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原來林奕含對抗的不只有陳興

作者: crowley (蒼蠅拍)   2017-05-01 10:39:07
※ 引述《qazieru (=w=)》之銘言:
: ※ 引述《wnglon (冷面笑匠)》之銘言:
: : 推 pubupig: 我鼓勵受害者把這些事鬧大,翻轉社會輿論和自己的角色, 05/01 0
1:
: : → pubupig: 別再當被壓抑的那群 05/01 0
1:
: : → yeahhey: 雖然很諷刺 但要鬧大新聞點閱討論度要夠高 要多案讚留言 05/01 0
1:
: : 推 lovefordidi: 要號召,像洪仲丘的事一樣,不能就這樣被搓掉 05/01 0
1:
: 越來越莫名其妙了....
: 先說 這要像洪案那樣是不可能的
: 今天又不是說犯了法的逍遙法外
: 首先就算老師泡了學生 是犯了什麼法? =_=
: 這件事有法律制裁的可能?? 能告她父母早就告了
: 沒法能告 你是要抓人像中世紀獵女巫那樣??
: 另外到底那位老師是誰 她父母也最清楚不過
: 但他們選擇要這樣的處理 外人根本也不需要再喊燒
: 除了一些同情她的網路罵罵那個男的 這事本來就無法得到多大關注跟社會贊同
: 如果你訴求在修法又是訴求什麼?
: 為了這件事要走退路把感情綁住刑法? 明文規定不能談師生戀?
: 我想既然妳都用"翻轉"一詞 就表示妳的與論現在社會不接受
: 我也看不出到底有什麼能讓人接受的點...
看了下面的推文就想笑
原po只是把他的觀點提出來
想理性討論
就直接被說圖謀不軌
這樣跟紅衛兵有什麼不一樣?
還有人說他心中有把火在燃燒
那好啊 我買把西瓜刀給你 你去把晨星砍了好不好?
不敢? 那你的火燒的是漿糊還是大便?
還有什麼鬧大啦連署啦
你們有把這件事跟週遭不知情的人說嗎?
有開始計畫連署書嗎?
有開始想法條嗎?
沒有的話你們憑什麼說原po是冷漠的人?
好啦為了證明我不是冷漠的人
跟你們分享我的法條
1.所有補習班勒令停業,以後也不准有補習班的出現
2.所有的家教都必須在學生父母陪同下才能進行教學
3.所有國高中小的代課老師全都解聘,必須考取正式教師才能上課
4.所有國高中小正式教師都必須在監察員的陪同下才能與學生接觸,並每日遞交課後行蹤
這樣爽了嗎?
不爽的話就冷靜下來動點腦
現在就是沒有證據沒有法條定他罪
所以討論定罪這件事是毫無意義的
我認為應該是讓曾經受害的學生都出來說出自己的經歷
然後找壹周刊之類的爆料
讓社會知道林並非特例
這時才會有人認真看待這種社會弊病
拜託下面推文就算不同意也說出道理來不要再講幹話了
作者: Lebaldshames (ty)   2017-05-01 10:46:00
有道理
作者: su4vu6   2017-05-01 10:48:00
我分享我的法條 每個人每天都要給我100元
作者: aaaba (小強)   2017-05-01 10:55:00
鼓勵受害人發聲 & 揭露狼師騙炮手法 & 教16歲脫離法律保護的學生自我保護,自行負責的法律概念
作者: efgh123123 (菊花香)   2017-05-01 11:09:00
版上討論的很熱烈 但根本沒有什麼實際作為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5-01 11:11:00
看到某些意見…嗯,他們還是不要有實質作為比較好
作者: jamier (貓)   2017-05-01 11:13:00
學美國啊 立法保護 只要是對學生下手 都判重刑
作者: Birthday5566 (生日5566)   2017-05-01 11:18:00
直接回到中世紀 女森綁貞操帶啦這樣女森絕對安全 很棒ㄅ
作者: raysun011081 (sanfrain011081)   2017-05-01 11:20:00
\貞操帶/\貞操帶/
作者: oliver81405 (苦瓜)   2017-05-01 11:21:00
那你提出什麼 也不是幹話大王
作者: raysun011081 (sanfrain011081)   2017-05-01 11:24:00
樓上森77
作者: jamier (貓)   2017-05-01 12:46:00
對幹話大王森77 也是很容易理解的^_^
作者: marurun (無夢,就盡無吧~)   2017-05-01 13:41:00
大家都嘛清楚沒證據,等腦充血鄉民開炮
作者: pubupig (afii)   2017-05-01 15:02:00
我就是在說很多人可以出來指證,跟你同樣觀點,我沒說燒火是燒不知名女巫,我說這些話的含意你沒搞清楚之前別太自以為是,我言論不代表我是你否認的那群人,火是指一股在底層想掀開的情緒所以同意你說出來和爆料的這部分觀點,你用詞無須太情緒化了
作者: DenTisGirl (殫題思 女_)   2017-05-01 15:54:00
法條派網內互打免費
作者: hn14127940 (hn14127940)   2017-05-01 18:50:00
你的辦法是保護女生在補習班環境內,路上呢?學校呢?公共廁所呢?游泳池呢??還有很多很多這似乎對解決問題,沒有點到重點啊我們不如思考,為什麼我們不能從小教小孩質疑威權這件事,你能接受其實你很容易被小孩子問倒,卻不生氣也不用大人身份打壓嗎還有該怎麼坦然的討論性,讓女生覺得這並不羞恥問題是該案女生似乎無法反擊,抵抗,但為什麼???這才是我們該努力的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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