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誣告性侵的案件真是越來越多惹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9-07 03:35:13
先看誣告性侵新聞三則
林奕含案送再議 陳國星維持不起訴處分
補教名師陳國星被控涉嫌誘姦作家林奕含案,台南地檢署上月以罪證不足,將陳國星不起
訴處分。南檢依職權送台灣
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檢察署再議,經再次偵查,確認無積極證據足以證明被告陳國星涉有強
制性交等罪嫌,維持不起訴
處分。由於林奕含家屬未對陳星提告,無再議權,不起訴處分已告確定。
南檢指出,民眾告發陳國星涉嫌妨害性自主等案件,經檢察官於偵辦期間傳訊被告陳國星
、林女醫師、高中老師、高
中同班同學、補習班同學、大學好友、同心補習班負責人與行政人員、閨蜜、諮商心理師
、基金會律師與社工、作家
好友、陳國星妻子、林女父親友人、林女前男友、林女父母與夫等證人,扣押陳國星行動
電話,並依職權調閱與本案
相關醫療紀錄、心理諮商摘要報告、法律諮詢紀錄表、DiSpBBS網站有關註冊帳號、IP紀
錄、電子郵件信箱申請紀錄
等相關卷證及證人所提供之林女等小說作品、林女寄送予現代婦女基金會社工電子郵件(
含新聞記者會說明稿)等,
予以分析比對,認無具體犯罪事證,因此為不起訴處分。
但依刑事訴訟法規定,最輕本刑3年以上之罪的強制性交、對未滿14歲之女子為強制性交
、犯強制性交而致被害人羞
憤自殺、對於未滿14歲之女子為性交等罪嫌,須依職權送台南高分檢署再議。
台南高分檢署今指出,就上開卷證資料逐一審核,查無積極證據足證陳國星涉犯上述罪嫌
,原處分以罪嫌不足,處分
不起訴,核無不當,應予維持。
https://goo.gl/7fw69Q UDN
只聽說無實證 桃產總性侵疑案簽結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市產業總工會被指爆發集體性侵疑雲,桃園地檢
署分他字案調查近5個月,因查無實證於昨天簽結。檢方說,經傳喚被指涉遭性
侵、性騷的5名被害人與相關證人,其中4人均指並無其事,最初在臉書PO文指稱
被害的A女則稱「不想再回想,也沒辦法回想。」另在PTT八卦版上的「爆掛!桃
產總產工會性侵事件真相」文章,經查是發文者的臆測及杜撰
已辭去桃產總秘書長職務的姚光祖,感謝檢方還原真相。
桃產總︰感謝檢方還原真相
桃產總昨天表示,此事件導致許多重要的勞工議題被扭曲和抹黑,感謝檢方還給
相關人員清白;已辭去秘書長職務的姚光祖表示,事件後他辭職靜候司法調查,
但仍因這起事件受到很大影響,而受害最深的還是工會被抹黑、議題被忽視,感
謝檢方還原真相。
此案起於曾在桃產總秘書處工作的A女,今年4月間在臉書PO出「雜感」、「無題
」、「我怎麼能不感到絕望」3篇文章透露遭性侵,並直指加害人為姚光祖;工
會杜姓秘書更加碼爆料,指稱除了A女,另有4名女子也受害,另名工運人士郭冠
均也被捲入。
A女︰拒再回想 3女︰未遭性侵
檢方4度傳喚A女出庭,A女僅出庭第1次說「不想再回想,也沒辦法回想。」其餘
3次都拒絕到庭;檢方另傳喚4名被指受害女子,3人到案表示未遭性侵,另1人始
終聯繫不上。檢方也傳訊杜姓秘書作證,但他稱「事情都是聽說的」。
網友「聽說」加碼爆料
此外,5月間在PTT上PO文「爆掛!桃產總產工會性侵事件真相」,隔天更爆料指
桃產總在桃園八德區的「集體宿舍」就是性侵地點;檢方傳喚PO文的賴姓網友到
案,他卻稱不曾在桃產總工作,也不認識桃產總的人,所寫的內容都是聽A女同
校的于姓學弟的轉述,並參考媒體、網路資料寫的,文中所指「一個待在桃產總
的朋友私下告訴我很多內幕」,但這個人根本不存在。
檢方指出,經深入追查發現此案都是傳聞、個人臆測或杜撰,查無姚光祖等人涉
嫌性侵的具體實證,因此簽結。
https://goo.gl/G34NwX 自由
女星鬆口認誣告性侵! 道歉判賠200萬
〔記者吳志偉/台北報導〕本土劇男星馬幼興去年7月被女星唐少萱誣告性侵,經彰化地
