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h1986 (Danielle)
2017-10-15 15:48:22我不太懂原PO這篇文是什麼想法,
但我相信在你決定認養之前,
那位中途媽媽就就已經有跟你講清楚認養的條件跟後續你需要配合的事,
對方一定沒有辦法強迫你接受。
既然你都已經帶貓回家了,
不就是已經同意對方的條件了?
既然同意了對方的條件也做了承諾,
答應別人的事沒辦法做到,
被對方斥責後又上網來發文公審對方想討拍,
請問這樣的行為要怎麼讓對方認為你是有承擔責任的成年人呢?
難道今天你承諾老闆要做的事沒做好被老闆訓斥了你也要上來PO文討拍嗎?
我跟你分享一下我自己的經驗,
以前我曾經跟鄰居一起把撿到的貓送認養,
我們只覺得幫貓找到主人功德圓滿也沒有特別追蹤。
直到新聞爆出來有個虐貓的變態被抓到,
恰恰好就是當時跟我認養貓的人。
如果我們當時有謹慎的事前評估跟追蹤後續,小貓或許就不會慘死。
或許那位媽媽因為緊張的關係,
有一些比較情緒性的言論,
但今天你的狀況的確就會讓人有疑慮。
人心隔肚皮,你不了解對方,對方也會怕你。
你手機泡水難道你就沒有其他的聯絡管道了嗎?
再怎樣的邊緣肥宅也該有一般的社會常識吧?
再來,你不提供照片對中途媽媽來說也可能等於『無法提供』。
怎樣的情況會無法提供照片呢?
第一是貓出了意外。
第二是你可能覺得養貓麻煩,把貓棄養。
對這些愛心媽媽來說,他們花時間照顧這些動物一定會投入感情。
他們無非就是希望貓咪能被好人家帶回去好好照顧,
請將心比心,中途媽媽幾乎是無償做這些事。
在你指責對方態度之前,請先檢討自己的行為。
※ 引述《chxptt (肥宅夜裡哭哭)》之銘言:
: 這兩天與朋友聚會
: 知道了最近朋友養了貓咪
: 聽了一下才知道認養這麼麻煩
: 因為朋友也是認同認養代替購買
: 殊不知這是災難的開始
: 朋友在貓咪社團上認養了
: 一隻被遺棄的成貓
: 能理解很多有愛心的動保團體
: 會希望貓咪未來跟了新主人過得好
: 但是逼問朋友薪水收入
: 還一定要實際的數字才可以
: 並強迫一定要到朋友家看環境
: 然後規定每週都要po貓咪的照片近況
: 因為前陣子朋友因為手機泡水
: 大概有兩個禮拜沒手機可用
: 買新手機才發現
: 對方在LINE上面留了很多威脅的訊息
: “你再不給我看貓咪近況我就報警“
: “我已經把你所有資訊準備好上社團去公佈“
: “看你的樣子就感覺是愛玩不負責任的女生“
: “你薪水這麼低早知道不要讓貓咪跟著你吃苦“
: 雖然朋友後續有好好與對方解釋
: 對方也沒有表示什麼
: 肥宅我看完朋友的LINE訊息還是覺得
: 未來還是購買代替認養
: 也時常看到貓咪社團的動保人士
: 一言不合就上網去公審認養的飼主
: 天曉得你從什麼妖魔鬼怪手中接手
作者:
chxptt (金城武)
2017-10-15 15:58:00呃,我是原PO,你可能沒看清楚我的文章,貓不是我養的
作者:
spadech (乙)
2017-10-15 15:58:00原po並沒有不同意條件,重點是那些威脅人的訊息吧...有必要嗎
作者:
bsb0331 (我是香肥宅)
2017-10-15 15:59:00分我一隻貓
作者:
edina (席那)
2017-10-15 16:03:00誰叫你朋友人間蒸發2週
推這篇,曾中途過1-2隻貓,真的很怕遇到虐貓人,這樣倒不如不要撿回來送養。更何況消失2週不聯絡,叫人怎麼不擔心,是我就想直接報警了...手機不行難道沒沒有電腦?難道不能跟朋友借?還好之前的領養人沒有這個問題...是要嚇死誰阿另外,我覺得不管是認養還是購買都好,只要能好好的照顧,不離不棄都是好主人
作者:
q2520q (木天蓼)
2017-10-15 16:37:00說實在,手機壞掉不能用line可以用line的也不止是手機,有沒有心而已,兩周真的太久,天知道貓是生是死
作者:
Rosapin (Rosa)
2017-10-15 16:42:00關心貓的狀況是可以,可是不覺得有時候太過偏激了嗎?
