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到一半女生要停止,男生還硬來,
這當然可以算性侵,沒有人會反對。
但問題就是在於,很多女生心懷不軌,
明明整個過程是同意的,只是由於其他原因,
所以才回過頭來反咬男生性侵。
以新聞的例子來看,
女生做完後並沒有馬上報警,
雙方還是像情侶一樣正常互動
直到發現男生違反承諾,不願意把薪水都交給她,
才跑去告男生性侵,『要讓吳男知道毀諾的後果』。(依照新聞的說法)
看到了嗎?女生的重點根本不是被性侵,
而是男生不能信守承諾,
這擺明了就是感情糾紛延伸的挾怨報復,
也難怪推文下面沒有人同情她被性侵。
要當正義使者很好,但請慎選案例,
不然你反而會變成助紂為虐的兇手。
※ 引述《CrystalNik (水晶尼克)》之銘言:
: 我先說我自己也是台男
: 我覺得有些台男對性侵的認真薄弱到另人瞠目結舌的地步
: 問台男們一個問題
: 如果某女已經答應跟某男做愛
: 過程中女生感覺到有些姿勢或做法造成不舒服
: 明確要求男方停止 但男方不停止硬做
: 這樣算不算性侵?
: 當然算
: 但看到最近某則新聞下的評論
: 感覺不少人認為這不是性侵欸
: 到底是不少台男的認知已經墮落成這樣了
: 還是這只是少數?
: 所以人家常說行房紀錄器
: 我很認真覺得這很重要
: 尤其是對約砲的男女來說 人人都該準備錄音筆
: 現在的社會風向感覺就是 只要答應和你做愛了
: 過程中我要對你做什麼都可以
: 如果沒有錄音證據
: 在過程中你不舒服要求停止
: 還是被男方硬上了 很難證明你被性侵
: 只會有事前你答應做愛的對話之類的證據
: 如果這時候有行房錄音證據
: 至少在法律上是可以逆轉的
: 女生真的要好好保護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