檢署提起公訴,涉犯誣告罪,《蘋果》報導本案經彰化地院審理,唐少萱對於誣告案情認
罪,並向檢察官聲請認罪協商,彰化地院法官近日依協商內容,判處唐少萱有期徒刑1年
,並宣告緩刑2年,唐少萱並應履行雙方在法院的調解,賠償200萬給馬幼興。
本案起因去年7月,唐少萱控訴在彰化拍攝三立《戲說台灣》單元劇《棺上加棺的咒懺》
時,飾演她丈夫的馬幼興,以前輩身份原本相約她分享演戲經驗,沒想到將她帶回演員宿
舍後,竟然強行脫光衣服,最後性侵得逞,當時引發社會熱議,馬幼興星途更因此被迫中
斷,沒人敢找他拍戲。不過後來馬幼興反控對方劈腿,並提告誣告,檢方查出2人因該戲
結識並交往,且雙方在LINE裡面有諸多親密對話,發現唐少萱另結交同戲的陳姓演員,害
怕東窗事發才謊稱遭性侵並報案。今年初馬幼興性侵案獲不起訴處分,沉冤得雪,而唐少
萱今年4月則被依誣告罪起訴。
https://goo.gl/bPnNr4 自由
作者: qazieru (=w=)   2017-09-07 04:25:00
就算法院還清白也有一堆腦殘繼續指你性侵...然後繼續說你挺強姦犯 仇女 家人被姦 無所不秀下限...對喔 那個計程車也是很慘 司機還求償無門先推你有心
作者: PTTfaggot (...)   2017-09-07 04:47:00
男方的名譽真的很難修補回來
作者: qazieru (=w=)   2017-09-07 04:57:00
話說這篇的心得是整理的蠻好的 不過想必女版的女人不會認真看 她們只會認為你仇女 版上只准po灑花文好笑的是當初林奕含案火熱時74也很愛拿女版當戰場
作者: charlie0112 (爆改Many63肛)   2017-09-07 05:00:00
不管啦 檢討被害者啦
作者: qazieru (=w=)   2017-09-07 05:01:00
還一堆從來沒看過的ID突然出現女版 這案結束後就跑光光當初為什麼有很多星粉 就是理性的人覺得小說辦案太扯...那些74罵人真的很惡毒... 還加上版主特意護航現在要他們來玩反而都不敢來 哈CD到了再推一個 昨天發三篇要74看看這些誣告案全都躲的跟龜孫一樣
作者: kumabartho (kuma)   2017-09-07 07:10:00
還記得上一次放煙火的原因嗎
作者: whoowh (AA)   2017-09-07 07:25:00
74團沒有理性可言
作者: fbixx500 (噗嗤)   2017-09-07 08:04:00
就智商太低 完全無解XD
作者: mono5566 (曼娜)   2017-09-07 08:07:00
莫忘傳說中會偷渡的大律師
作者: werttrew (發點優文賺P幣)   2017-09-07 08:10:00
打這麼多,這邊沒人想理你辣 幫QQ複雜的防衛機制,女森可以回好幾篇文章,還有一堆推講到誣告性侵? 啊~沒看到辣
作者: areosmith (航空史密斯(偽))   2017-09-07 08:23:00
你仇女?XD
作者: KingKingCold (お元気ですか?私元気です)   2017-09-07 08:28:00
我時不時也會回去看看林奕含案當時的那些文章跟推文挺紓壓的XD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9-07 08:34:00
八卦板每次都有一個ray大整理騎士團集錦
作者: idfpigeon (Dirk41)   2017-09-07 08:41:00
這司法工具對某些女生超好用的
作者: sole772pk37 (咬我阿豬)   2017-09-07 08:43:00
哀,別難過
作者: thumbe70367 (..)   2017-09-07 08:47:00
該修法誣告罪了,成立條件太嚴苛,使得這樣案例一再發生
作者: k7t7v7 (老王)   2017-09-07 08:55:00
你不懂治汝複雜的防衛機制!你不懂治汝的聖經:「我幫那人做了早餐」!你不懂治汝!
作者: mumeqq (姆☆哭哭)   2017-09-07 08:56:00
你仇女?幹嘛貼這種女性負面新聞意圖引起男女紛爭?
