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推文我覺得很納悶
我們若不談這件事(這很重要)所以說三次
不談這件事不談這件事不談這件事
難道十幾歲少女跟五十歲老師談戀愛
(我們先假定滿16歲 )
並且是兩情相悅情況下
難道一定就是老師佔便宜?
為什麼大家都這麼想?
難道不能是少女真正愛老師?
難道少女不能喜歡老師肉體?
難道大家都認為做愛都是男人在爽?
少女做愛都含淚被幹然後很痛苦?
然後少女不會高潮?
男人一定是精蟲衝腦?少女不能享受性愛?
我覺得這才是真正的男女不平等耶
性行為只要兩人點頭答應
是兩人都在爽的
並沒有誰虧誰佔便宜的
台灣應該要認清這一點
否則男女根本是假平等
是我觀念偏差嗎?
※ 引述《loveswazi (ffff)》之銘言:
: 替他說話一定被說成工讀生
: 不過我還是想說
: 其實說真的
: 他都五十好幾了還這麼帥
: 十幾年前一定更帥
: 再加上有文采
: 本來就應該很受歡迎吧!
: 我覺得師生戀沒什麼問題
: 只要是兩情相悅就好了
: 我個人是不覺得他有什麼問題拉
: 其實這件最大重點是憂鬱症(精神症)的防治
: 其他都是臆測
: 我覺得大家都搞錯重點了
: 不過台灣近年來的風氣就是認為什麼都有陰謀
: 管你有沒有證據
: 台灣壞掉了 唉
: 請問我有幣 要怎麼發?
: ※ 引述《skyai (馬桶洋行)》之銘言:
: : 美女作家林奕含日前自縊輕生,補習班名師陳星遭點名是狼師。在事件喧擾10幾天後,今
: : 日透過補習班發表5項聲明,表示因怕對家屬造成二次傷害,沒有選擇第一時間出面澄清
: : 。並表示在林奕含上台北準備念大學,兩人無師生關係時,曾交往2個月,隨後在林家父
: : 母知悉後分手,太太知悉後選擇原諒,畫下休止符。未來會配合司法調查,也希望不要再
: : 讓家人、親朋好友及熱愛教育的補習界同仁,承受這一切。(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 : 陳星聲明稿:
: : 各位朋友大家好,我是陳國星,不是李國華,首先,要為近日帶來的社會紛擾對我的家人
: : 說聲抱歉,也對關心、關注這件事情的人致上歉意,林小姐過世時,林家父母透過出版社
: : 以一篇聲明稿,疑將死亡原因直指本人,導致本人成眾矢之的,然念及林家父母痛失愛女
: : ,治喪期間不願再造成對方家屬的二次傷害,因此,沒有選擇第一時間出面澄清,而是靜
: : 待司法機關調查釐清真相,但情勢失控至此,亦不得不出面說明,發表以下幾點聲明:
: : 第一,我並沒有神隱、沒有逃亡,我更不是狼師,也並非傳聞在煙滅證據,我一直在台北
: : ,承受論壓力相當沈重,我與我的家人亦因此紛擾而身心瀕臨崩潰,然而,此事件已成為
: : 媒體頭版撻對象,嚴重波及我的家人安危,就由不得我繼續沈默。
: : 第二,民國98年2月,當時林小姐是高三學測滿級分生,同心補習班的招生主任安排林小
: : 姐與本人合照留念。其後,林小姐及一群資優生參加補習班安排的加強輔導課,此段期間
: : 均僅於課堂上見面,無私下來往。至民國98年約8月初林小姐上台北準備念大學,
: 彼此已
: : 無師生關係,兩人之後交往約兩個多月後,林家父母知悉,要求分手,我的太太知悉後選
: : 擇原諒,這段關係就劃下休止符。
: : 第三,據林小姐專訪中表示於十六歲即已有嚴重憂鬱症,本人當時與其素未謀面。本人現
: : 在回憶林小姐也曾因課業壓力及志趣不合而快樂不起來。她說她是一個文學的靈魂卻禁錮
: : 在理工科的軀殼中。
: : 第四,關於小說,新書發表會中她明確表示不是書中女主角,讓大家失望了。小說中的時
: : 空錯置、跳脫、幻想的手法,並非自傳。本人尊重創作者的自由意識,不予置評。
: : 第五,本人會配合司法調查,所有對本人的不實指控、誣衊毀詆、道德批評,本人為此已
: : 經身敗名裂。懇請各位媒體不要再讓我的家人、親朋好友及熱愛教育的補習界同仁,承受
: : 這一切。
: : 最後,還要感謝我的兩位律師,願意在此社會氛圍下,挺身而出,當時兩位律師對於承接
: : 此案有諸多疑慮,但經兩位律師反覆詰問本人,並檢視相關證據,基於輿論公審須建立於
: : 真相事實之上的理念,經數日考量後,協助各方釐清案情,深感謝意,更希望社會大眾不
: : 要再為此案耗費社會成本。如本人是導致此憾事原因之一,我亦願意承擔,讓林小姐的靈
: : 魂能夠平靜。再一次感謝大家!
