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我家就是
我有一個妹妹
1. 求學時期對我要求總是比我妹嚴苛,我爸媽以前『強烈期望』我讀到博士, 對我妹態度
則隨便一個學院畢業即可。
2. 有別其他父權沙文父母,我爸媽正好相反,我在完成博士前不可交女友,我妹大學時隨便
帶男友回家或去男友家過夜都可。
3. 承上,我求學時期不可穿光鮮亮麗的衣服,要理短髮,至於我妹愛穿什麼就穿什麼,染髮
刺青穿鼻環都可以。
4. 我不可玩電腦電動,我妹可以買Xbox然後帶她男人來我家打完炮後打電動, 而且還是接我
爸的家庭劇院投影機跟音響,我自己的電腦設備只能乖乖放在書房,不可搬到劇院廳有礙
觀瞻。
5. 我妹買房子我爸媽贊助她10萬加幣,另外還給她一台Mercedes開。至於我,我媽說我如果
回心轉意回加國(註),她給我的獎勵是兩萬加幣等級日本車的『頭期款』,房子部分是先住
她家,然後我可以找工作,接下來申請房貸買屋。
註: 因為一系列複雜原因大學畢業後跟他們幾乎決裂,我自己一人讀完書後立即回台。
當然,父母是完全沒有任何義務,更遑論責任,來贊助或補助成年的我任何東西,另一方面
,除了國小時候請求他們幫我的買電腦外,我從沒要求給我金錢物質。
寫出第5點只是列出現在還是有父母對女兒比對兒子好。我當年向父母要求的都非常簡單:
給我自由,給我自主的選擇。
說道父權之女性性愛身價下降等觀念,其實本魯也是此項父權沙文的受害者。
本魯高中時候靠著嘴巴(那時候不能穿什麼好衣好鞋,頭髮一律理平頭) 有幸跟一些女生走很
近,我媽知道後怕我跟那些女生性行為,開始嚴密監控並限制我的行動,下課後必須馬上回
家。
然後說這是對我好,不然把別人『欺負』了,她們吃虧了,她們嫁不出去,我就要娶她。
上了大學後因為學校太遠必須開車,所以他們會檢查公里數來確定我有沒有亂跑,沒有交
女友,我曾經想替他們省錢而坐公車,結果我爸說我『醉翁之意不在酒』。
我記得最誇張是她會偷翻我的電話簿,然後一個一個打去,問對方跟我是什麼關係,還有就
是講電話時候會拿分機起來偷聽,ICQ, MSN也不准用,反正每天可以做的就是吃喝拉、讀書
、打球、睡覺。
一般來說,父權沙文侵害男性朋友的點不外乎是男女關係中經濟的負擔或是各種社會期望,
本魯本身則是提供了比較特殊的例子,我因女性性愛吃虧的觀念而犧牲了精華年紀的行動玩
樂自由,我的家長替別人有處女情節,怕我跟別人發生性關係因此限制我行動及通訊自由。
(然後那些女生在我認識時早就享受過魚水之歡了,好笑的是我媽完全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