作者: Elysion775 (冷茶館宿雨)   2017-09-07 09:01:00
林小三通姦事件還害業界有補習班老師自殺,影響不小愚蠢的同情心被濫用,自以為是的正義氾濫
作者: zyxwv0417 (PO哥)   2017-09-07 09:10:00
這種案例一多 以後真的被性侵也沒人信了你說其他案例就算了 事件近證據都好找 林大作家這種寫小說 然後又自殺死無對證 完全站在弱勢最低點 你只能站
作者: bbbing (無)   2017-09-07 09:14:00
都是因為父權文化,女森才會誣告性侵,董不董董不董董不董
作者: zyxwv0417 (PO哥)   2017-09-07 09:14:00
著讓74團打 怎麼拿證據都沒用 連檢調的調查都被無視反正現在你弱勢 你自殺 你先爆料 你他媽就贏一半了這樣你怎麼反駁 74團還是會無腦護航下去
作者: bbbing (無)   2017-09-07 09:17:00
自殺沒甚麼贏一半啦,不過這是別的問題了
作者: fb194854 (dobbi)   2017-09-07 09:22:00
凌晨發這種文 司法代表事實?
作者: Elysion775 (冷茶館宿雨)   2017-09-07 09:30:00
至少沒有把小說當作事實
作者: YenPcman (Pcman)   2017-09-07 09:40:00
扯欸,不用關+200萬就打發結束,應該依他當時污告內容如同性侵犯刑期 抓進去管好他的嘴吧!名譽受損、精神損害、兒女在校被問性侵事件、被失業、言論撻伐想自殺、被演藝圈大哥關切和解,平常他年收也有200吧,賠償200是侮辱他?至少關個3/5年順便撈有無誣告紀錄吧
作者: EGOiST40 (廢文海賊團船長)   2017-09-07 09:50:00
說事實會被某豬群跟低能74噓喔族群 不好意思差點說出真的了
作者: Croissantke (可頌)   2017-09-07 10:13:00
台女賤pu正常發揮
作者: Glock17 (G17)   2017-09-07 10:28:00
沒人叫你們去約砲台女啊,老是想免錢的,總是會遇到鬼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9-07 10:39:00
樓上這種說法,跟被性侵說穿太少、去危險場所,所以活該,根本一模一樣的觀念
作者: OyAlbert (蛋黃溫)   2017-09-07 10:46:00
應該說誣告案越來越多,君不見一狗票訟棍以此維生?性侵案只是話題性夠炒一波新聞所以才被刻意放大檢視而已不過這種防衛機制確實很難懂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9-07 10:52:00
那是因為現在的性侵是原告舉證違法其意願,要告成功並沒有想像中的那麼容易。如果哪天被改成由被告積極舉證合意,又是完全不一樣的光景了。而且這種濫訴的叫做放大檢視?難道被亂告的人活該倒楣該被告?想想看大家都很會說,七年前就算是性侵,證據早就消失了,怎麼可能告得贏?反過來說,七年前就算是合意,證據早就消失了,怎麼證明雙方是合意?
作者: Iklop3939 (普通不過的cos)   2017-09-07 10:55:00
男森真的要好好保護自己
作者: NingK (檸~)   2017-09-07 10:57:00
貼在這會水桶唷
作者: shinkaikou (新海江)   2017-09-07 11:06:00
哈哈哈哈哈哈
作者: stephany0121 (Ste)   2017-09-07 11:14:00
誣告跟有無證據是兩回事...
作者: eva19452002 (^^)   2017-09-07 11:15:00
你少了第4點,4.不想被公司抽成而誣告性侵[新聞] D奶小模伴遊不想被抽成 男客衰挨告性侵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9-07 11:17:00
所以我都使用「亂告、濫訴」等詞,而不用法律名詞「誣告」,因為誣告是需要定罪才成立的
作者: seadf2003 (i_ki_ma_su)   2017-09-07 11:27:00
..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7-09-07 11:32:00
無證據跟控方不提供任何證據也是兩回事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9-07 11:35:00
一則是家屬不願意提供證據,一則是原告不願意回想,提供證詞,一則是原告自行承認誣告
作者: polestar0402 (Ling)   2017-09-07 11:39:00
你知道只是因為新聞有報嗎?
作者: jgs0213 (jgs0213)   2017-09-07 11:49:00
男孩子要小心 出門一定要好好的保護自己 才不會吃虧
作者: Fishsteak (Fishsteak)   2017-09-07 11:54:00
推 而且誣告比例跟本被徹底低估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9-07 11:59:00
只是因為新聞有報?所以意思是這種事一直都很多嗎?