: : https://goo.gl/sPJbsd
: : 五點聲明就是神隱這幾天 很多人討論出來的最佳說詞吧?
: : 第一點打穩健牌 說明並非神隱 已經危及家人 不得不出來 "真的太委屈了拉"?
: : 第二點就很有疑問了?很明顯的隱藏很多小小細節 嘿嘿!
: : 第三點很明顯多餘了 憂鬱症從何而來 大家心知肚明吧?
: : 第四點說不是書中女主角 廢話嗎?作者本身就有說了拉 並且強調讓大家失望了!???
: : 讓大家失望啥阿?感覺好像"很怕"這本小說的一些內容ㄟ?幹嘛特別強調出來呢?
: : 第五點就知道神隱這幾天是有所準備了拉 "承受這一切"? 種什麼因得什麼果拉!
: : 最後還特別說有兩位律師 願意在這樣氣氛下挺身而出 哇賽 這句話感覺好像突顯正義?
: : 重點來囉:裡面說"經過兩位律師:反覆:詰問本人" ㄏㄏ 看來商討了很多天了
: : 應該是在台灣法律下游走在這小小的邊緣
: : 最後還蠻好奇 這兩位律師顧問費到底多少啊?
: : 各位女生們有什麼看法嗎?
:
作者:
priest66 (老天爺都不老天爺了)
2017-05-10 07:40:00沒人否認學生愛上老師阿,只是我一直反對權利、資訊都不對等的師生戀
他們骨子裡就父權思想啊,以為做愛就是女性被幹,而非雙方的享受
作者:
priest66 (老天爺都不老天爺了)
2017-05-10 07:41:00這本書的女主有慾望,林也說過阿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0 07:43:00
補教老師哪算甚麼權力關係
作者:
priest66 (老天爺都不老天爺了)
2017-05-10 07:44:00樓上腦袋好清楚 我國高中時還滿蠢的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0 07:44:00
小說13歲、父母說16、陳國星說18
權勢脅迫必須要有可以脅迫的東西才夠得上脅迫,補教老師可以幹嘛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0 07:45:00
你們連是幾歲交往都不知道了
作者:
priest66 (老天爺都不老天爺了)
2017-05-10 07:45:00在臺上教書的人對哪時的我來說都很厲害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0 07:46:00
哪來的自信啊?