作者:
hsinyu28 (W.H.Y)
2017-10-15 16:46:00同意養貓的條件不等於可以被威脅吧==
平衡噓, 看到噁心的 Line 留言還可以幫送養人說話?真要說送養本身就是不負責任, 怎麼不去婊自己?
沒實際看到line訊息,也不知道交涉的過程,偏激與否很難斷定吧!?人描述事情時都容易偏向自己,除非有證據,不然個人覺得這根本說不準
認養要被扣貪圖別人養美美貓的帽子+被當是虐貓棄貓嫌疑犯 購買又要被你們砲 都給你們講都好啦煩死了
作者: a85316 (No More Pain) 2017-10-15 17:02:00
可以擔心貓的安危 但嘲諷領養人窮又是為了什麼?
作者:
bh1986 (Danielle)
2017-10-15 17:05:00樓上噓的,我並沒有讚同恐嚇威脅的行為喔,我只是請原PO朋友將心比心
作者: sinciaxxx 2017-10-15 17:09:00
有些行為不能被視為理所當然好嗎 別人欠你們? 何況聽完解釋也沒見他表示什麼歉意
原文說朋友低姿態道歉對方也沒反應, 薑辛比辛誰辛?然後你整篇文就是在炮原PO友
作者: sinciaxxx 2017-10-15 17:14:00
你就是覺得認養貓的人要無條件低姿態服從嘛中途說些什麼也要檢討認養人
推接受條件就不要自己毀約 但 該中途可能自己也太著急了 才口不擇言 XD
作者:
lail (古道照顏色)
2017-10-15 17:59:00覺得條件嚴苛真的可以不要接受
作者:
breakryu (breakryu)
2017-10-15 18:09:00護的真難看,認個樣還要身家財力調查真好笑
印象中好像在板上看到版友提過在某些國家收養動物要填表,包含收入家庭成員之類的資訊?有錯幫忙請指正
作者:
QEmma (....)
2017-10-15 18:17:00不認同,隨時可以酸人跟威脅人,中途都還真以為他們是認養人老闆喔?這麼屌
作者:
uini (那抹湛藍)
2017-10-15 18:29:00對方都人身攻擊了還能護航答應條件並不表示可以任對方羞辱,不懂?
作者:
a96879 (ask)
2017-10-15 18:31:00覺得送養人這麼擔心的話其實也可以主動打電話聯絡啦....
作者: a85316 (No More Pain) 2017-10-15 18:32:00
別國雖然要登記資料並上課 但那是對正式機關啊台灣的中途沒權利扣留資料還出言恐嚇吧
填表也是填給機構或單位 不是填給單獨個人名義的中途 而且那些機構會在你填表後 去威脅你嗎?
作者: a85316 (No More Pain) 2017-10-15 18:33:00
如果每天都要這麼提心吊膽 那送養人還是自己養吧省得自己精神崩潰 還要拖累領養人和其他正常愛心人士
作者: sinciaxxx 2017-10-15 18:37:00
明白 我自己口氣也急了 不該那麼激烈的措詞 的確不是每個中途都那麼偏激 只是有時這種偏激會讓愛心人士望之卻步
作者: a85316 (No More Pain) 2017-10-15 18:39:00
1.事主一開始也不知道 相信之後也會列為拒絕往來戶了2.大家都不跟中途領養 到最後中途如果支持不下去怎麼辦?不要老是說些沒建設性的氣話 不是你們愛貓就高人一等大家都是慢慢學習慢慢成長 讓別人厭恨對貓咪有啥幫助嗎?
