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我們家剛好遇到...
家庭成員:
外婆生三個女兒與一個兒子,
兒子排行老么。
從媽媽與阿姨出社會所掙得的薪水一律必須交給外婆,但舅舅卻沒有這麼被要求。外婆與
外公打拼了一輩子加上祖先財產是一筆可觀的數目,依照外公外婆傳統觀念女生一律分不
到財產也不要想動財產的腦筋,媽媽和阿姨們也只能尊重外婆的想法。但因為外婆身體狀
況不佳常常必須去醫院,而外婆不想麻煩同住的舅舅一家,轉而打電話到三個女兒家要求
載送至醫院。加上之前外公車禍住院期間三個女兒也加入照顧輪值,因為大家都很疲累想
請找看護來照顧外公結果外婆不捨得花錢...大家只好又繼續照顧....
外婆因為洗腎10多年身體狀況一直都很虛弱,
目前身體又出現狀況但不知道詳細的狀況....
想當然爾,又麻煩三個女兒載他去看醫生....
這種分配問題不單單只是看法律怎麼規定,當然養兒育女是養育之恩必須報答,但是如果
身後財產全部只給男生一人而撇除女兒,不要說應繼分的問題,因為生前贈與根本不會出
現遺產....結果女兒負擔同等的照顧義務這樣真的公平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