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qazieru (=w=)
2017-12-05 11:12:50※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Q9LSgBw ]
作者: a71018728 (專業5樓)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問卦] 很會做懶人包的人都跑哪去了?
時間: Mon Dec 4 22:09:43 2017
好像很多人沒看到
哪我就藉機再po一次嘍
一例一休 十大真相 (懶人包含影片)2017.12月版
1
一例一休是指蔡英文政府在2016年執政後所推動的勞工改革政策
同時刪除7天國定假日、罰則、勞檢配套不足等問題,引發爭議。
2
更長的連續上班
「七天休一天」將變「十四天休二天」
由連上6天變成
可連續上班12天
只要經由勞資會議同意
什麼是勞資會議?
老闆拿著考績表問你要不要上班
你還能說什麼
這就是勞資會議
3
加班費變少
原版
休息日工資從優計算:做1~4小時,以4小時計算;做4~8小時,以8小時計算
新版
休息日工資核實計算,做幾小時領幾小時。
原版做5小時算8小時
新版做5小時算5小時
一天就少了3小時的加班費
4
更短的休息
輪班間隔由11小時縮為8小時
整整少了3小時
原版 晚上6點下班 雇主可以排你早上5點上班
新版 晚上6點下班 雇主可以排你早上2點上班
你只有8個小時吃飯洗澡睡覺還要加上來回的通勤時間歐
我看你還是別回家了
睡公司比較實在
台灣勞檢6成以上不合格(實際應該更高)
在這種情況下勞工根本無法拒絕,過勞的血汗班表只會越來越多
(補充)一例一休前間隔8小
原版一例一休答應要給11小
現在修法又反悔了
11小不給了 繼續間隔8小
5
農林漁牧納入4周彈性工時
你覺得連續上班12天很慘嗎
農、林、漁、牧業、銀行、旅館、保全等行業
最長可讓勞工連上24天班不違法
(補充)一例一休前可以連上24天
原本一例一休說不能連上要休假
現在又修回去了 繼續上24天
6
更多的加班
由每月46小時提高至54小時
不過這項應該沒差
原本各行各業加班應該都超過54小時
反正台灣加班不給加班費是常態
7
7天假照砍
原本因一例一休而被砍去7天假
現在沒一例一休了還是照砍
意思就是一例一休就是個藉口
不管怎樣就是要砍
8
一例一休讓勞工無法加班賺加班費?
政院長賴清德指曾在高鐵聽到有人抱怨現行勞基法「一例一休」讓他兒子無法加班,收入
變少
這真是一個幸福的問題
因為你有加班費可領阿
根據104 資訊科技調查指出真的有領到加班費的上班族僅 35%
如果不加強實行勞基法
不管你怎麼修
勞工都沒有加班費阿
9
過勞死
依據勞動部勞保局統計,2012年至2016年,總計有163名人過勞死,「平均每11天就有1人
過勞死」。
而這163件是勞保局職災給付的案件
實際上過勞死的又有多少人呢
10
勞工工時
台灣勞工年工時2034小時 全球第6高
日本以1713小時排第23 比我們少了321小時
用一天8小時的工作天來算
日本比我們少上40個工作天
韓國10年減少200多小時工時
平均月薪從6萬多元成長到9萬多元
台灣還在4萬多元
以後不要再說日本上班族是社畜了
也不要說韓國是地獄朝鮮了
我們算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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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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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有附出處 可隨意轉載
有錯的地方歡迎指正
休息時間的部分是不是有問題?勞基法目前也只說適當休息時間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7-12-05 11:22:003有什麼問題嗎?做1發4合理嗎?這樣只會讓資方更不給加班加班的時間要多請人來貼避免加班,小公司人力調度有困難加班有兩種情況,1種是專程來加班,另1種是延續當天的加班這兩種對勞方來說接收度大不同,用法令單一限制徒增困擾
作者:
leo3258 (leo)
2017-12-05 11:26:00之前聽到我們偉大的師父說通勤不算上班 我只能說讚嘆師父 以後是大家做功德的時代
作者:
Iceballz (無糖無熱量)
2017-12-05 11:35:00又沒多少女生會去做輪班 這個討論要有30推都難喔這裡需要更多的穿搭跟早午餐文
作者:
aw038 (GuanY)
2017-12-05 11:55:00對勞工優 = 不合理 對資方優 = 合理 可憐
作者:
maye (好想玩別人的貓)
2017-12-05 12:24:00台灣勞工的命不值錢QQ
作者:
Sony5555 (我不是56 看清楚!)
2017-12-05 12:26:00政府在鼓勵大家創業當老闆,是大家不懂政府的用心良苦
作者:
aloneme (阿臻)
2017-12-05 12:27:00用七天假看清他們嘴臉
作者:
saadafa (思思)
2017-12-05 12:29:00還我假來!!
作者: WorldPeace26 (金蛇纏絲手) 2017-12-05 12:37:00
女生根本就不會關心這種議題,反正錢從男人身上挖就好了,幹嘛要替垃圾老闆賣命呢?當然是繼續出國旅遊啊傻花
作者:
REAL30 (R先生)
2017-12-05 12:39:00高調推
作者: slimmybty (新年新希望) 2017-12-05 12:40:00
樓上是反串吧World大在說啥
作者: a216832 (a216832) 2017-12-05 12:41:00
有些人高招喔 先把民眾分化成男女兩群 馬上少掉一半反對者 接著要再用什麼標籤來分化男生族群呢? 大家想想
作者:
sky1119 (?)