個資給私人跟給政府是不同的 拿自己跟先進國家政府比真偉大呢
抱歉讓大家不舒服了,我提到國外只是在我淺薄的記憶中記得國外收養要給不少我們覺得太細節太隱私的個資,但我忘記國外那是正式的機構,跟台灣這種沒有保障的個人是不一樣的, 希望台灣也能有這種專業的機構
對啊 如h所述 中途這麼有本事就自己養 自己養最放心啊 不是嗎?不要自己沒能力全部養一輩子 搞的像要別人幫你代養 公主出嫁ㄧ樣 個資要給你 還視自己為岳父岳母 領養人幾天沒發照片回去給中途 就龍顏大怒 語出威脅 就跟你領養ㄧ隻貓還要和你有ㄧ輩子的關係 想到就不寒而慄
作者:
sanelien (光影之羽-懸月)
2017-10-15 18:53:00對方就算聯絡不上也不用把原原po罵的那麼難聽吧?如果他們只有留手機號碼跟line,沒有留email或家用電話,要怎麼聯絡???對寵物投入感情就可以亂七八糟罵人,真是人不如寵物
繁殖業與無良飼主棄養不斷 中途不可能有本事收養所有的流浪動物。我只說如果你對設條件的中途不滿 大可找收容所 而非把所有中途黑成妖魔再來扯購買比認養優
作者: kawaiio (元氣活跳蝦) 2017-10-15 18:59:00
理性討論整件事情,但是不能提威脅侮辱的部分喔
吵這麼久 把貓還給原送養人啦 原po再去正常管道認養不就皆大歡喜
原文是敘述他朋友和中途間的「事實」 你如果覺得敘述那個中途對他朋友做的「事實」 (例:威脅公佈個資)就是把中途妖魔化 那不代表你也不讚成那個中途的行為嗎?
作者:
sanelien (光影之羽-懸月)
2017-10-15 19:00:00再怎麼不邊緣的肥宅,再怎麼有社會常識,沒有對方的聯絡方式也找不到對方啦!難道要請警察找人還是通靈嗎?不然中途那麼緊張怎麼找不到原原Po,這麼擔心貓報警不就好了,還人身攻擊不趕快報警找貓
中途如果沒有那能力養ㄧ輩子 需要大家領養代替購買就不要把名聲做爛 威脅別人是什麼新世界的招術?
他不是說購買比認養好嗎?你可以相信他 但我對該文細節疏漏存疑 且他對動保團體的偏見史讓我印象深刻
既然h提到了領養人和中途在領養前當初設的條件 那請問一下 難不成原文的朋友當初有搭應「你兩週找不到我就可以威脅我、公佈我個資」這種奇葩條件?如果沒有 中途就不該威脅人 以中途這種威脅領養人的方式 有一次經驗就怕到了 誰還敢跟你領養代替購買?這種中途如果不被制止 只是把名聲做差 到最後誰敢跟中途領養
作者:
s04416 (秋羽)
2017-10-15 19:17:00條件嚴苛一開始就別答應啊 有人拿槍逼你一定要跟這個中途認養貓嗎
我說了 我對他的說詞存疑。如果他認為中途恐嚇可以退貓或控告 這樣才能抑制不當管理的中途
作者:
s04416 (秋羽)
2017-10-15 19:19:00拜託先檢討自己有沒有履行承諾好嗎不要都是they的錯OK?