作者:
priest66 (老天爺都不老天爺了)
2017-05-10 07:46:00而且臺上教書的人會掌握我分數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0 07:47:00
補教老師哪有掌握什麼分數啊在補習班上課睡覺老師也拿你沒辦法
作者:
priest66 (老天爺都不老天爺了)
2017-05-10 07:48:00當然要保護自己 這點說的好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0 07:48:00
我只知道今天陳興不出來承認自己是狼師管他說什麼鄉民也不會相信
作者:
priest66 (老天爺都不老天爺了)
2017-05-10 07:49:00沒有不能上課阿,我不就是反對師生戀嗎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0 07:50:00
當初還一堆人要他出來發聲明稿XD
對啊,但重點是師生戀被反對是因為權力關係的不對等,但補教老師沒有所謂權力關係不對等的問題然後現在發聲明稿還一堆人不相信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0 07:51:00
禁止師生戀?一堆人當初說不要綁住自己小孩
還是師生關係的情況下、而且學生還需由父母來「同意」許多的事的情況下,不管學生的性別是什麼,都有問題
作者: inewsp 2017-05-10 07:52:00
弄成這樣就是老師問題比較大,還在扯師生戀,模糊焦點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0 07:52:00
那把馬克洪跟這件事比喻有什麼問題?我是不知道反對師生戀的標準是什麼換成法國總統就變成淒美的愛情故事?一堆人連提這件事都說模糊焦點了說什麼焦點是標案我就是想討論這件事不行嗎
作者:
syterol (小賊)
2017-05-10 07:55:00被一腳踢開自殺是對方的錯,被一腳踢開去殺人就變自己的錯感情上的分分合合根本就沒有對錯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0 07:58:00
平常分手三五年走不出來,大家都馬一片嘲笑
作者: blackmoon21 (黑饅頭) 2017-05-10 08:02:00
不反對師生戀 但這老師問題很大
作者: jerome01 2017-05-10 08:06:00
這人一開始能讓所有媒體不敢報出名字,全部打馬賽克消音,跟鄭捷父母人間蒸發一樣,最好是沒背景。
作者:
claymath (輪迴的印記 藏在我眉宇)
2017-05-10 08:06:00哈哈哈
作者:
syterol (小賊)
2017-05-10 08:09:00假設某師已婚生子且沒有隱瞞已婚生子和16歲女學生交往光上述這句能單認有問題的只有老師沒有學生嗎憑什麼已婚老師不得和學生交往的責任全在老師再假設認為錯不在上述,錯在之後老師強硬分手,就更好笑了
作者:
Osdelin (擁抱藍天)
2017-05-10 08:14:00照原po邏輯,對男女生來說,印度真是性的天堂呀!
作者:
syterol (小賊)
2017-05-10 08:17:00女生不能要求16歲有完全的性/身體自主權,又說精神心智上不成熟去免除應付的責任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0 08:21:00
然後用此來當作全面禁止師生戀的理由,完全不合理再說回來,13、16、18三個版本對錯哪個才是真正交往的年紀呢
作者: sphinx1031 (正妹的眼光通常是歪的) 2017-05-10 08:22:00
馬克洪跟他老婆 當時不被祝福 現在也是被法國人嘲笑
作者:
widec (☑30cm)
2017-05-10 08:23:00愛到自殺一定很爽吧
作者: sphinx1031 (正妹的眼光通常是歪的) 2017-05-10 08:23:00
剛才看到有報導說有畫漫畫嘲諷馬克洪就是一個受老師調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0 08:23:00
台灣人有嘲笑嗎?我看一片祥和啊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0 08:24:00
我所謂雙重標準指的是台灣這裡昨天有人拿馬克洪比喻,滿多人噓的
作者: sphinx1031 (正妹的眼光通常是歪的) 2017-05-10 08:24:00
沒有不能作的行為。但是有誰去仔細去想這些規範
老實說如果真的是陳星跟林的爸媽是多年好友, 林不可
作者: sphinx1031 (正妹的眼光通常是歪的) 2017-05-10 08:25:00
我個人反對 我覺得標準一致看待 當時馬克洪也被他父母
作者: SophiaLee (蘇菲亞) 2017-05-10 08:26:00
你以為只是單純的師生戀嗎
作者:
syterol (小賊)
2017-05-10 08:26:00自殺後所有錯都變成別人的想法真是簡單易懂
作者: sphinx1031 (正妹的眼光通常是歪的) 2017-05-10 08:27:00
調離開 我是覺得沒啥好浪漫啦 就這兩個夠長情很會撐ww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0 08:27:00
什麼叫不單純的師生戀呢?
作者:
wtfconk (mean)
2017-05-10 08:27:00在那邊假中壢什麼?不談這事要單純討論師生戀那就另闢新標題戰場,別回這標題的文然後在那邊剝離右肩裝中壢不討論主線問題,不知是你邏輯有困難還是刻意轉移焦點...?
