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間窩,住九年)
我第一間租屋是雅房,但外面有廚房客廳等公區可使用.
東西囤積的非常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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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間窩,住一年)
後來房東要賣房,所以去年是我第一次搬家
在各式考量下(交通、經濟、坪數)
我不得不選擇一間,格局很怪房東也很怪,但空間大一些、價錢低一些房子
那時我看著滿屋子東西 (連路都沒辦法走,在房間要翻山越嶺)
就覺得我真的是瘋了.....
因為捨不得丟,我居然得租這個房子,然後每個月付租金來放這些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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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間窩,快滿三個月)
今年五月我又搬了一次家,這次找房就很順利 (因為很努力丟、東西少很多)
第二間窩,鞋櫃只有八格,
所以我就非常謹慎地遵守 "八雙原則"
"要買,就得丟一雙!"
結果搬完新家,前陣子就破功了.....
理由很多啦....
其實就是一句話,因為已經近兩年沒買新鞋了,就真的很想買
最後一次買,在第一間窩的最後一年,第二間窩完全沒買過鞋
丟不掉的理由也很簡單,
因為打從腳受傷後,買的鞋子單價較高,大部分都是DK高博士.
鞋子很耐穿,
又有八雙在輪,
一年不過穿52次,
外觀沒啥破損.而且是都會穿的 (真的都有在出場! 八雙輪的很平均!!!)
這種高一點單價的鞋.
也不會有鞋底掉的問題、鞋底也沒什麼磨損、
的確有一雙鞋面變髒了,
結果拿回去給DK又處理好了@@
這個.....
大家都怎麼處理自己的鞋子呢?
(想不出來丟鞋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