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個性 基本都是天生的
要改變是非常困難的
如果不是那種會危害到他人的個性
與其改變自己
不如繼續做自己
找一個適合自己個性的人在一起
或許還比較容易
像肥宅我本身就很愛講幹話
要找另一半的話
只能找可以接受我講幹話的人
話雖如此
但我現在還是單身魯蛇一隻
>_<
※ 引述《empresscute ()》之銘言:
: 到了三十而立的年紀,
: 實在覺得自己個性很不好。
: 對工作只做時間內該做的事情,
: 沒有很喜歡加班。
: 雖然上份工作做了六七年
: 但今年換了工作卻穩定不下來...
: 眼看身邊的同學都結婚生子
: 雖然自己交過三個
: 也許說是沒緣分
: 但我更清楚的是知道自己個性不好
: 無法跟一個異性長期走下去
: 不合的兩人也就不可能走到結婚
: 於是30歲了還繼續蹉跎...
: 雖說個性這種東西很渾然天成
: 但現在完全懂何謂"個性即命運"
: 覺得活著很不痛快
: 有時很想重新投胎做人,做一個個性比較好的人
: 不然覺得自己工作和感情都不順(自己算是自主意見比較強,比較有原則,不隨合)
: 加上覺得30歲要脫單好難...
: 請問到30歲這個年紀如何做一個個性好的人呢?
: 謝謝討論與分享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