作者: sphinx1031 (正妹的眼光通常是歪的) 2017-05-10 08:28:00
目前已知的國家會對這件事情不惜立法限制 而非單純化
作者:
syterol (小賊)
2017-05-10 08:28:00邊緣阿宅交往一個月被發卡自殺會有人說都對方的錯嗎....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0 08:29:00
話又說回來,誘姦的那個證據呢?
作者: justeit 2017-05-10 08:29:00
工讀生?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0 08:30:00
我倒是贊成師生戀,愛情不應該用法律來束縛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0 08:31:00
可以不要一直工讀生嗎?沒別招了?
作者: boyd1014 (David) 2017-05-10 08:31:00
森77
作者: sphinx1031 (正妹的眼光通常是歪的) 2017-05-10 08:32:00
以愛情為名搞出來遊走在犯罪中間的事情太多了 以一個
作者: SophiaLee (蘇菲亞) 2017-05-10 08:32:00
你好無聊 你到底是想表達什麼 你前一篇文太多噓了所以又另開一個戰場 然後說跟這事無關 但回的又是陳星的新聞 真是莫名其妙
作者: sphinx1031 (正妹的眼光通常是歪的) 2017-05-10 08:33:00
未成年男女來說 只能先一概予以保護 當然如果兩個長情撐過畢業或是某個年紀 真的沒人會管ww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0 08:34:00
法律就是保護到16歲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0 08:35:00
如果林18歲才交往,大家就應該關電視裝沒事嗎?
作者:
syterol (小賊)
2017-05-10 08:35:00這事只有兩種可能: 1.雙方合意婚外情 2.雙方不合意強姦
作者: SophiaLee (蘇菲亞) 2017-05-10 08:36:00
重點是這是合意的嗎?沒有證據說她是被迫還是合意的要怎麼討論這件事
愛情沒有對錯啊 如果他們曾經相愛過 要說誰對誰錯也難只是呢..哈哈哈哈 我就覺得發這聲明的傢伙很沒種很多都不合常情啦 不過你奈他何 它就這樣撇乾淨啦~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0 08:39:00
我比較想知道你們希望看到聲明稿講什麼
作者: sphinx1031 (正妹的眼光通常是歪的) 2017-05-10 08:39:00
可以啊 就像今天看到的文章說得"當要求國家的作為少
作者: sphinx1031 (正妹的眼光通常是歪的) 2017-05-10 08:40:00
一點 個人要負的責任多一點"這種都是互相的
我並不期待看到什麼啊 他發這種聲明對他來說是最好的
作者:
sweetonion (Dr. Jin 大 發!!!!!)
2017-05-10 08:40:00不說林,以前在補習的時候,老師妙語如珠,確實很多女生很愛,也確實有跟其中的發生,而在當時類似集體催眠的環境下,女生就像被皇帝選到的妃一樣,有一種脫影而出的驕傲感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0 08:42:00
崇拜本來就是人的天性,出社會只是變成神棍而已也是一堆人崇拜神棍到願意上床
作者:
claymath (輪迴的印記 藏在我眉宇)
2017-05-10 08:43:00我覺得等等你要被檢舉QQ
作者:
syterol (小賊)
2017-05-10 08:43:00問題在那種被選妃的女生絕對打死不承認自己心智不成熟
作者:
sonok (sonok)
2017-05-10 08:43:00重點是權力關係好嗎
作者:
syterol (小賊)
2017-05-10 08:44:00也絕對捍衛自己性/身體自主權, 卻在被分手後又開始牽拖
作者: sphinx1031 (正妹的眼光通常是歪的) 2017-05-10 08:44:00
不知道現在神棍騙上床=強制性交嗎www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0 08:45:00
問題在「騙」上床,而不是上床就是罪
作者:
syterol (小賊)
2017-05-10 08:46:00講權力那就假設一下今天自己被補師騙上床要告他,要怎麼提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0 08:46:00
不然今天所有神職人員都不能交往了喔?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0 08:47:00
補習班老師沒有權力啦,很多人是沒補過習喔?
