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難道這樣陳x就不用被譴責了嗎?

作者: silentalice (silentalice)   2017-08-25 00:51:28
※ 引述《idleventus (雨織)》之銘言:
: 最近風向一面倒
: 但我很好奇的是,就目前所知的「證據」陳x不代表沒有任何責任或過錯吧?
: 也許沒有證據證明他在法律上有罪責
: 但
: 1. 外遇
這點數個月來沒看到沒人替陳開脫,確認林當小三比較新,所以多點討論度很正常。
: 2. 和當時未成年的女學生搞曖昧,一畢業就正式交往(通常不會在沒感情的狀態下就交往,所以推斷在林成年前他們是有曖昧關係的)
不起訴書原文:「陳O星於97年1月間起迄於98年4月間止,亦無任何撥出或傳送簡訊至林女持用之行動電話
之紀錄,而係迄於98年5月26日始有第一次以上開門號撥出聯絡林女」林是80年3月生日,所以兩人開始曖昧時林已經成年了。
: 3. 明知道外遇是錯的,加上對方年紀比自己小非常多,又有憂鬱症(可能不清楚自己在做什麼),卻沒有拒絕這樣的關係,或是引導她回正確的道路
外遇吃嫩草的男性多了去,同第一項根本沒人為他辯護。至於憂鬱症並不是具有妨礙意思表示和情感表達的病。
: 4. 人師身分沒有做好避嫌
補習班老師就是一般上班族,沒有教師證也沒有聘書,不具人師身分。
: 如果陳外遇的對象不是學生(還是他教的學生),他要怎麼外遇都是他家的事
不要自己反駁自己的1、3論點好嗎?你自己把自己立證的東西推翻可是論述文大忌啊!
: 然而事情並非如此,難道上述幾點不夠讓大家撻伐嗎?
: 利用自身優勢誘騙未成年女學生的感情,不管有沒有上床都是個大問題吧?
林已經成年了,然後上面唯一可撻伐點你已經自己反駁了。
: 最後,非常疑惑的,
: 情侶之間就沒有「強姦」這種事存在嗎?
有,但不存在於陳林二人之間。
:
作者: kissu5566 (護衛軍)   2017-08-25 07:19:00
同意,其實他們也不是公眾人物,陳x就是出軌然後林是小三多年後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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