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mini大,你的意見是很危險的。既然車主都還登記是前夫,你連證明前夫有所有權轉讓的意思表示都很難了,用你的邏輯,豈不是我借你一支筆,然後你硬要賴說因為我把筆交給你,所以筆已經是你的了?
前夫是值得被攻擊沒錯,但是法律的東西如果要給建議要確定是正確的,不然會害及無辜。
侵佔我認爲也不至於,用客觀事實,要證明是無償的使用借貸應該不難,原原po真有法律協助的需求可以找專業的人協助,現在各法院也有免費的訴訟輔導可以諮詢。
加油!
※ 引述《gemini2010 (本人在PTT所有發言為反串)》之銘言:: ※ 引述《snow0428 (Layla)》之銘言:: : 我前夫在有外遇之後 我們離了婚: : 因為小孩歸我 所以前夫為表愧疚買了一台車給我(但掛他名下): : 希望讓我方便接送小孩: : 原本小三並不知道這台車是前夫買給我: : 然後貸款也都是前夫在繳(貸款還有2年..所以無法過戶): : 現在小三知道了 表示要我還回那台車 不然告我侵占: : 前夫也表示無法阻止小三這麼做 (因為他們已經再婚了): : 我是不是就只能乖乖還她...: : 覺得很難過 老公給她了 現在車也要給她..: 車子是動產:
依妳的敘述妳前夫是贈予給妳: 既然有讓予合意跟交付: 不管車子登記在誰名下: 所有權就移轉到妳身上: 從法律上來看妳是完全站得住腳的: 妳現在要做的是搜集證據跟找法扶咨詢: 小三真的告妳妳才有辦法反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