作者:
abusgun (Ottoman)
2017-05-10 08:50:00相對而言還是有啊...如果你補習的時候把腳翹到桌上,老師請你放下你敢嗆說你沒權力叫我放下嗎?
作者:
syterol (小賊)
2017-05-10 08:52:00沒錯,代表需要一個確切事實利害關係才構成,不是權力兩字就帶過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0 08:53:00
腳放在桌上被路人糾正,你就敢這樣嗆嗎?
作者:
gary886 (天佑日本)
2017-05-10 08:53:00我們來談排骨酥湯,但是不談排骨酥,只談湯跟其他湯有什麼差別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0 08:54:00
是你知道腳放在桌上這行為不好吧?
作者:
kyopolo (BonBon)
2017-05-10 08:54:00有人會因為不能把腳放在桌上這種小小權利脅迫被迫發生性行為XDD
說實在,我很同情林姓作家,但我看到很多人把矛頭指向師生戀,然後說師生戀就是如何噁心就是不爽甚麼年紀相差太大噁心這種歧視的話都說的出來
作者:
corif (Corif)
2017-05-10 08:58:00那市面上一堆總裁系列包括格雷都算下去了XD
作者: SESAO (莎莎歐) 2017-05-10 08:58:00
需要幫你補血嗎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0 09:00:00
還有把矛頭指向合法性交年齡的啊
作者:
jejeyu (原來...我想要的是自由)
2017-05-10 09:00:00小女生當然可以喜歡任何人。但是已婚的老師應該是要保護自己家庭和學生。
作者:
gary886 (天佑日本)
2017-05-10 09:00:00你都假設完了還有什麼好討論的
指向合法性交年齡也很好笑,弄個十八歲也只是自我感覺良好,難道某些人不知道十八歲還在讀高三嗎?
作者: inewsp 2017-05-10 09:02:00
帶風向最噁心,都不怕將來換自己女兒被老師照顧。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0 09:02:00
阿不是說我們這些肥宅連女友都沒有?
作者:
abusgun (Ottoman)
2017-05-10 09:03:00純粹無利害關係的路人嘴你的話為什麼不敢嗆?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0 09:03:00
我們都希望小孩能快樂成長,但是不代表要綁起來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0 09:04:00
你腳放在桌上,路人糾正你你敢嗆
作者:
abusgun (Ottoman)
2017-05-10 09:04:00而且華人社會還有所謂一日為師終身為父的觀念在
作者:
snowtoya (該å«é›ªé˜¿å§¨äº†)
2017-05-10 09:05:00差那麼多歲,16歲男+5X歲女,我也覺得16歲好可憐...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0 09:05:00
我也認同外遇的人不適合擔任補教老師
作者:
syterol (小賊)
2017-05-10 09:06:0016歲那年會跟他說已經有法律上的性自主權了,和任何人交往前先尻一發冷靜一下
作者: labulato 2017-05-10 09:06:00
認同你的想法 但這件事貌似不是正常的交往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0 09:06:00
但是不要再提一些方法以為鎖起來就沒事
是不是真的我也不知道,但如果小說是真的,那叫強姦重點是強姦不是師生戀差很多歲就是可憐,呵呵,年齡歧視都來了不過話又說回來,我們連證據都沒有,要如何談立法
作者:
pot1234 (鍋子)
2017-05-10 09:10:00不確定你的真心相愛是什麼意思
作者: yayaputin 2017-05-10 09:11:00
同意你一部分 但16歲真的不成熟
作者: WenliYang (羊蹄嘟) 2017-05-10 09:12:00
思想太前進 就會被大多數變視為偏差
作者: SophiaLee (蘇菲亞) 2017-05-10 09:13:00
你覺得他們為什麼不敢積極參與你有想過嗎
但那又能怎樣,難道我做了甚麼可以說我不成熟所以不算數他們不出來的原因誰知道,我又不是他們
作者:
Drizzle (相信自己)
2017-05-10 09:13:00喔
作者: SophiaLee (蘇菲亞) 2017-05-10 09:14:00
不要說得那麼簡單 陳星的背景你也不是不知道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0 09:14:00
16歲都能結婚了又變成不成熟
作者:
gigiro (gigiro)
2017-05-10 09:14:00基本上是不行的,老師有他的職業倫理,所謂為人師表,
作者:
gigiro (gigiro)
2017-05-10 09:15:00道德標準會被要求的更高。除非已經脫離師生關係很久
作者:
ferrinatice (Fervent Apprentice)
2017-05-10 09:16:00風向不對,但還是推
作者: SophiaLee (蘇菲亞) 2017-05-10 09:18:00
我也覺得很怪
作者:
ferrinatice (Fervent Apprentice)
2017-05-10 09:18:00回snow大,16男+40女的那位男學生現在39歲而且是法國總統
我沒有指責他們甚麼,只是覺得納悶我講的白一點,真的希望狼師被治就必須現在跳出來
作者: shotbow03 2017-05-10 09:21:00
就不道德~在那裡扯什麼!已婚了才交往兩個月就上了16歲學生這叫愛?愛你媽啦!
