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這樣是不夠愛嗎?

作者: teaplus (..)   2017-05-29 23:56:57
幫朋友問的 他沒有發文權限
如果跟一個帶小孩的單親媽媽戀愛
無法把小孩視為己出
是因為不夠愛她嗎?
還是因為大男人主意作祟
大家覺得呢
作者: claymath (輪迴的印記 藏在我眉宇)   2017-05-29 23:57:00
作者: nocesst (肥宅魔導師ヘ(・_|)   2017-05-29 23:58:00
每個人個性不一樣,不是每個人都能愛屋及烏,只是說,如果真的無法接受對方的小孩要早講,不要浪費彼此的時間
作者: cashko   2017-05-29 23:58:00
無法接受對方小孩要早講,不要浪費時間+1,既然無法接受又為什麼要交往呢,這應該事前就知道的啊
作者: tryerror ( 百年孤寂忘千歲)   2017-05-29 23:59:00
就像你愛你的伴侶 可是不一定會愛他的雙親啊
作者: marsonele (marsonele)   2017-05-29 23:59:00
很正常吧 很多結了婚的先生太太 都不喜歡岳父母公婆啊
作者: tryerror ( 百年孤寂忘千歲)   2017-05-30 00:00:00
只是 長輩可以不同住 小孩卻一定會同住 所以要考慮清楚
作者: nocesst (肥宅魔導師ヘ(・_|)   2017-05-30 00:01:00
但是不愛對方的父母可以搬出來少接觸,對方的孩子在能自主之前卻不能趕走他,還是有點差異在
作者: MissFaye (霏霏肥肥靠靠靠北)   2017-05-30 00:18:00
不算
作者: marsonele (marsonele)   2017-05-30 00:19:00
有血緣關係的人都不見得互相喜歡 何況是沒有關係的人
作者: nanalia (娜娜莉 )   2017-05-30 00:31:00
很正常啊 沒相處過 就跟要求媳婦要真心愛公婆一樣違反人性
作者: curaredomgl   2017-05-30 01:06:00
無法接受對方小孩要早講,不要浪費時間+1
作者: cashko   2017-05-30 01:33:00
小孩要同住,甚至結婚後你可能是他父親的身分(除非你跟女方說你不收養他,丟給親戚前夫照顧或孤兒院或女方自己負擔),如果小孩還小,父親身分要面對的事情很多,包括金錢時間的付出,生活的照顧,教養的責任,未來財產繼承在法律上跟親生子女是一樣的,跟面對長輩的女婿身分差異很大,女婿只是情面上要做好,不是只差一點點,你現在不愛他不會不正常,但如果培養感情的意願都沒有或是你的觀念始終會有心結,還是不要浪費時間這不會不正常,但不能接受就放手,如此而已你不用到視如己出,但起碼的善待要有,如果有了法律關係,該盡的義務責任要盡
作者: flyfish1990 (只想當蝸牛)   2017-05-30 08:54:00
不會是不夠愛 而是真的有人就是沒辦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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