h 你對他說辭質疑的證據也沒拿出來呀?還是因為他說的話不合你心意你才質疑?某s 他們當初的條件有設「你兩週連絡不到我就可以威脅我」這種嗎?原文我可找不到
作者:
s04416 (秋羽)
2017-10-15 19:25:00所以某人就是要一直忽略到底是誰先違約就是了啦
作者: jennifer4551 (lusheep ) 2017-10-15 19:26:00
幫補血
某人要一直跳針、忽視「威脅公佈個資」這件事是違法的 也只能說你好棒棒啊
作者:
s04416 (秋羽)
2017-10-15 19:29:00真的 你也好棒棒 把合約當作狗屎一樣 社會的典範呢
我去問板問了 很多秒刪文連網頁都無法備份 所以難找出。我在原文底下也請chx去站方告我毀謗 這樣說不定可請站方調出那些文 不然我不知用何名目請站方找文。然而chx不願意 只說他不要被我牽著走。
H都已經說了 如果真的有威脅的事實 那就抵制那位中途 退貓或控告啊 某人硬要說那位原文的朋友先違反承諾 違反承諾vs威脅恐嚇 哪個比較棒?
作者: jennifer4551 (lusheep ) 2017-10-15 19:32:00
都告啊,懷疑喔
作者:
s04416 (秋羽)
2017-10-15 19:33:00我可沒說過我支持威脅恐嚇 謝謝 不用亂扣帽子不過能兩個禮拜故意不連絡的領養人 是能好到哪邊去?
請勿借力打力 我也說我對chx說詞質疑 感覺只是風向黑說不定就是單純違約失蹤2周?
他不是說他朋友手機泡水?還是你很有錢手機泡水立刻直接買一隻?
作者:
hitolin (呼呼呼)
2017-10-15 19:39:00發現誤會了不用認真道歉?只要一句我很擔心就可以帶過?
作者:
s04416 (秋羽)
2017-10-15 19:39:00真的有心要聯絡中途 方法絕對是有一卡車 有沒有心而已難不成你手機壞了 就跟全世界失聯了? 親朋好友還以為是失蹤了喔
作者:
hitolin (呼呼呼)
2017-10-15 19:40:00而且原文描述 根本已達恐嚇水準 就是有你這種只會合理化自己行為的人 才讓他人觀感這麼差
作者: kawaiio (元氣活跳蝦) 2017-10-15 19:42:00
沒說支持威脅侮辱,但只能指責掉手機收養人,嗯,不算支持應該是護航
咦!s你都沒回答我我幹嘛回答你?尊重是互相的喔!就繼續轉移話題支持這種會出言恐嚇的中途吧
作者:
s04416 (秋羽)
2017-10-15 19:45:00沒指責就是護航喔 邏輯要不要去重修啊?
如果chx口中的友人有中途恐嚇的實證就退貓並控告 這才能達成t大您所謂的抑制不肖中途;就像我認定chx有帶風向抹黑流浪動物團體的秒刪文黑歷史 他可以去站方告我毀謗一樣
作者: kawaiio (元氣活跳蝦) 2017-10-15 19:50:00
沒指責雙方的確不是護航,忽視一方錯誤,拼命指責另一方,不是護航?非洲邏輯?喔,是貓本邏輯
作者:
s04416 (秋羽)
2017-10-15 19:52:00是喔 那你們完全忽略認養人不尊重合約 所以你們也認為合約可以當成狗屎的意思囉?還有你要不要先去查一下什麼就護航 記得要翻字典喔不要拿這種非黑即白的邏輯出來丟人
作者:
hitolin (呼呼呼)
2017-10-15 19:56:00齁齁 阿不就自助餐好棒棒 貓有法律規定是你的?還不是撿來的 還要看別人的財力證明勒
作者: kawaiio (元氣活跳蝦) 2017-10-15 19:56:00
就比例原則啊,難不成你兒子在學校忘記交作業,老師就可以威脅要公布你兒子照片姓名在佈告欄,再酸一句看樣子就是沒啥家教的人
作者:
hitolin (呼呼呼)
2017-10-15 19:57:00原來誤會人不用道歉 怎不叫某些人回去翻小學公民與道德還可以威脅人 超不要臉覺得世界都要按自己規則走不就好棒棒
作者:
s04416 (秋羽)
2017-10-15 19:59:00所以說有人支持人身攻擊威脅了嗎?我只看到一群人看到貓本就嗜血 最一開始的問明明是認養人不遵守合約 然後把自己輕輕放下 把別人高高抬起 真的很棒錯都是they的錯 受傷的都是我膩?
