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swen (牛河)
2017-04-30 21:50:28※ 引述《moshenisshit (嘻嘻)》之銘言:
: 再把最低合法性行為年紀上修到20歲吧。
: 既然這個社會都認同,高中生心智尚未成熟,
: 發生性行為可能會在多年後有受騙受害的感覺,
: 把最低合法性行為年紀定在16歲並不合理吧?
: 改到20歲之後,一個人同時具有完全行為能力和完全責任能力,
: 發生性行為時,就不會有心智尚未成熟而受騙的狀況。
: 而大家所謂的「狼師」出沒時,也能以提告的方式制伏他。
查了一下維基百科,全世界「最低合法性交年齡」的立法
(指的是符合一定年齡後,只要是兩情相悅之下,刑法就不介入)
沒有一國是要等到20歲的(部分阿拉伯家或許是例外,但他們是要結婚後才算合法)
維基還有全世界分布圖,歐洲大抵是是14~16不等;
美國各州不一,西岸大抵上比較保守要到17,甚至18;東岸大抵上是16
東亞部份我國是16、對岸14、日本南韓13
http://0rz.tw/F64Oi
所以「最低合法性交年齡」應該不是關鍵問題
個人認為重點還是關於性自主,「同意品質」的問題作進一步探討
例如「半推半就」(未抵抗)算不算是同意?
用詐術算不算是強制性交的一種型態?
(詐術這個問題其實是有爭議的,典型的例子是宗教騙色問題)
不過我還是覺得法律能做的太有限了,何況訴訟法上還有證據的問題
教育、社會上的權勢結構、父權結構......,才是根本的問題
這幾天雖然天氣很好但心情卻異常低落
願死者安息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7-04-30 21:52:00你可不要想不開,這裡很多人都可以幫助你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4-30 21:52:00
但至少可以制裁大家所謂的狼師啊無法治療根本社會問題,但至少狼師不會逍遙法外
作者:
kidd0 (單純過生活)
2017-04-30 22:02:00不認同,其他國家又不都是對的,怎麼做不一定要參考,就像捷運不准飲食的規定也是台灣獨步全球,為了制裁狼師法規定嚴格一點只是剛好而已。
沒錯 我們當第一個有何不好 搞不好別的國家還要跟進咧這幾天大家應該都同意16歲真的還是小孩子吧
作者:
kidd0 (單純過生活)
2017-04-30 22:06:00就算是合意,與未成年發生性行為一律處3年以上徒刑不得假釋
作者:
OyAlbert (蛋黃溫)
2017-04-30 22:08:00其實很多人需要的不是法律而是黑暗騎士
看到20歲差點笑死 幸好我國立法不是由鄉民投票決定kidd在搞笑嗎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4-30 22:24:00
既然大家都覺得16歲是小孩子,訂個20歲有什麼好笑的?這樣讓法律制裁狼師不是超完美?
作者:
kidd0 (單純過生活)
2017-04-30 22:38:00哪裡好笑,版上一堆人認為16歲的合意性交不是真的合意,是被迫被逼的,修法改到18~20歲不就可以避免讓狼師逍遙法外?
作者:
Armour13 (鎧甲)
2017-04-30 22:39:00我跟你說 就算18歲才被吃,女拳人士也會說是父權
作者:
kidd0 (單純過生活)
2017-04-30 22:41:00性教育再怎麼教還是有蠢孩子上當,倒不如讓狼師無法卸責。
作者:
Solitary (十年磨一劍)
2017-04-30 22:42:00其實輿論是真的可能造成修法的,例如鄧如雯
作者:
j31712 (手中的幸福)
2017-04-30 22:54:00滿 16 沒滿 18,一樣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作者:
Solitary (十年磨一劍)
2017-04-30 22:55:00所以是那些法條 規範行為為何? 處罰內容為何 請詳述之
所以為了避免狼師無法可罰,就要立一個3年以上有其徒刑不得假釋的法來限制國民的性自主權??既然是合意性交,那麼法益侵害為何?縱使有法益侵害,其不法性有嚴重到值得論以3年以上有期徒刑不得假釋之刑?什麼時後感情上的欺騙要透過刑法來介入處罰了?立了這個法,大學情侶們也不能做愛呦。XD
作者: adamyang2000 (adamyang2000) 2017-04-30 22:56:00
私刑
作者: adamyang2000 (adamyang2000) 2017-04-30 23:36:00
認同dsw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