趁還有關注度的時候趕快提出來不然等大眾遺忘之後,也沒甚麼用了
作者: SophiaLee (蘇菲亞) 2017-05-10 09:23:00
她父母好像有說過小說裡的受害者很多都是林的縮影 不知道真的假的
補習班超級容易發生師生戀好嗎!重點是兩者之間的道德吧
作者: wenddw (春春) 2017-05-10 09:39:00
基本上外遇就沒什麼好說平等,不管被倒追怎樣,不該行動的都是同一個人
作者: Shiaan (不可須臾或忘) 2017-05-10 09:40:00
真心相愛咧,明明利用女生懵懂無知
作者:
kphuang ( )
2017-05-10 09:40:00還在扯師生戀
作者:
nalthax (書蟲一枚)
2017-05-10 09:46:00有的人二十歲一滿就被父母叫去貸款來還父母欠下的債,然後還個沒完。我覺得問題不是滿二十歲就可以貸款、性交,而是大人尊不尊重他們的權利、還是只是利用他們的問題。
作者: syl051414 (肥肥) 2017-05-10 09:48:00
你是不是一輩子都過得很幸福,搞不懂誘姦是什麼?
作者:
nalthax (書蟲一枚)
2017-05-10 09:48:00女生只要滿十六歲就可以性交了,問題是她是真的在瞭解後果的情況下發生的(包括後續種種),還是利用這種情況性交。愛她的人會這樣嗎?我不覺得。
結果發現他們是自由戀愛,有問題的地方是通姦而非師生戀就好笑了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7-05-10 09:57:00不管哪種說法,都會有人說是男方單方面的錯,所以..算了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7-05-10 09:58:00比較相信自由戀愛說,什麼利用權勢、懵懂無知..黑人問號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0 10:01:00
我是堅決反對禁止師生戀就是了
作者:
venus56 (venus)
2017-05-10 10:01:00已婚人必須對婚姻忠誠。光憑這點陳星就該被鞭死管不住小頭還有什麼好講?
推你補習班老師就跟家教老師一樣,不喜歡就換,哪來什麼權利不對等,要也是學校老師好嗎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0 10:03:00
女生的話要看她是不是知情的小三啊
作者:
venus56 (venus)
2017-05-10 10:04:00知情跟不知情都跟男人管不住小頭無關啊
人家在那邊討論這種師生戀合不合理,幹嘛扯到通姦?混淆視聽?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7-05-10 10:09:00因為合不合理根本不需要討論 戀 這種東西 那裡來的合不合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7-05-10 10:10:00理 你又不是當事人 .... 還是別人談戀愛 需要你認同合理?
作者: lodestar 2017-05-10 10:11:00
假設
作者:
RLH (我們很近也很遠)
2017-05-10 10:14:00你會被工讀生噓 哈哈 人都被傳喚了 等檢察官的調查吧
作者:
venus56 (venus)
2017-05-10 10:16:00假如真的是18歲以後的師生戀我覺得沒太大問題,兩情相悅更是沒有話講但這男人已婚還想搞師生戀?髒
作者: areosmith (航空史密斯(偽)) 2017-05-10 10:18:00
小孩子懂什麼,跟年輕人一樣,大人的事別碰,搞什麼學運很多支持太陽花的年輕人,在這個議題上又開始依老賣老憑什麼年輕人不懂愛?