作者:
hitolin (呼呼呼)
2017-10-15 20:03:00想講家教 卻連誤會人都不能好好道歉 以及選擇性護航的人要跟別人談家教 不知道父母有在教...?就像有人明明在霸凌 卻覺得自己是好人 大概是相似的家教跟邏輯
作者:
s04416 (秋羽)
2017-10-15 20:05:00結果扯到別人的家教去了 你加油
h 不可以還不確定就質疑別人 說他有黑動保的黑歷史再一句誤會輕輕帶過吧
我不會說誤會 我肯定他在女板貼過秒刪文 只是秒刪文連網頁都來不及備份 所以我一直請他去站方告我毀謗 因為這大概是唯一可調歷史檔求證的方式了
hu大你自己去和站務盧吧?人家不想跑法院不代表要忍受誹謗。
作者: a85316 (No More Pain) 2017-10-15 20:18:00
某些推文完全專業演示何謂人不如貓 今天貓沒受到任何傷害只是領養人暫時失聯 就被恐嚇要公布個資即使違背了約定 也根本違反了法律的比例原則中途大可以去諮詢看看 真的上法院中途完全站不住腳
你在推文說「請勿借力打力 我也說我對chx說辭質疑感覺只是風向黑 說不定就是單純違約失蹤2週」
作者: a85316 (No More Pain) 2017-10-15 20:19:00
但這樣講貓本鐵定會氣到跳腳吧 說人類的法律都不保護貓
既然h你也都變向承認chx原文說的他朋友因失聯兩週而單純違約的情況也是有可能的 你在找不到他黑動保證據的情況下就黑他有黑動保的歷史 質疑他文章真實性 這樣對嗎?
所以我說你相信他 但我無法相信 你們為你們的全盤相信護航 我也不放棄提出自己的質疑。我肯定他過去就對流浪動物團體有偏見。但先說法院見的是chx自己 後來拒絕去告的也是他自己。就醬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7-10-15 20:55:00亂罵人當然不對 但板上常常不也看到有人在亂罵人 但好像大家的反應都蠻平淡的 真是奇怪?
作者:
chxptt (金城武)
2017-10-15 21:15:00我是原PO,原本想說懶得跟你計較,我說你要指責別人是動保黑,那就請提出證據,不要空口說白話,你以為憑印象就能讓人定罪嗎?居然還要我為了要證明你這莫須有的指控,自己去跑法院證明清白,最後女版是大版,基本上只要發文就會被秒入google庫頁存檔好不?我看了你過往紀錄,你其實就愛抹黑人也提不出證據,然後亂帶風向,裝一副知道對方多少黑底一樣,說真的不要再追著我打了,我真的不太想理你很煩另外,先摒除有沒有證據這點,為什麼唯獨你對我是動保黑才有印象,別人都沒有?你是多久前看到我發的?到底是因為我發的文章不合你意?還是你只是想帶風向?而且老實講,看到你這副德性,很多人不變動保黑都難我收到一些版友受害者來信要我不要惹你,你會瘋狂的每個版都追殺抹黑,老實講我真的覺得你很恐怖
我抹黑了誰請提出?先說上法院的是你,後來又拒絕向站方提告求證的也是你。我在問板問過 秒刪文很多無法被網頁備份 所以才請你去站方告我毀謗 這是唯一可能找出歷史檔的方式。我對你印象深刻是因為likeabitch的分身p300還是s110貼出某篇罵狗的文後沒多久你也跟貼了一篇指責流浪動物團體是動保魔人的文章,標題就有『動保』2字,遺憾你秒刪前我未備份。還有,如果你的很多網友是指like或mos那請他們找出我去別板追殺的文,『基本上我不刪任何發文推文』,也不可能去別板追殺。反而是like將本板人事物帶去數字板抹黑,這些她給我的站內信也有證據。
作者:
chxptt (金城武)
2017-10-15 21:33:00你說我什麼接著發文是什麼時候的事情?罵狗又是什麼東西?你是不是有什麼妄想啊?
