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
男生當四個月兵,女生當一個月兵,
擺明了就是看不起臺灣的女性!
憑什麼女生只能當四分之一倍的兵呢?
難道女性的能力只有男人的四分之一嗎?
那這樣出社會後薪水可以只拿男性的四分之一嗎?
不行嘛!
要知道,女性跟男性是沒有高下差別的,
男性做得到的,女性也做得到。
當然如果讓兩者都當一樣的時數就是齊頭式平等了,
畢竟女性有月經這種天然限制,
會讓女性每個月被干擾約一個星期,
所以我提議,
為了不影響女性的學習成效,
應該額外再多受一個月訓練,
免得那些討厭的異男在那邊靠北女性有月經學不出成果。
大家說這樣有沒有很政治正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