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出集合理論不代表本文即符合邏輯,再者,性侵發生原因不能用邏輯推導。
很抱歉,舉最簡單的例子:因為你是我花錢撫養長大的,所以妳「貢獻」身體來滿足我的
性慾是應該的。
看起來,因為所以超級合理(經濟最簡單的,使用者付費),但,我們都知道這完全他馬
的違法且是個超級謬論。
你的開頭將「上夜店」「穿太少」「喝醉」列進「強暴」這個母集合本身就是個錯誤。
為什麼「上夜店」「喝醉」「穿太少」會提高強暴機率?因為這些都非常有可能引發男性
性慾。為什麼男性性慾被引發,這些人就必須「被滿足」?因為就是這麼穿、要去夜店、
喝醉,這些在台灣社會都代表著女性發出「我等著被上」的訊息。
以上,就是男性總是讓女性「保護好自己」的真正原因。
不厭其煩的倡導「不要檢討受害者」就是請男性學會「尊重女性身體自主權」,「被性侵
」根本不該有原因!受害者不要再被檢討自己為什麼受害。
應該被檢討的是加害者
應該被檢討的是加害者
應該被檢討的是加害者
當性侵發生時,希望男人能說出「不能管住自己的小頭的男人不是男人」而不是「妳就是
喝醉了(原因替換)沒有防備能力憾事才會發生」
當然,現在的「尊重」觀念並不普及,所以多數女性從小就學會「保護自己」的消極做法
,不用說我們自己都知道。然而,幾十年前下來,性侵案件卻有增無減而且更多高達90%
是來自身邊的人時,請問:怎麼保護自己?
而這又陷入另一個循環,為什麼要保護自己,而不是你有意識的尊重他人甚至女性的生命
、身體、財產?
雖然一些或充滿歧視與仇女的負面言論充斥,但相信板上是有很多理性但不喜爭辯的,畢
竟與愚者辯論自己就是愚者。
以下推文若有任何反擊或負面言論,先說明我的立場
「你是對的」。
※ 引述《skytowerlll (東尼)》之銘言:
: ※ 引述《himawari9 (晚安城之美)》之銘言:
: : 看到現在還是有人很執著於
: : 被強暴/性騷擾=穿著曝露or去夜店or喝醉欸
: 正確的邏輯是,
: 強暴是母集合,
: 其中包含了穿著曝露or去夜店or喝醉的子集合.
: 以及,其他各種子集合.
: : 就算有那麼多被性騷擾性侵害的人勇敢跳出來說自己其實穿著保守也沒有去不良場所
: : 加害人還有很大機率可能是身邊的熟人甚至是親人
: : 那些說要保護自己的人還是要刻意忽視就對了
: 拿一個子集合 來否定其他子集合,
: 或是拿一個子集合來宣稱母集合中不包含其他子集合.
: 這不但邏輯錯誤, 而且也蠻不負責的.
: 用白話講 , 如果你穿著保守且沒有喝醉.
: 那你就不會在 穿著暴露或是喝醉的狀態下遇到強暴.
: 在強暴的母集合中, 就可以避開其中的幾個子集合.
: 而你想要避開越多的子集合, 風險意識就要越高.
: 但是風險意識也不是越高就一定越好.
: 比如說, 因噎廢食, 為了怕噎到而不吃東西.
: 雖然有效, 但其實不需要做到這麼極端.
: 有些人會說 : 那都待在家不要出門好了,最安全!
: 這種極端的例子就像因噎廢食一樣,
: : 所以說那些主張''女生應該要保護自己''的人是覺得女生應該要
: : 1.穿著保守
: : 2.避免把自己陷在危險的環境
: 檢討,或是要女生保護自己是母集合.
: 母集合中, 包含了正確的 及 不正確的檢討/保護自己的 子集合概念.
: 這裡重點不是討論穿著保守到底有沒有效, 或是正不正確.
: 既然你主張穿著保守是不正確的, 這裡就當他是不正確的來論述.
: 其實邏輯同上,
: 拿一個不正確的子集合來否定母集合及其他子集合
: 是邏輯錯誤且不負責任的事.
: 問題根本不在於檢討或是要女孩保護自己,
: 而是所檢討的內容及提出的風險因子 是否正確.
: : 不過啊
: : 突然想到
: : 之前熱烈討論的一篇文 ''女生一個人在家 外人來修電視''這篇
: : 怎麼那時候跟現在的風向又不一樣了啊?
: 也沒有真的那麼不一樣,
: 推文還是很多人要女生小心.
: 猶如男女版那篇 出遊男生說為了省錢而要和女生 共訂一個房間.
: 回推文的內容大多都說要有風險意識.
: 提出了多種男生可能犯罪的情形, 及風險因子.
: 外人修電視那篇也很多人提出了其中的危險.
: 還有人PO出曾經發生過的案例.
: 而且如果你是要用這樣的邏輯,來解釋要女生保護自己是不正確的.
: 那外人修電視那篇根本連PO都不須PO.
: 只要嗆聲說就算女生裸體男生也沒資格碰就好了.
: 但這明顯不符合大眾的風險意識概念.
: 如果你只是要戰 有些人的風險意識在不同情況下有雙重標準.
: 我是沒意見, 你有空可以自己去比對ID.
: 我個人是覺得這本來就是該小心的事,
: 且站在維修員的立場,也要小心被陷害.
: 我猜會被噓的原因之一是, 只假定了女生有風險, 卻忽略了男性也有風險.
: 但如果你只是要拿子集合來否定母集合,
: 那我覺得很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