作者:
tttandjjj (tttandjjj)
2017-10-15 21:37:00從看到你這篇文開始,爾後我會認真考慮「以購買代替認養」
作者:
chxptt (金城武)
2017-10-15 21:39:00等等到底多久以前,你要給我一個時間點啊? 不然我怎麼去跟站方調記錄?然後罵狗又是什麼? 你是不是只要不合你意的人 就會自動腦補他的發文啊?
應該是今年的事 你不用調 你提告我我抹黑你曾在女板貼過黑動保的秒刪文 看站方能否調出歷史檔即可
作者:
chxptt (金城武)
2017-10-15 21:42:00那要來賭什麼呢? 要不要先寫切結書?
作者: a85316 (No More Pain) 2017-10-15 21:43:00
這年頭懷疑別人都不用提證據的 和亂造謠的立委和名嘴一樣被誣賴的可憐人反而還要想辦法自清
我只有一個帳號 如果毀謗成立在女板可以永桶 屆時你也可以發文批判我亂嘴還你清白
作者:
chxptt (金城武)
2017-10-15 21:55:00要不要賭大一點,你贏我捐50萬給動保團體,你輸捐50萬給公益團體?這樣才有我陪你玩的價值找個時間出來找第三方公證,簽切結書
PTT指責別人不是都貼證據 現在進化成不用證據 憑印象就可以了?h你去告c 站方ㄧ樣會調出來啊
我要用何名目告?問板也說這種事我無法提 那只能chx提啦。還有 我每月固定有捐款給幾家動物救援團體,未必滿50萬,但你要玩大的不如簽每月固定捐款直至十年,比起一次調50萬好。當然 你更可以去法院告,這樣說不定我要賠的毀謗費用更多。
如果h真的這麼確定你曾看過他黑動保的文 那就搭應c約出來第三方公證 簽切結書 賭大的啊 反正你贏了他就捐50萬到動保 輸了換你捐50萬給公益團體 何樂而不為?每月捐沒有一次調50萬肉痛 看雙方到底誰在說謊
我上已陳述 願意每月捐款至十年以上 那是我本來就在做的 累積總額一定過50萬 如法院提告說不定賠更多 我就必須一次籌50 鐵定肉痛 如何?
作者:
chxptt (金城武)
2017-10-15 22:21:00所以你要我先花訴訟費你才願意跟我賭? 算了跟你吵也是浪費時間,你自己慢慢玩要就是直接50萬拿出來對賭,我不可能為了你這咖跑法院假如真如你所說,你原本就在捐,那還有什麼懲罰性原則?當然是額外拿出來
你剛剛不是說律師是你的第三方 如果你執意 那就請你律師聯絡我約時間簽50萬捐款切結吧
推這篇 但原文威脅部分非常不同意 個人覺得不能因為找不到人就出惡言 另外事主遺失兩週無法用手機 還是要想辦法履行原本的規定 找電腦先告知手機壞掉 打電話也行*遺失-》改「手機壞掉」
每次都會有人說偏激的中途是個案,那怎麼不說虐貓也是個案?
