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19880115 ( ☯)》之銘言:
: 有人說想知道不需要的理由。
: 那這樣子我只好拿出科學研究了。
: 婚後才有性行為 婚姻更幸福
: http://news.sina.com.tw/magazine/article/6810.html
: 不要說性行為,我覺得沒結婚前摸摸也是很奇怪的一件事。
: 男女朋友到底是什麼關係??? 為什麼可以摸來摸去???
: 我到現在仍然搞不懂。
: 為什麼多數人都希望單純專一的感情,但又老是做些違背自己希望的事。
: 還有曖昧到底是在幹什麼??? 為什麼總要把事情搞得那麼複雜???
: 有誰可以告訴我為什麼???
要不要同居我沒意見。
但是科學研究?
約92%的回應者曾經念大學,32%大學畢業,24%獲得學士學位,平均年紀36歲。
美國讀大學的比率沒有像台灣那麼高,高中畢業生僅有五成左右會進入大學。
但是這篇文章卻有92%的回應者讀過大學,這是很明顯的抽樣偏差。
而且這篇文章的研究是哪一間大學發的?
"楊百翰大學"!!沒聽過Brigham Young University的可以去google一下這間學校的
背景是什麼。
這個研究方法是用線上調查的,可是卻僅收錄了2000多個案例,顯然這是一個不怎
麼知名的網站。說不定大多數的樣本根本就來自於楊百翰大學。
你舉的這篇文章是翻譯而來的,原文如下:
http://archive.sltrib.com/article.php?id=50917790&itype=CMSID
不妨可以看一下美國鄉民怎麼評論這件事情。
我忘了提一件事情。楊百翰大學要求學生必須遵守的"榮譽規章"其中有一條就是:
不能有婚前性行為。XD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