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作家之死】衛福部禁洩女作家身分 原因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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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社會局在作家A女死後的消息一出後,當天下午就發出聲明
,指出版社揭露被害人姓名,違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13條
,被害人身分資訊違反保護規定之罰則,將研議開罰;媒體群組
也收到訊息「OOO事件,台南市社會局已通令媒體不得公布姓
名,否則將處罰(且是連續罰)」,要媒體配合只能稱為「A女」
、「書名不提,但可提作品概要內容」。
正當媒體及網友紛紛納悶為何是由「衛福部要求台南市社會局調
查」時,眼尖網友則在「台灣採購公報網決標公司資料庫」,找
到一家「日OO文化事業有限公司」,這家公司自2004年起,就
承接衛福部的標案至今,光是2015年的得標總金額就超過3500萬
元,而負責人的名字正是「陳O星」,與傳出誘姦女作家的補習
班名師不謀而合。
律師宋重和表示,衛福部的「服務保護司」雖然也管性侵害防治
,但主動要求社會局調查的動作顯得有些蹊蹺。
此外宋律師也提到,社會局欲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13條開
罰,但此法規定「宣傳品、出版品、廣播、電視、網際網路或其
他媒體不得報導或記載有被害人之姓名或其他足資辨別身分之資
訊。」但目前僅由一本小說,和其父母的指渉,衛福部就認定林
女是「被害人」,並指導社會局揚言對媒體開罰的行為顯得有些
牽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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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更大的案子都不見這群公務員出一張嘴
那天居然動作那麼快那麼大
就不少人覺得這件事怪怪了
這些人有事踢皮球打太極,沒事只會裝死的公務員
突然做了一堆反常的行為
不讓人懷疑才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