作者: doraemon00 (doraemon00) 2017-10-15 23:17:00
威脅公開個資還可以護航
作者:
sanelien (光影之羽-懸月)
2017-10-15 23:23:00手機遺失或壞掉當然不會與世隔絕,但是如果要找一個可能不是很熟的人還真的有點難度,方法有一卡車?舉例啊, fb?email?肉搜? PTT?報紙尋人啟事?還是真要找警察?哪裡來的方法一卡車,手機壞掉是不可抗力吧,沒幾個閒人會故意把手機弄壞,聯絡上中途之後收養人也跟中途說明了,這樣還要說他是沒能力沒辦法達到中途的標準一開始就不要養,他又不能預期他的手機會壞掉,除非他會通靈,偏偏他不會通靈,還被人身攻擊,看來這串推文很多人會通靈
那他一開始如何找上此中途?不就是中途留的聯絡資訊嗎
作者:
sanelien (光影之羽-懸月)
2017-10-15 23:30:00那相對的中途也可以找一卡車的方法聯絡上收養人呀,如果聯絡資訊都是留在手機裡,也找不到啊假如他們一開始就用line聯繫,就連手機號碼可能都不會去記,如果要用電腦版的line要輸入密碼,我自己都是用qr碼登入電腦版,如果手機壞了電腦line大概也不一定開的了..
作者:
ytcc (rr)
2017-10-15 23:41:00中途太誇張吧
我住加拿大 在我們城市在收容所領養要填收入來源,家裡人口數,房子是獨棟還是公寓,租的還是買的,以及是否有飼養經驗等等很多問題。就算去寵物店買的,有幾家大型連鎖寵物店也會問你是租房或買房,若是租房他們需要房東許可證明,不然不賣。就像領養小孩一樣定期回報很正常啊。原原po會生氣可理解那是因為中途態度真的差,但因此下結論在網路上宣揚說領養不如購買也很不對啊。
作者:
lamdy (小非)
2017-10-16 02:08:00中途辛苦就可以對認養者人身攻擊嗎?
大開眼界,領養人頂多就是違反契約的附隨義務,中途是實打實的犯法,這樣還能找到藉口也是厲害了。
作者:
sai0613 (賽嗓)
2017-10-16 05:43:00檢討受害者最容易了
作者: areosmith (航空史密斯(偽)) 2017-10-16 06:45:00
寫了可理解的條件,做了不可理喻的要求與人身攻擊
有些人是不是遇到寵物是非觀念都分不清了 威脅恐嚇用一句情緒性言論帶過? 那麼有感情不會留著自己養?
這種罪犯的行為都還可以護航……?太過分了吧…以後誰還敢跟中途領養
所以就可以拷問對方薪資?恐嚇公布個資?規定對方行為?個資法、恐嚇、妨礙自由每條都是犯法 你護航個屁?
如果因拷問薪資讓人不適 其實一開始就別向此中途認養
作者:
mikuru (∞→1)
2017-10-16 09:38:00我也不太懂為什麼要護航恐嚇別人的人
認同這篇,你既然當初同意了中途的規定你就要做到,縱使中途威脅的言論不恰當,但是也是因為原原PO朋友的不作為而導致的(至少該告知中途手機壞了),所以我很不能理解為何要一直攻擊中途,至少一半的責任在原原PO朋友身上吧!
作者:
pilione (不來也不去)
2017-10-16 09:56:00支持原原po的朋友開吉,光是那句看起來就是愛玩不負責,還有什麼薪水那麼低,這種情緒化的攻擊言論就夠那位中途吃官司了
如原文陳述2造皆屬實 該中途言談情緒已傾向躁鬱 這很難隱藏 應該見面初始就會感覺到了 不解為何仍接手
我也不解你現在在那邊一直不解什麼 罵都罵了一直在為何當初怎樣怎樣有個毛用不要在那邊因為你怎樣所以才被威脅的屁言論了 這跟女生被男的打 男的在那說誰叫你先激怒我有什麼兩樣?所以打人就是對的嗎
0.0所以我上面已述 如果原原po陳述全盤屬實 想抑制這種不當管理的中途 最好的方式就是退貓並提告。否則過陣子再來一次聯絡異常 中途搞不好真的會追上網或報警 然後友人再次請原原po上女板抱怨?況且很多人也想知道此事的後續發展啊
作者:
bbbing (無)
2017-10-16 10:53:00開頭直接假定對方沒問題,後面的推論當然是對方都沒問題..難道對方有講清楚說,手機壞掉可能會收到威脅訊息??