作者: moonchaser (Moonchaser)   2017-09-07 11:59:00
男生真的要好好保護自己阿
作者: wd6118   2017-09-07 12:11:00
法律的大原則是無罪推定 再怎樣也不會變被告要證明合意…
作者: shoinchang (orange)   2017-09-07 12:21:00
仇女宅
作者: loliarchen (哀咪)   2017-09-07 12:22:00
誣告跟證據不足都不會分 比起文言文我看更該學法律前兩個例子根本不倫不類 論證能力加油點好嗎
作者: miniflora (miniflora)   2017-09-07 12:32:00
告不成=誣告?那男生反告誣告不成就等=性侵?
作者: hahaharabbit (511犭王米分!!)   2017-09-07 12:43:00
倫家似女森耶!倫家似女森耶!倫家似女森耶!森氣氣!
作者: mmmitoriii (米多利)   2017-09-07 13:00:00
= =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7-09-07 13:04:00
第一二則根本不會有誣告罪, 因為是檢方主動調查.他們只需要放話,放風聲出來給74團去噴就好了.到真的上法院時, 要嘛不配合, 要嘛不願回想.可笑的是,當事人都不願意出來證明什麼了, 還一堆人憑著風聲咬定被告有罪.但縱使不是誣告, 這種亂放風聲行為陷害他人的行為還是非常惡意,糟糕的.
作者: junkjizz5566 (黑澤)   2017-09-07 13:31:00
這版不就這樣嗎 只看性別
作者: qazieru (=w=)   2017-09-07 13:44:00
來看74秀下限 這幾個案子辦那麼清楚 那個說不是事實? XD自己才該加油還講別人要加油 真他媽的笑了
作者: seal81924 (臺北有個天兵叫阿國)   2017-09-07 13:49:00
佩安在嗎
作者: qazieru (=w=)   2017-09-07 13:54:00
話說回來...幼稚74不要把全女性都拖下水好嗎?
作者: raura ( )   2017-09-07 14:11:00
男生要保護自己!男生不要最愛勸女生保護自己,怎麼自己都不記得QQ
作者: qazieru (=w=)   2017-09-07 14:13:00
誣告人的威力是很強大的...就是有些腦殘至死盲信
作者: jennifer4551 (lusheep )   2017-09-07 14:14:00
臺灣媒體本來就不要太相信,要先觀望等消息看風向,不過真的性侵的例子還是多於假的啦
作者: bbbing (無)   2017-09-07 14:14:00
沒上床都能告性侵了,男生真的要努力保護自己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7-09-07 14:17:00
馬幼興盡力保護自己了呀,結果還不是只得到這種噓文XD
作者: jennifer4551 (lusheep )   2017-09-07 14:19:00
結果反串跟認為這版不會有人理你的大概有3/4吧
作者: qazieru (=w=)   2017-09-07 14:22:00
因為74現在臉都丟光了...大多都裝死去啦如我說的本來本版也是很多74很活躍的那個h跟p現在看來也是被人電到沒力了...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7-09-07 14:27:00
讓我們緬懷寶100大師,雖然可以去soul看他就是了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9-07 14:27:00
問題是假的性侵對真的性侵也是會造成傷害的,社會人人與人的信任減低,對真的被性侵的人也沒好處
作者: REVERSI (Authentic Counterfeiter)   2017-09-07 14:38:00
就是宗睿之後,大家嘗到甜頭了(反告性侵還能領錢)。有好處自然無限複製、發展啊~但是看完都覺得怎麼人能這麼賤格,台灣人有貪小便宜貪到這麼可悲嗎?
作者: didi3789 (Y.J)   2017-09-07 16:36:00
給推
作者: sheepppp (sheepppp)   2017-09-07 18:36:00
台男性侵新聞也越來越多了阿,多到恐怖呢~自己朋友,家人,孫女什麼都可以下手喔
作者: tanakataro (田中太郎)   2017-09-07 18:45:00
第三個誣告成立也緩刑阿 鼓勵人盡量亂告囉台男性侵會坐牢 現在問題是亂告人性侵完全沒事即使少數案例太誇張被判誣告 卻還是緩刑就有人看準這點 抹黑律師性侵酒店小姐殺傷力大 風險低
作者: sylviehsuan (sylvie)   2017-09-07 20:29:00
所以你的觀念中不起訴=誣告?
作者: mommybo (貓咪貓)   2017-09-08 05:21:00
你真的有在關注整體案件嗎?網路訟棍才是近年濫用法律資源的大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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