作者:
wenwei (小明の傳說™)
2017-05-10 10:28:00普遍人都不愛聽真話………
然後交往兩個月就分手 請問男方是抱著怎麼樣的心態去交往?再來根據女方的暗示這老師似乎已經不是第一次跟女學生有男女關係最後為人師表不但教人走正途 還跟著小女生一起錯下去請問這是老師該做的事情嗎
作者: jpai (jpai) 2017-05-10 10:34:00
錯就錯在外遇
作者: ujikmn (ujikmn) 2017-05-10 10:40:00
為什麼交往不能兩個月分手?
婚外情那是陳興自己的說法,這類案件要訴求的是以被害人的主觀感受,現在他根本是要用婚外情轉移方向不過作家也不在了,事實上也難查證,父母的聲明主張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7-05-10 10:45:00有人說他外遇是對的嗎? 他跟林奕含都犯了通姦罪阿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7-05-10 10:45:00男生外遇當然錯,但女生為何跟已婚男人交往?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0 10:46:00
交往是單方說法,大家也不要太相信陳興的說法如果是交往,我個人認為雙方都要負責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7-05-10 10:47:00所以說各位認為只要女生夠年輕就可以找已結婚男人上床嗎?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0 10:47:00
高中生肯定知道外遇嚴重性不然怎麼會有高中生看到父母外遇會哭的?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7-05-10 10:48:00只要不是被強姦,知道老師已婚就是通姦,沒有什麼右肩左肩
推文會提到交往跟上床的,八成是已經被陳興聲明導向其它不重要的點了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7-05-10 10:50:00誘姦也是合意性交,那不是法律定義阻卻違法事由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7-05-10 10:52:00他沒出來前就是如此,不用急著扣別人帽子先去搞清楚相關法律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0 10:54:00
前幾天相信小說的呢?相信小說的就是正義?目前問題就是兩個版本根本對不起來幹嘛一直幫別人扣上相信陳國星的帽子?
因為他們一直嗆陳興不敢出來就是心虛默認,現在出來平凡當然接受不了
作者:
opcku456 (oohhh)
2017-05-10 11:02:00男人誘騙想玩講成女生也爽 你也知道你價值觀偏差哦
我之前就說陳興就算說不是他那些人也不會信,看來我是說中了
作者:
axlfun (撿到一塊錢)
2017-05-10 11:04:00補習班老師怎麼能算權力不對等?應該當做藝人來看啊,如果今天是劉德華跟他的小歌迷,風向大概又會不一樣了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0 11:06:00
我早就知道小說偵探團根本不會信
作者:
qaz79 (cuiou)
2017-05-10 11:10:00噓
作者:
elle ( )
2017-05-10 11:10:00她有性有愛有人性最美好的部分 是個值得男人正常交往的女孩但老師一開始卻只想讓她成為小三 他只是用我愛妳在騙她女孩將這一切定義 老師長期利用職權為性侵、強暴、性虐待看不到這裡的性 其實是一種暴力的展示硬說成是兩情相悅的人 難道是把強暴當成了A片在興奮嗎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7-05-10 11:15:00女孩自己定義?XDDD 你要不要定義 盯著你看的人都算性騷擾?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7-05-10 11:17:00你說不是自願的快去舉發,性侵是非告訴乃論就算她事後定義也沒用,被騙上床也不是阻卻違法事由,只要她知道對方已婚就算被騙上床一樣是通姦罪不要搞錯重點,是不是被騙根本沒差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0 11:24:00
這麼寬的性侵定義,你知道會害死多少人嗎?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7-05-10 11:29:00照那樣定義有發生關係最後沒結婚的都是強暴犯
腦袋是個好東西,你也值得擁有一個法匠們只剩下通姦罪能講了,幫QQ
作者:
lecheck (小調皮)
2017-05-10 11:33:00連性知識都不全的情況下 想尬老人肉體 口味真重
作者: ihsun (想不開) 2017-05-10 11:52:00
誰已婚誰就錯較大,不然離婚在來交
作者:
missddd (someone)
2017-05-10 11:55:00避重就輕帶風向
作者:
kilikili (形而上學女孩)
2017-05-10 11:56:00是咩 推樓上 打著我有老婆的旗幟再對妳說我愛妳想要和妳
作者: vini770803 2017-05-10 12:03:00
男女都有錯 男的就是感情玩玩 誰認真就輸女的怎麼可能不知自己在不倫
作者:
syterol (小賊)
2017-05-10 12:07:00男的已婚和他女交往叫不倫,那他女已知對方已婚還交往可以叫勾引嗎?
