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qqza (ZZ)
2017-10-09 21:49:18請聽我讓我娓娓訴說 單純想發洩( ; _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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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禮拜在公司的公共冰箱裡面看到一些養樂多+優酪乳,因為最近都會有同事拿鮮奶茶、
蛋?
殊不知養樂多的主人發火了,先在公司群組裡面發飆問是誰喝了她的養樂多
當然我有錯在先,我立刻就回應說我有喝一罐,我會買來賠償
但是她就回說:「確定一瓶喔?要不要私聊?」
我想說好吧,既然是我的不對我就私訊她陪不是。
講到這邊我覺得對方都有她的道理,畢竟確實是我誤喝。
結果我一私訊她我就開始傻眼了,回覆我的人變成她未婚夫,以下以A簡稱:
A:「只是個小妹妹但這件事情我可以將妳移送警局了妳懂?
妳的以為導致我未婚妻心悸
我是她未婚夫,我也不希望妳小小的背刑法妳以後什麼工作都不用找了。」
我想說是怎樣氣到心悸...我是喝150ml的不是1500ml耶
然後我就繼續道歉賠不是,也說了我會買一罐家庭號750ml的作為賠償
而且刑法是有什麼罪..亂喝優若乳法第一條嗎
結果....
A居然說:「也沒要索討妳什麼,明天跟我妻子說聲抱歉,然後拿200塊給她。」
..
....
Excuse me???
我真的是第一次遇到這種情況耶,我也不是沒錢啦,只是覺得爆傻眼
對方看起了就是不懂法律的人,我原本想說在那邊亂威脅說要告我也就算了,結果現在叫
我
不想鬧大的原因是這個故事實在太扯了 有點像小朋友在吵架....XD
而且我暫時還不想離職
(不過其實也只是打工而已)
只能說長那麼大見到的事情真的是越來越光怪陸離惹^o^
花200+家庭號優酪乳學到的教訓是公司的飲料不能亂喝
不過我男友一直叫我不要給兩百啦...大家會怎麼處理呢><
作者:
erining (微笑愛拉~*)
2017-10-09 21:51:00你沒確認是誰的就是你理虧啊
作者:
smileray (X______X)
2017-10-09 21:53:00為什麼要拿冰箱裏不是妳的東西啊
作者:
SnowAmy (小雪)
2017-10-09 21:54:00看得出來你很難受...Orz拍拍
作者:
sulpht (0 o)
2017-10-09 21:54:00以為在家裡可以隨便喝?沒先問就動手 說實在活該阿@ @
作者:
dp44 (lol)
2017-10-09 21:54:00200塊就能解決的事 小事而已
作者:
smileray (X______X)
2017-10-09 21:55:00我猜他們這麼生氣一定不只一次ㄧ罐還好我都寫名字
作者:
dp44 (lol)
2017-10-09 21:55:00而且喝就喝了 裝死就好 下次不要再犯 結果你還跳出來
作者:
sulpht (0 o)
2017-10-09 21:56:00不過話說回來,家庭號750有比200元貴嗎
作者:
smileray (X______X)
2017-10-09 21:56:00飲料這種東西 不覺得是可以分的尤其是150ml 怎麼看都是自己想喝的
作者:
dp44 (lol)
2017-10-09 21:56:00家庭號大概一百多塊而已
作者:
RINPE (RIN)
2017-10-09 21:57:00你有什麼資格討拍?
作者:
pinkwl6 (Phebe)
2017-10-09 21:57:00在我認知這樣就是竊盜耶...勿因惡小而為之啊,妳就當花兩百買教訓,而且不會有前科,你超划算好嗎 兩萬都付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7-10-09 21:58:00什麼叫做誤喝 你有買養樂多嗎==
作者:
whiteny (我的眼睛業障重)
2017-10-09 21:59:00“不告而取謂之賊”,200學到教訓應該也不算貴。
作者:
smileray (X______X)
2017-10-09 21:59:00竊盜 只花200可以解決 不錯了妳還想公審他們我猜兇手一定不只妳 他們才會這麼火大
作者:
feeya (24 August 升格為鄉民)
2017-10-09 22:00:00這簡單 你每個禮拜買一組養樂多給大家喝 連續一個月
作者:
smileray (X______X)
2017-10-09 22:01:00那個 確定一瓶喔? 感覺也是積恨很久
作者:
feeya (24 August 升格為鄉民)
2017-10-09 22:01:00既大方又顯得你真的不是故意的
作者: yoyoh 2017-10-09 22:01:00
錯字看了很難過
作者:
medama ( )
2017-10-09 22:02:00微罪不舉 不給也不會有事
作者:
smileray (X______X)
2017-10-09 22:02:00他們沒寫名字是粗心 但是沒經同意拿 就是不對
作者: foxy996411 (fo996) 2017-10-09 22:02:00
優酪乳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7-10-09 22:03:00拿不是自己的東西之前先問一下 養成習慣
作者:
dp44 (lol)
2017-10-09 22:03:00如果一開始對方報警其實也沒證據 不過原PO自己承認就算了
作者:
Hiara (suofu)
2017-10-09 22:03:00你就喝了阿不然怎辦,也只能給他凹
作者:
CQOO (阿我就是喜歡氣球咩)
2017-10-09 22:03:00你就錯在先
作者:
ggbggg (科科喝科科)
2017-10-09 22:04:00??
作者:
CQOO (阿我就是喜歡氣球咩)
2017-10-09 22:05:00還有「優酪乳」你連唸都唸錯還打錯字,內文很多地方陳述也莫名其妙
作者:
YdNic1412 (Love or what you will.)
2017-10-09 22:05:00酪酪酪酪酪酪酪酪
作者:
ex990000 (Seymour)
2017-10-09 22:06:00這個要告可以 但價值輕 一定被輕判 法官也會覺得你們無聊 5年以下 拘役或科以並科1000元以下罰金
作者:
CQOO (阿我就是喜歡氣球咩)
2017-10-09 22:06:00偷喝別人東西還可以理直氣壯說自己是不是犯了優酪乳法第一條?
作者:
medama ( )
2017-10-09 22:07:00你可以只賠優酪乳錢就好 當然要給她200也行畢竟你有正當理由可解釋自己是不小心誤喝
作者:
ex990000 (Seymour)
2017-10-09 22:08:00官司費用就不知道多少了 就賠個200當貪嘴的處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