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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人妻學生進摩鐵 副教授:純唱歌
新聞內容:
社會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2017/05/20 14:3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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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人妻學生進摩鐵不倫戀,副教授:純唱歌。(示意圖/NOWnews)
一名擔任新北市某私立技術學院機械工程系的52歲王姓副教授,驚傳與已婚女學生不倫戀
!王姓副教授帶著43歲已婚的吳姓女學生上摩鐵幽會,遭到吳女的丈夫莊男提告,而法院
審理時,判決王男和吳女須賠償民事30萬元。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吳女已與莊男結婚17年,育有二子,吳女辭去原工作專心擔任家
庭主婦,直至兒子上小學後,吳女開始投入志工媽媽工作,並加入家長會擔任副會長,熱
愛交際應酬的她,於餐會上結識了王姓副教授,甚至報名參加王男所任職的學校上課。
王男時常透過通訊邀約吳女出遊,兩人互動頻繁,關係相當曖昧,吳女常常至凌晨仍未返
家,其丈夫指責她,卻反遭質問「我不能有自由嗎?」,令其丈夫漸漸懷疑起妻子外遇,
莊男的親友甚至透露曾看過吳女與其他男子在大街上牽手等曖昧舉動,令莊男心碎又無奈
,並請徵信社跟監,多次記錄下妻子與王男進出摩鐵的畫面。
去年3月間,王男與吳女再度前往新北市土城一處汽車旅館幽會,莊男會同親友報警,和
警方一同上摩鐵抓姦,一開門即見兩人慌張的神情,王男辯稱兩人開房間並未發生任何關
係,僅純唱歌狂歡,令莊男氣得破口大罵:「這樣的人有資格為人師表嗎?」。檢警則認
為兩人行為已踰矩,超越男女之間一般社交情形。
王男宣稱,和吳女僅為朋友關係,因吳女和丈夫正在打離婚官司當中,兩人有財產紛爭,
莊男不願意分任何財產給吳女,才會抓住其把柄來達到目的。對於此案,刑事部分妨害家
庭訴訟因舉證不足,獲判不起訴處分;民事部分則遭判賠30萬元。
新聞連結:
https://goo.gl/Q9C5Ca
心得:
此案又再度證明
刑法的通姦罪無存在必要
民事求償就已經可以獲判30萬了
人是感情的動物
喜歡的對象有時會隨著
時間經歷而改變
即使簽了婚約
毀約時就依民事契約賠償
關乎州官老爺何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