2017-12-05 12:44:00推
作者:
docoke (花)
2017-12-05 12:46:00推
作者:
lllig (葵)
2017-12-05 12:48:00推
作者: a216832 (a216832) 2017-12-05 12:49:00
之前罷工的大概也都是鬼吧 或者是夾起來的
作者:
kwinner (天花æ¿)
2017-12-05 12:52:00民進黨這次改,下次我兩邊都不投。
女性過勞容易經期不順、內分泌失調,孕婦甚至容易流產…勞基法跟女性關係可大了,當然,如果你有個妹妹在當總統,還是有個老公在當行政院長,或你自己本身就是跟執政黨立委什麼的閒差,早上送完小孩去買個菜、下午喝個下午茶跟同事八卦一下還趕得上五點接小孩放學,當個貴婦爽爽過日子,那過勞什麼的就跟你無關了
現行法有那麼好為什麼修法前大家一樣狂鞭?內文也說了勞檢不加強修再好也沒有 這是拿來鞭新法的理由???*修再好也沒用
作者:
vilovej (不走回頭路)
2017-12-05 13:02:00推
明明就把假日每小時加班費直接提升就好 作1領4根本看得到吃不到 現在改成核實也是可悲總是就是一爛還有一爛爛 爛到底了
作者: teon (思辨) 2017-12-05 13:17:00
幫高調
作者:
myselves (走嘛出去玩)
2017-12-05 13:52:00推
作者:
maipei ($$$$$)
2017-12-05 14:05:003不正常阿,休息時間還要拿去上班,為什麼不能領加班費
我才要問你是不是學生勒 通勤不算上班? 途中意外要算什麼
3不是不能領加班費...3的意思是你做一小時就領一小時的加班費,舊制是做一小時領四小時的加班費這個老板會算...真的只有要加班不到4小時的工作,老板
就不會叫你加班白附加班費了...這是唯一我覺得有改對的
作者: jennifer4551 (lusheep ) 2017-12-05 14:40:00
雖然我還沒開始工作,不過以後就輪到我了,高調推
休息日做1算1 妳老闆需要妳自願離職就每個放假日叫你到公司報到就好勞檢根本不是加強與否問題,是觀察勸導改善期
作者:
yulijih (蘇格蘭摺耳貓)
2017-12-05 14:57:00說真的哪來的老闆會讓你加班一小時然後領四小時加班費加多少領多少比較合理
作者:
Sioli (客人)
2017-12-05 15:04:00不合理阿 你跑一小時加班也是要來回路程 可以選擇誰要去
通勤途中意外叫職災,也不會算入工時。不用糾結於不算上班那句話,那是賴清用來模糊他將休息時間縮短時用的話術
哎唷 就當做功德麻3可以接受。之前變成1小時能走都不好走,撐滿4小時再走不過我老闆已經先發「變形工時同意書」叫人簽了...QQ
呵呵 不簽就滾是吧,勞資「協調」。我也簽過自主加班同意書,幹
上一次推一例一休不是被勞團罵罵,怎麼現在又開始擁護一例一休了xd另外目前勞基法根本沒明文規範「休息時間」只說要「適當」。
作者:
Hertz52 (52赫茲)
2017-12-05 15:56:004的原版跟新版根本沒差 是不是打錯字了阿喔喔 我看錯字惹 對不起
3沒問題啊,說實話舊版的根本不可能讓你真的做1領4做5領8好嗎,新版比較彈性
不過休息時間是縮短了沒錯,如果再加個法:休息時間在8小時內,公司必須提供含洗沐設備的休息場所提供給員工休息使用。會比較適當
作者:
wwa928 (無藥可救的馬尾控)
2017-12-05 16:28:00高調推,幫補個幹!
作者:
Moratti (哭哭)
2017-12-05 16:51:00推
其實我沒簽過那堆奇怪的同意書的說...因為我客戶會打臉現在這個版本的資基法,所以這次改板對我沒影響XD
作者:
lasslass (......)
2017-12-05 17:48:00推啊,氣死了還有舊版的,比較遵守規定的公司,真的會做5給8好嗎?只是主管會被人事電到不行而已!
作者:
maye (好想玩別人的貓)
2017-12-05 18:01:00之前公司就沒遵守,假日加班做幾小時就是給幾小時,所以我比較希望7休一可以守住,至少還有理由推掉加班,結果...QQ
作者: a795610 (桃子) 2017-12-05 18:24:00
不好意思我看不出來第二點有什麼問題 做多久領多少錢不是很合理嗎@@啊是第三點
作者:
kaleo (豆漿人)
2017-12-05 20:02:00推
作者: dalasala (烤焦的菠蘿麵包) 2017-12-05 21:25:00
為什麼當臺灣人那麼辛苦QQ
休息日做1給4就是希望可以落實周休二日呀不然加班兩小時 啊是不用花時間通勤嗎?老闆為了控制成本也會避免叫員工休息日加班by 去年修法已經忙死現在又挫著等的HR
作者: TOMOMI (浮生若夢...) 2017-12-05 22:30:00
賴清
作者: iMooNK (iMooNK) 2017-12-05 22:51:00
臺灣勞工不是父母養的嗎QQ
作者:
Qiong (湯湯)
2017-12-06 00:08:00好誇張...怎麼這些圖利老闆的法案過的特別快
作者:
theos18 (admission^^)
2017-12-06 02:54:00有甚麼用 選舉時又來個 只有民進黨挺台獨 又贏了
作者: germanykahn (我是大正妹 >///<) 2017-12-06 05:54:00
QQ
作者: pprisa (AASKA) 2017-12-06 09:25:00
推
作者:
xxxTING (衧)
2017-12-06 10:21:00難怪生育率低,加班加成這樣當然沒時間結婚生小孩,更何況還不一定有的加班費
作者:
setraise (Better Life!)
2017-12-06 10:29:00問題在錢和生活品質,真的當大家都這麼愛加班…
作者:
ajan007 (阿正)
2017-12-06 12:12:00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