色文字都是來自林的訪談。
(1)與老師半強迫發生了性關係
(2)試探的問過父母,得到回答卻是女學生下賤、騷
(3)強迫自己愛上老師(斯德哥爾摩式保護自己,縱然知道對方有家室,造一個謊言相信
除此之外還是愛她的)
(4)發現老師用同樣手法對下一個女生,原來她從來不是賭桌的那一方,是獵物,是性慾
發洩者,然後弦崩斷了
(5)http://disp.cc/m/163-7HN5 這篇的指認跟書中的郭曉奇如出一轍,你可以說文筆
不像林不是她,但這2014年批露出來的爆卦不就反證有另一位受害者出現了嗎?
(6)上述連結有些推文不怪鄉民,合理懷疑。只是一位求救者上網求助任何負面觀點都會
放大她的恐慌,得不到迴響反而被懷疑別有用心,於是弦再次崩解了
(7)本人有提到過事件後每個禮拜五都要北上台北看診,她的人生是以禮拜五為核心計數
的,為什麼不能在台南看診?是有名醫嗎? 是她偽裝正常不想被別人看到嗎?
還是在社會有地位的父母需要迴避、怕蒙羞不讓本地的同業知曉?
(這方面父母需要釐清,可能也加劇她的病情)
「很多年不知道怎麼過的,禮拜一的時候跟自己說明天是禮拜二,一天天挨過去,
到禮拜四告訴自己明天就可以看到醫生,我就可以活過來。」
「『上台北』這三個字,就接近所謂精神病污名化的核心。我是台南人,在故鄉生病,
為什麼每一個長輩都告訴我,要去一個沒有人認識我的地方治療我的疾病?」
(8)在師生戀中「權勢性交」跟「合意性交」本來就很難判斷,更何況在(3)強制愛上時期
,留下的證據都會讓弱勢方更加不利(簡訊、事後有無異常等),說到底法庭的攻防階
段,就是比雙方的律師誰的實力更好,哪方面證據較充足。
(或許告過了不了了之;或許父母選擇和解那問題就更大了...)
: 會造成這些壓力
: 跟眾人指責補習班老師的那種道德觀
: 其實是一體兩面
: 究竟是把貞操神聖化
: 還是把性行為醜陋化
: 都存在滿滿父權的陰影
: 當你指責補習班老師“隨便”“玩弄”女學生時
: 其實反過來的道德觀念
: 就是在指責林奕含“隨便”付出自己的“貞操”
: 台灣的社會觀念
: 還是一直隱藏著
: “女性如果發生性關係,結果必定要得到相對的保障”
: 否則妳就是被玩弄
: 這段關係就是骯髒的
: 這也許就是林奕含
: 會如此看不開的原因之一吧
性是催化劑,但性遠遠不是造成痛苦的成因,
一個掌握知識、社會地位的男子誘姦少女並且受到社會保護。不平等且無力反抗。
憑什麼他可以過得那麼好,假裝什麼事都沒發生過,而我要承受如此痛苦的人生,
餘生毀了而且往前走是深淵看不到光亮
「書裡那個老師的原型人物,我常常跟我的醫生說,萬一那個人哪天老死了、壽終正寢了
,我會輕視自己一輩子。」
「我不是生來就會仇恨別人的人,可是我確實地想要物理性地傷害他,但我做不到。」
確切來說,犯罪者法律無罪且繼續同樣手法狩獵獵物,偏偏在社會上崇高聲望。
最後說明,我不是鍵盤檢察官,小說與現實差距多大不清楚,但訪談就有著一定的
可信度了,一位纖細且敏感的女孩用她的死說明整件事的嚴重與事件的發生。
這本書林說過從來不是為了得到救贖,從來就沒有奢求過。在我看來這是一本復仇的
控訴,與警醒與她有相同的遭遇者。
聽說李國華會用ptt? 或者有親近他的朋友,請告訴他:
你用一時的慾望毀了一個人、一個家庭。是的,你無罪,但現在請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