作者:
wkheinz (qk)
2017-05-10 12:10:00不討論已知事實直接開大腦補的奇文
作者: babydeer (小鹿兒) 2017-05-10 12:17:00
如果真是強姦女生不會爽的
作者:
venus56 (venus)
2017-05-10 12:18:00樓上,強姦跟有沒有得到高潮沒有關係 懂?
作者: jainyoyo (佑) 2017-05-10 12:20:00
如果男未婚女未嫁我就支持你的論點
作者: vini770803 2017-05-10 12:29:00
陳一定有挑過才玩弄 才讓女的那他沒辦法
啊你就只有看到性交的部分啊,你好意思用大家這個詞扯別人下水哦?你通篇的假設,然後用理所當然的語氣說是你情我願,不要這麼偏頗好嗎?林說有愛,你就只看到愛,那些痛苦呢?
作者:
uini (那抹湛藍)
2017-05-10 12:40:00從聲明發表後,想帶風向的ID真多呢 潑髒水
作者:
horol (Kitten)
2017-05-10 12:40:00因為現在性別平權的意識都還沒完全普及跟正確認知,就有很多男人會打著做愛是雙方都有享受到啊的說法去要求別人了^^也沒討論過程到底是怎樣的情況,呵呵。而且動機充滿惡意的性還能說成合意性交,也是蠻噁心啦。
作者:
uini (那抹湛藍)
2017-05-10 12:42:00為何林選擇自殺,這種惡意抹黑的手法在性侵案中很常見老男人有權有勢拿各種標案到上億,這種人的心機小女孩鬥不過死了還猛潑髒水,你說他多善良?笑死人
為什麼都沒人要說女生可能有斯德哥爾摩症候群才會有後續的「愛」這件事
師生戀又沒錯,去限制的腦子有問題?剝奪老師戀愛的權力,剝奪學生戀愛老師的權力有什麼症候群的,去驗啊去檢查阿什麼都是猜猜猜,馬的證據呢?先放棄自己生命的有什麼好同情的
作者:
banana (我是太陽花)
2017-05-10 13:08:00男生被強姦 會不會射?會 女生在不情願或害怕情況下發生關係也可能會覺得舒服 可是這就像搔你癢你會笑 搔兩小時你會笑到受不了 但是是你自願笑的嗎?嘴巴有笑就代表你很喜歡嗎?笑到受不了等於你爽到不行?用有沒有高潮舒服去判斷對方是不是受害者真的是毫無邏輯的方式
16歲少年對5X歲阿婆也可能樂在其中囉?這叫變態好嗎?
作者: keichi (旅行的話你想去哪) 2017-05-10 14:18:00
不談這件事就不要用這個標題
作者: ae6892723 (新北一哥) 2017-05-10 15:06:00
哈哈所以林被幹爽到要寫書自殺喔XDXD
作者: aiguo (金門小刀) 2017-05-10 16:07:00
是你偏差,台灣的女權一向是假議題
作者: peteboy 2017-05-10 16:21:00
他就是用師生戀模糊焦點而你也傻傻被帶走。問題是他是否利用學生對他的信任進行誘姦,以及對象是否只有一個人,還有利用法律漏洞對學生施壓禁止曝光。最重要的是他的公司得標率。腦袋清楚一點好嗎?他的聲明這些都沒提到也沒解釋,只說了很小很小的一部分,加上對方過世死無對證。這種律師們討論兩個星期做出來的避重就輕的聲明,一點都不負責任。
作者:
priest66 (老天爺都不老天爺了)
2017-05-10 20:56:00補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