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oz5566 (阿康)
2017-05-04 15:24:04很多人在猜測
易含沒有告老師是因為
在法律上沒辦法構成性侵跟強暴
因為是滿16的合意性交
而且告了更有可能被反控通姦罪
這樣一個小女孩就要背上前科
法律上騙炮無罪
太可惡了
我覺得立委應該要主動修法
女孩都很愛護自己 也很自愛
不可能自己投懷送抱
一定都是老師誘姦
通姦應該改為只許女告男
男不得告女
這樣才有公平性
正義才能伸張
大家覺得呢
作者:
ASUS10 (ASUS)
2017-05-04 15:26:00不知道他出書是讓他開心還是心情低落
作者: fallheart (快丟我水球阿) 2017-05-04 15:37:00
通姦較常同性相告吧⊙_⊙
作者:
ntpupu (新台幣PUPU)
2017-05-04 15:43:00反串的太爛
作者: fallheart (快丟我水球阿) 2017-05-04 15:47:00
意思是通姦只能夫妻互告噢⊙_⊙
作者:
xupmc (台灣老鮮肉)
2017-05-04 15:49:00法律伸張正義? 看來你不懂台灣的法律
作者:
xupmc (台灣老鮮肉)
2017-05-04 15:50:00法律只能用來維持秩序跟保障基本權利 什麼正義保護被害者都不可能 也辦不到一旦走上法律 也不用期待什麼公平了
作者:
aa22412 (米兒)
2017-05-04 15:51:00是很會反串的朋友呢
作者:
ben0224 (ben)
2017-05-04 15:55:00真的就是無聊。自己當小三死不承認的林
作者:
iamwhoim (偏偏愛上了DJ)
2017-05-04 16:07:00好
作者: winniekuma (Kuma) 2017-05-04 16:16:00
完全支持修法改革 提升我們女性當小三的權益
作者: janegel828 (積木) 2017-05-04 19:06:00
要廢除通姦的基礎理論跟大多女性是被告沒有關係
作者: Kuoka (無) 2017-05-04 21:12:00
反串的太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