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性侵與誣告的無罪推定(改標)

作者: minifriend (小朋友)   2017-07-06 10:45:53
性侵有可能是假性侵
->我們不可以直接相信這起性侵
->在證據確鑿前我們不應謾罵性侵者
性侵有可能是真性侵
->我們不可以直接認為這起性侵是假的除非有證據
->我們不應該謾罵被性侵者
一堆人口口聲聲說因為無罪推定原則
或是口口聲聲說搞不好是誣告
你可以這麼覺得 並且持保留態度
但是當你攻擊自述自己被性侵或是不起訴或是無罪的被性侵者
母豬 誣告 只是搶錢
你難道就不是謾罵不是有罪推定嗎?
你們有證據證明他是誣告搶錢嗎?
我們可以鼓勵或是安慰我們相信的那一邊(被性侵的或是覺得是假性侵被誣告)的人
但是沒必要攻擊另一邊吧?
萬一人家真的是被性侵了上來求助
一堆人這樣罵他母豬誣告搶錢沒保護好自己活該
這樣 就應該嗎合理嗎?
你們有想過被誣賴的人嗎? 對,所以我們不可以亂罵被告性侵的人
你們有想過被性侵的人嗎? 對,所以我們不可以亂罵說或是告性侵的人
很難懂嗎???
被誣賴的人很可憐,所以我們應該罵所有提告性侵或是說自己被性侵的人
所有上來說自己被性侵上來求助或是所有新聞不起訴或無罪的我們都要罵他們
是母豬破麻誣告搶錢,自己沒保護好自己活該被性侵。
程序上的不友善真的跟誣告一點關係都沒有
除非你認為甚至可以證明程序越不友善越可以減少誣告比例
照這種說法除了性侵案之外的案件應該也都要很不友善才對吧
誣告是近幾年才開是變多的
整個社會或法律對於被性侵者的不友善是自古以來的
一堆說男生怎樣女生怎樣的
我從頭到尾只說被性侵者跟性侵者
你們為什麼要套用被性侵者=女性 明明就一堆男性被性侵者
男性性侵女性->女生誣告母豬搶錢
男性性侵男性->甲甲噁心
男性性侵任何生物->男生嘛沒辦法啊正常啦 跟人肚子餓要吃飯一樣啊
很多篇跟推文一起回。不是針對原PO
※ 引述《BoBoLung (暴鯉龍)》之銘言:
: 「性侵誣告」是個很麻煩的問題,因為「不起訴」不等於沒有性侵,也不等於就是誣告。
: 而且性侵的黑數很高,就算能知道有多少誣告,也很難計算「性侵:誣告」的比例。
: 但是反過來說,「誣告」的黑數也非常高,誣告不起訴,也不等於沒有誣告。
: 有些人在計算「性侵誣告」的時候知道要考慮不起訴和黑數,計算「誣告」的時候就不知
: 道,實在不知道是為什麼,明明就是非常簡單的邏輯問題,雙重標準也不是這樣吧。
: 然後回到性侵受害者在訴訟過程面臨的不友善,我也不能理解為什麼會認為這都是社會的
: 錯,而完全忽視「就是有那些誣告的人破壞了信任基礎」,對明顯的誣告視而不見。
: 不要說什麼複雜的防衛機制啦,擔心被傷害所以表面配合啦,明明就是女方主動的怎麼解
: 釋呢?那些小三覬覦別人財產發現拿不到名分,再來說是性侵的又怎麼解釋呢?
: 在網路上隨便說別人性騷擾,然後被發現只是各種硬凹的又怎麼解釋呢?
: 當然不能說所有的不友善,都是這個原因,這是以偏概全,但是全盤否認不也是一樣嗎?
: 雖然我知道聽不進去的就是聽不進去啦,裝睡的人是叫不省的zzz
作者: psyche (時間不存在)   2017-07-06 10:48:00
推你。
作者: gannimade (威猛先生)   2017-07-06 10:48:00
政治正確
作者: SophiaLee (蘇菲亞)   2017-07-06 10:49:00
這裡的人都這樣呀 把被性侵的人都想成是女的 然後二分法 開始戰男女 很好笑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7-07-06 10:49:00
"男性性侵任何生物->男生嘛沒辦法啊正常啦 跟人肚子餓要吃飯一樣啊"哪幾篇出現這種推文 太喪心病狂了
作者: gannimade (威猛先生)   2017-07-06 10:52:00
看到那句就知道原po腦子程度了 不過裝睡的叫不醒 給你推讓你爽一下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17-07-06 10:53:00
你自己最後一段不也單嘴男性性侵者,這樣是否你自己也掉入了男女二分法框框:)
作者: attack911 (九一一行動)   2017-07-06 10:54:00
您好棒棒這個程度,超過一百分
作者: thenorth (微微)   2017-07-06 10:55:00
無罪推定不只適用在「性侵案件」的被告身上,也適用在「誣告案件(被偵查、起訴那種)」的被告身上,這不難懂吧
作者: yuponkimo (沈俠)   2017-07-06 10:55:00
特意打某些明明顯嘴砲的發言不會增加自己文章的說服力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07-06 10:56:00
哈哈哈 是上次有篇男女差異那個嗎
作者: arrfu (觀光客)   2017-07-06 10:59:00
這邏輯令人想吐,妳是峨嵋派門人嗎?
