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沒課整天沒事就去找了打工
是在我家隔壁的餐廳
當初老闆開給我一週400歐的薪水
但時數超長 換算下來時薪只有6.5歐
法定基本時薪是9.3 差了很多
我做了兩天後跟老闆說這個薪水我不能接受
若還有討論空間的話那能再談談
若不行也沒關係我就不做了
後來討論的結果是給我時薪9歐
但時數會被砍
這對我來說很剛好 因為我也不想上太多班
後來只上了兩個星期
老闆說找到了一個能接受350歐週薪的人
所以不用我了
他還在同事面前直接說
*妳太貴了,我們店沒賺錢怎麼用你*
我也直接回
*9歐是法定基本薪資哪裡貴?基本薪資都付不出來還開店*
老闆氣死了
又過了一週
我本來的同事打給我說 老闆要你回來 現在店裡很缺人
同事說 那個350歐週薪的人老板很不喜歡
他反應慢半拍 英文又很爛 無法跟客人溝通
哈哈哈哈哈哈白癡才回去啦
缺人關我屁事 活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