想知道此事後續發展跟你一直講當初怎樣怎樣有什麼關聯?抱歉喔 你上面的已述我只看到一堆原原po怎樣又拿不出證據的言論 再來就是如果當初怎樣怎樣就該拒絕之類的馬後炮而已
我強烈質疑與建議抑制不當中途的方式都不影響我或有些人想知道後續。畢竟再次發生失聯結果肯定不好
你強烈質疑什麼?質疑別人會再次失聯?還是抹黑?你的那些論點跟後續追蹤根本無關 從頭到尾也不過是窮追猛打 講的義憤填膺只不過對一些貓本更反感而已*只不過讓人對一些貓本更反感
我的確質疑其中的偏頗描述 因為我對原原po無法信任。但原先倒非質疑友人會再次失聯 只覺得萬一再次發生意外而聯絡不上 照原原po對中途的陳述 很可能就會報警或上網公審。所以我才認同不少人建議的退貓並提告之方式。不過 我也認為既然友人接受聯繫這關的認養條件 搞到失聯2周這麼久鐵定急壞情緒化的中途 還是退貓吧
作者:
maygee (maygee)
2017-10-16 13:26:00其實中途採取這樣的做法沒問題,只是原po遇到的那位已經太太太偏激了
觀點其實都寫到只是偏重角度與你不同 也沒說中途對哀
實在是不懂動不動咆哮不爽不要認養卻又要推認養代替購買的魔人在想什麼 前面a85316大就已經說了別老說些沒建設性的氣話聽不懂人話的就是聽不懂
越聽越氣 誰魔人?當初甘願簽訂認養協議的是誰?失聯2周連當初的認養文聯絡方式都找不到?初始認養就失聯2周,狗急跳牆的中途言語再過激再違法難道你認養者就完美無缺很負責任?想買就買不用把所有中途打成妖怪啦。隨便翻認養文多少盡心救貓還免費結紥驅蟲且不設限的好中途? 你硬要找不適合的怪誰?建設性指啥?不退貓不提告在這邊一直咆哮有屁用還是等下次失聯躁鬱中途又失控再來女板罵中途都是妖魔貓本都是恐怖撒旦?那你繼續咆哮好了,煩死了
一直在那邊原原po朋友當初接觸時就要知道 一直早知道早知道 那怎麼這麼多送養人覺得自己送錯人應該剛開始接觸時就要知道啊 你對你的識人之明真有自信呢還覺得每個人都剛認識對方就能完全明白對方是什麼樣的人 啊不好意思說錯了不是每個人你的標準是只有收養人要有絕頂的識人之明 送養人不滿意收養人絕對不是送養人無識人之明絕對是收養人的錯 一直在那不爽不要收養那不能信任陌生人就不要在網絡上徵收養人啊 用人不疑疑人不用自己徵了也選了人才在那不信任是怎樣 不能信任陌生人那就送親朋好友或自己養啊 沒親朋好友能送自己又養不起又不能信任陌生人那一開始就不要養好收養人也是很多啊你自己要一干子打翻硬要找不適合的或不信任人又要徵陌生人怪誰
那你哪來的自信覺得你的識人術很高明?你要是如此洞察世事又怎麼會認為任意下中途是妖魔所以購買優於認養的粗糙結論的原原po陳述全然可信毫無偏頗?你難道不覺得細節有太多疏漏疑點嗎?既然你覺得你如此清徹聰明那請告訴我你現在一直吵到底想訴求什麼?要所有你們眼中支持認養代替購買的貓本向那所謂的完美受害友人道歉?還是推翻所有認養以後一率購買?你作夢吧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