作者: hugo0015227 (小黑)   2017-07-06 11:14:00
現在是只要懷疑性侵的真偽就會被獵物喔 沒有拍拍幫QQ的你們都是共犯 都是殺人兇手 哭哭
作者: Mite   2017-07-06 11:26:00
沒有誣告誰會質疑被性侵者 重點是這幾年誣告越來越多 所以要怪誰呢XD
作者: henbin (ji3)   2017-07-06 11:27:00
因為會被罵母豬的通常是有經過審理或檢查官不起訴,所以已經過一段調查,有很難懂嗎?
作者: ireneu6vm06 (行程滿滿)   2017-07-06 11:31:00
作者: attack911 (九一一行動)   2017-07-06 11:36:00
推北方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7-07-06 11:39:00
這個板的做法是這樣喔?當初阿翰受到的高規格待遇好像不一樣啊?他還是法律程序跑完卻還一堆人說法律無罪不代表沒有?
作者: Pujols5 (Albert Pujols)   2017-07-06 11:41:00
阿翰真的衰 都不起訴了還要被指控性侵還不只是一兩個人 是排山倒海的指控 幫他寫個慘字
作者: brianbs (橦橦)   2017-07-06 11:43:00
阿翰QQ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7-07-06 11:48:00
你可以也幫當初板上那些不知性別的怎麼對阿翰跟他朋友,也整理個說法嗎?沒有被罵母什麼的只是有更難聽的吧?順便說會被報紙提到誣告性侵或定讞的好像都是女性阿?照你偉大邏輯可以開始在相關新聞下用你那幾句開始嘴了嗎?
作者: pqoiwe1994 (pqoiwe1994)   2017-07-06 12:04:00
你給「被害人」拍拍 跟譴責「加害人」性侵有何差別?只是間接一點而已如果他不是真的被性侵 你還會給拍拍嗎
作者: hitolin (呼呼呼)   2017-07-06 12:07:00
孩子 別說了 有些人的智商聽不懂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7-07-06 12:08:00
我們?你為你朋友怎樣情緒起伏無所謂,但你用詞最好還是想過,「我們」是誰?講什麼東西?我有去講過被害者怎樣嗎?
作者: hitolin (呼呼呼)   2017-07-06 12:09:00
有很多人 上網不是來講道理 是來朝他人潑糞的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7-07-06 12:10:00
潑完了再講別人潑,優質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07-06 12:17:00
阿翰今年的生日願望應該是拜託鄉民快忘了他吧
作者: gannimade (威猛先生)   2017-07-06 12:24:00
想被忘的是女的吧 帶風向公審結果被打臉 哈哈哈哈 笑一輩子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7-07-06 12:26:00
阿翰那件事 基本上沒人知道那女的是誰吧?反倒是阿翰的學經歷都被肉搜出來
作者: gannimade (威猛先生)   2017-07-06 12:28:00
誰說的 女的照片都出來了 還被笑做小隻龍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07-06 12:30:00
那次女方還沒回文就被版主鎖文 偉哉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7-07-06 12:30:00
有照片? 可是那頂多也只是照片而已吧 跟阿翰被找到的
作者: gannimade (威猛先生)   2017-07-06 12:30:00
倒是阿翰學經歷出來又怎樣 他又不是誣告的也不是企圖公審的
作者: gannimade (威猛先生)   2017-07-06 12:31:00
阿翰已經很客氣了吧 真要弄女的 也學她公布各自個資啊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7-07-06 12:33:00
如果沒記錯...印象中那女的是他老闆的女兒....:p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07-06 12:33:00
每次快忘了 又被拖出來複習一遍 不知道他們還跟各自另一半在一起嗎
作者: gannimade (威猛先生)   2017-07-06 12:33:00
哇靠 上面講的像是雪皇不讓女方回文 這邏輯 哈哈哈哈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07-06 12:34:00
事實就是版主鎖文了 要怎麼講後續就自由心證了
作者: gannimade (威猛先生)   2017-07-06 12:34:00
阿翰在當兵 老闆??國防部長喔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7-07-06 12:35:00
指導老師啊
作者: gannimade (威猛先生)   2017-07-06 12:38:00
好啦 我總結一下上面兩位的意思 阿翰不公布女的個資因為女的老爸是他老闆 哈哈哈 然後當時男方出來打臉女方後雪皇禁回文是不給女方機會 哈 這裡真的很好笑啊 哈哈哈哈
