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打工不到基本時薪

作者: realsong (Zoe)   2017-09-14 21:33:53
※ 引述《realsong (Zoe)》之銘言:
: 為了存旅費
: 在家裡附近找了個打工
: 這家店的打工一開始老闆娘就挑明的說
: 一開始都是時薪105
: 她說之後上手會再調 還有如果做得好可能會有獎金去補足不到基本時薪的部分
: 我昨天做了第一天了
: 因為主要我是有金錢壓力 我要在時間內存好錢才能負擔旅費.......
: 所以實在有點擔心這樣不確定的條件
: 我還要不要繼續(今天要去第二天)
: (老闆娘沒有說會調到多少、獎金多少也沒說)
: 還有如果要離職 不知道要怎麼說QQ(現在做一天而已)
:
作者: MrSatan (世界冠軍撒旦先生)   2017-09-14 21:36:00
阿幹昌
作者: sophia810130 (MWW)   2017-09-14 21:38:00
就算是兩天薪水她也必須不扣錢的算給妳 我也做過三天離職的也照算 店長沒在囉唆的每個老闆都想找長期的 但這不是不付薪水的藉口
作者: viela (生 活)   2017-09-14 21:41:00
就算做一天也是要給薪水啊,你要堅定立場去爭取薪水,不然跟她說你會去檢舉
作者: overhead (overhead)   2017-09-14 21:41:00
每個老闆都想找長期的 但這不是不付薪水的藉口+1不過你自己過一天念頭就變的個性也要改進啦
作者: wen52212 (汶汶)   2017-09-14 21:48:00
同2樓 我之前做一天他也叫我下個月10號去拿
作者: viela (生 活)   2017-09-14 21:50:00
就算你當時跟她說做長期可以但後來卻不做,你也沒違法阿,難不成你當初說要做長期有法律效力?沒做做看誰知道做不做的來?你沒理虧,是她無理,所以你一定要爭取也沒什麼扣薪水的事,別被她唬了,扣什麼扣,笑死哦
作者: lib66940 (小工頭)   2017-09-14 21:53:00
你以後要想好再去做喔,畢竟老闆娘也講明沒有騙你。
作者: realsong (Zoe)   2017-09-14 21:59:00
我明白,所以我也有就這點跟她道歉。畢竟我也不是有意造成她的困擾......只是回去腦袋清醒了想到這些,對她有點不好意思謝謝大家的建議,要是他沒有聯絡我我應該會打算直接檢舉(旅費get?)雖然我沒有她說時薪105的證明 只有她不給我薪水的證明QQ
作者: au355 (香)   2017-09-14 22:04:00
打卡紀錄拍照 加上今天的影片都是證據,看他之後發多少薪水給你。準備去勞工局檢舉吧!他是標準慣老闆,要檢舉。沒錢就不要出來當老闆你要主動聯絡老闆領薪水,看他回你什麼。口頭契約但違反勞基法都是違法的,不要輕忽自己的權益領基本工資是你的權益你薪水這麼少,老闆姿態怎麼高成這樣
作者: realsong (Zoe)   2017-09-14 22:09:00
請問要是她後來發薪水給我就是算我這兩天工作的時間*105的話,也是可以去檢舉嗎?(這樣是不是要薪資條?)謝謝!
作者: kiff (你不在的所在)   2017-09-14 22:15:00
你為什麼覺得檢舉會有旅費...
作者: realsong (Zoe)   2017-09-14 22:20:00
k大只是開玩笑而已,沒有認真XDD 不過還是會去檢舉
作者: au355 (香)   2017-09-14 23:13:00
*105違反勞基法了。自己計算:工作時數*133 是多少錢,跟老闆娘要,可以簽收據,自己想辦法蒐證,例如領錢時錄音,唸出聲音點錢。證明妳少領錢。勞工局的部分,你可以檢舉:上下班有沒有打卡、有沒有保勞健保、時薪低於基本工資,有正據就付最好,沒有他們也會去店裡查,查到就有算違法,有些店很會藏,沒有證據就沒有違法。勞基法罰款很低,很多店 公司 根本不在意違法。但是他們討厭的是,勞工局來店裡、公司裡,就會把他的地方整個全部翻過,還會要他們交一堆資料,這才是他們最討厭的。
作者: EstellaChiu (Estella)   2017-09-14 23:25:00
沒他跟你說時薪105的證據,但有他不想付薪資給你的證據更好,直接以每小時1.33跟他算。如果不願意付就勞保調解委員會見!而且他憑什麼扣你薪資呢?相信應該也沒幫你投保勞健保吧,那更好一起檢舉了
作者: because0love (那個小新)   2017-09-15 00:05:00
如果領不到完整兩天的薪資,直接檢舉,別和他囉唆,資方被慣壞了
作者: ppwqq (ppwqq)   2017-09-15 00:13:00
https://goo.gl/BMbXJh新北勞檢處的線上通報滿好用的https://i.imgur.com/QCK1UiL.jpg 原po可主張1、第21條低於基本工資https://i.imgur.com/rDSZzGt.jpg 2、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出勤紀錄https://i.imgur.com/8AgcjDT.jpg 如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勞工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原po加油!!!
作者: realsong (Zoe)   2017-09-15 00:37:00
好的!謝謝大家熱心的幫我>< 到時候要是沒有順利要到我會去檢舉並附後續 真的覺得老闆娘很親切 反而讓我覺得他這樣有點可怕......謝謝大家真的!
作者: ccuyin (YIN)   2017-09-15 01:46:00
領薪水的時候記得錄音,口頭跟他確認工時和時薪以及對方身份
作者: realsong (Zoe)   2017-09-15 08:34:00
好的!我會記得的~希望順利!謝謝
作者: au355 (香)   2017-09-15 11:30:00
可以直接錄影點錢,拍跟老闆娘領錢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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