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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eredith001 (蓮華我老婆 ̄▽ ̄)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他性侵被判4年 二審以她自行解羅衫逆轉無
時間: Thu Dec 21 18:14:26 2017
1.媒體來源:
UDN
2.完整新聞標題:
他性侵被判4年 二審以她自行解羅衫逆轉無罪
3.完整新聞內文:
男子「阿凱」在摩鐵性侵少女「小冬」,一審依強制性交罪將他判刑4年,他不服上訴,
二審查出兩人相約至摩鐵洗澡,「小冬」自行脫內褲、無任何外傷、警察到場她衣著整齊
坐在床上,遂以無證據證明他性侵犯行,合議庭改判無罪。
檢方查出,「阿凱」(化名)去年5月上旬,透過「BeeTalk」認識17歲的女網友「小冬」
(化名),他約她於同月28日下午前往大里區汽車旅館泡澡。
被害人「小冬」不滿他的魯莽,欲終止約會,「阿凱」不顧她的反抗,兩度性侵被害人得
逞,經被害人傳送訊息給林姓友人求救,向警方報案,員警抵達摩鐵將她帶離。
「小冬」表示,她知道去摩鐵有可能會發生性行為,但當時對方硬來,只想跟她嘿咻,她
覺得不舒服,就向「阿凱」表達拒絕,仍遭對方硬上。一審認定「阿凱」侵害被害人的性
自主權,依強制性交判刑4年。他不服上訴二審。
台中高分院合議庭查出,「小冬」經醫師驗傷結果,頭面部、肩頸部、胸腹部、背臀、四
肢等部位,均無明顯外傷,身上既無任何被壓制產生的外傷,無則遽為不利「阿凱」的認
定。
劉姓警員證稱,到場時「小冬」並無哭泣、或流露害怕的表情,見到她衣著整齊冷靜的坐
在床上,與甫逃離性侵害的被害人通常顯露的緊張恐慌、悲憤情狀,明顯有別,不符合常
理。
法官查出,「小冬」既同意與「阿凱」前往汽車旅館,自承有因此而發生性關係的認識,
並自行褪去內褲,可認她自始有與他合意性交的認識,且他並未對「小冬」施以暴力,因
此撤銷一審判決,改判為無罪。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2886392?from=udn-catelistnews_ch2
5.備註:
男森真的要好好保護自己。
心得:
這法官也太仇女
同意去汽車旅館不代表同意
自行褪去內褲也不代表同意
就算同意,只要換姿勢就是不同意
法官到底懂不懂防衛機制?
女友被男友用強的還會哭,這女生事後表現無任何被強制性交,根據無罪推定原則,二審改判ok徵象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12-22 10:55:00法官都沒看那篇 都父權
作者: a840901 (蒼天不太妙) 2017-12-22 11:00:00
說你性侵就是性侵,這就是女權啦!
法官真的很爛 只要行房過程中有一絲不願意就可以告男方了 即使後來願意了也可以告 台女萬歲
作者: PoloHuang (黃保羅) 2017-12-22 11:30:00
會玩beetalk..
作者:
tsming (斷水流大師兄)
2017-12-22 11:39:00仙人跳模式吧
作者:
qazieru (=w=)
2017-12-22 12:21:00這一審可是被判有罪的... 很恐怖如果二審法官不清醒這男的就等於完了....
其實還是要看一審及二審判決書,才能略猜誰判的較有道理
作者: ganbastar (兔仔的主人) 2017-12-22 13:26:00
明顯是防衛機制啟動徦裝愛上對方,法官真的很父權
作者:
acecup (曠野盜賊)
2017-12-22 15:25:00根本約不到砲的傢伙聚在這裡取暖也很好笑!
作者:
qazieru (=w=)
2017-12-22 18:59:00約不到砲的只有樓上....一直出來哭
作者: stupideric (CHU) 2017-12-22 20:23:00
一審法官是拿雞腿換考試成績的嘛
作者:
kiwihou (Kiwi.Y)
2017-12-22 21:38:00這告訴我們,女森被性侵時一定要驚慌哭泣奮力反抗,最好弄出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