作者: varda0821 (boy)   2017-07-06 12:39:00
作者: ccrhalp (哈哈help打錯)   2017-07-06 12:41:00
幫阿翰QQ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07-06 12:42:00
這是三人成虎嗎? 而且不給女方機會 這句是你自己加的喔
作者: gannimade (威猛先生)   2017-07-06 12:45:00
你講的 "那次女方還沒回文就被版主鎖文 偉哉" 對啦 你沒那意思 哈哈哈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07-06 12:46:00
現在都流行幫別人加油添醋嗎?這樣的行為怎麼跟誣告有點像內
作者: simple30 (可樂)   2017-07-06 12:48:00
推你 觀念正確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7-07-06 12:49:00
後續自由心證不就是沒給機會講?前板主也是這種毛病,自己搞到現況糟透了還在那幾人成虎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07-06 12:54:00
哈哈 自由心證等於沒給機會講? 哇噻 這個邏輯
作者: cjy0321 (cjy0321)   2017-07-06 13:05:00
推你
作者: arrfu (觀光客)   2017-07-06 13:23:00
還好阿翰是法律程序跑完,有不起訴書可以上來自清,有些法律程序還沒跑完的根本百口莫辯。
作者: j9517823 (邊緣人)   2017-07-06 13:30:00
你可不可以給我看一下沒有亂告卻被罵誣告母豬的案例?
作者: ToToRoTW (番薯龍貓OwO)   2017-07-06 13:40:00
推薦unfair這本書,我都推薦給學生看大學圖書館應該都有
作者: arrfu (觀光客)   2017-07-06 13:52:00
那妳舉一篇是【女生被性侵然後大家罵他誣告母豬一樣 百口莫辯】的案例來看啊?不要自己射箭自己劃靶來引戰女版文章這麼多,我賭妳一篇都找不出來,自己腦補說別人都這樣,笑死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07-06 14:03:00
印象有一篇 女生床上喊不要然後告男友性侵 那篇推文把女的罵慘了
作者: arrfu (觀光客)   2017-07-06 14:08:00
http://goo.gl/phrj5b這種案子在ptt反而是屢見不鮮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07-06 14:09:00
結果判決書出來 那個女的好像是真的不要 還被男友扁很慘不過事後大家罵都罵了 頂多把錯推給記者說記者是製造業 所以這類的新聞 建議還是看過判決書再想想要不要開罵
作者: j9517823 (邊緣人)   2017-07-06 14:13:00
看新聞都知道要求證 告人看證據很困難?所以你找一篇 沒有任何疑點只因提不出證據被罵母豬的來[新聞] 不滿洋腸腳踏多船 女怒控性侵[新聞] 與男網友開房間 妙齡女不Happy告性侵女控男DJ性侵 結果卻驗到別人的DNA台灣人這麼冷血阿 這麼多受害者還要被酸誣告 是不是?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07-06 14:19:00
呃 這篇有酸誣告嗎?
作者: j9517823 (邊緣人)   2017-07-06 14:21:00
我認同他的觀點阿 被性侵提告還要被酸誣告 真是太可憐了還要舉證 真是太為難人家 根本變相鼓勵性侵犯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7-07-06 15:02:00
之前就有人提出一個論點了人家跟你約去打砲 你可以拒絕啊 沒做就不會被告了
作者: j9517823 (邊緣人)   2017-07-06 15:30:00
你舉那些推文的那些 滿口台女母x就知道什麼水準但你拿來套用成 大多數人都如此 我就不認同了
作者: hhi0531 (小伊)   2017-07-06 15:47:00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7-07-06 15:54:00
不要亂指控,怎麼當初阿翰事件頭幾天你不跳出來講? 呵呵
作者: mh2ant (環球科大扛壩子)   2017-07-06 17:24:00
推你
作者: feedback (positive)   2017-07-06 17:36:00
作者: qazieru (=w=)   2017-07-06 17:45:00
原來沒智力跟撥糞的最愛講別人沒智力跟撥糞
作者: saylove33 (什麼東東的東)   2017-07-07 11:06:00
無罪推定原則用在原告身上, 成為原告的證據力.所以無罪推定原則反而使被告變相成為有罪推定.你的邏輯還好嗎? 無罪推定沒有用在原告的拉
作者: LEBR0NJAMES6   2017-07-07 12:49:00
還好不是你這種人當法官
作者: allen139443 ( ∩ д ∩ )   2017-07-07 17: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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