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有可能是假性侵
->我們不可以直接相信這起性侵
->在證據確鑿前我們不應謾罵性侵者
性侵有可能是真性侵
->我們不可以直接認為這起性侵是假的除非有證據
->我們不應該謾罵被性侵者
一堆人口口聲聲說因為無罪推定原則
或是口口聲聲說搞不好是誣告
你可以這麼覺得 並且持保留態度
但是當你攻擊自述自己被性侵或是不起訴或是無罪的被性侵者
母豬 誣告 只是搶錢
你難道就不是謾罵不是有罪推定嗎?
你們有證據證明他是誣告搶錢嗎?
我們可以鼓勵或是安慰我們相信的那一邊(被性侵的或是覺得是假性侵被誣告)的人
但是沒必要攻擊另一邊吧?
萬一人家真的是被性侵了上來求助
一堆人這樣罵他母豬誣告搶錢沒保護好自己活該
這樣 就應該嗎合理嗎?
你們有想過被誣賴的人嗎? 對,所以我們不可以亂罵被告性侵的人
你們有想過被性侵的人嗎? 對,所以我們不可以亂罵說或是告性侵的人
很難懂嗎???
被誣賴的人很可憐,所以我們應該罵所有提告性侵或是說自己被性侵的人
所有上來說自己被性侵上來求助或是所有新聞不起訴或無罪的我們都要罵他們
是母豬破麻誣告搶錢,自己沒保護好自己活該被性侵。
程序上的不友善真的跟誣告一點關係都沒有
除非你認為甚至可以證明程序越不友善越可以減少誣告比例
照這種說法除了性侵案之外的案件應該也都要很不友善才對吧
誣告是近幾年才開是變多的
整個社會或法律對於被性侵者的不友善是自古以來的
一堆說男生怎樣女生怎樣的
我從頭到尾只說被性侵者跟性侵者
你們為什麼要套用被性侵者=女性 明明就一堆男性被性侵者
男性性侵女性->女生誣告母豬搶錢
男性性侵男性->甲甲噁心
男性性侵任何生物->男生嘛沒辦法啊正常啦 跟人肚子餓要吃飯一樣啊
很多篇跟推文一起回。不是針對原PO
※ 引述《BoBoLung (暴鯉龍)》之銘言:
: 「性侵誣告」是個很麻煩的問題,因為「不起訴」不等於沒有性侵,也不等於就是誣告。
: 而且性侵的黑數很高,就算能知道有多少誣告,也很難計算「性侵:誣告」的比例。
: 但是反過來說,「誣告」的黑數也非常高,誣告不起訴,也不等於沒有誣告。
: 有些人在計算「性侵誣告」的時候知道要考慮不起訴和黑數,計算「誣告」的時候就不知
: 道,實在不知道是為什麼,明明就是非常簡單的邏輯問題,雙重標準也不是這樣吧。
: 然後回到性侵受害者在訴訟過程面臨的不友善,我也不能理解為什麼會認為這都是社會的
: 錯,而完全忽視「就是有那些誣告的人破壞了信任基礎」,對明顯的誣告視而不見。
: 不要說什麼複雜的防衛機制啦,擔心被傷害所以表面配合啦,明明就是女方主動的怎麼解
: 釋呢?那些小三覬覦別人財產發現拿不到名分,再來說是性侵的又怎麼解釋呢?
: 在網路上隨便說別人性騷擾,然後被發現只是各種硬凹的又怎麼解釋呢?
: 當然不能說所有的不友善,都是這個原因,這是以偏概全,但是全盤否認不也是一樣嗎?
: 雖然我知道聽不進去的就是聽不進去啦,裝睡的人是叫不省的zz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