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大女淚控性侵!教授靠加密信「ji3vu3cj0 su3」逆轉 還是解聘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國立清華大學一名曾獲績優教師的教授,4年前遭美女博士生指控強吻、指侵,但他出示
對方「告白密碼信」,破解後是「我喜歡你」,證明師生間確實有「熾熱情愫」,最後僅
被依性騷擾判賠20萬,性侵部分則獲檢方處分不起訴;但由於教授事後仍遭清大性平會解
聘,提行政訴訟救濟又敗訴,因此上訴最高行政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審理後,25日判他敗
訴定讞,確定丟掉清大教職。
女博士生日前指控,教授在2013年9月6至趁著在辦公室討論時,突然對她舌吻10秒 ,還
摸臀襲胸,還告白「我一直很喜歡你」。當時她嚇得推開對方,「你跟我說這些會下地獄
!」隨即轉身逃離,並傳訊息向友人哭訴:「他抱超緊」、「他舌頭都伸了」。
同月11日至15日期間,她與男友爭吵,暫時搬離住處,教授得知後不僅邀她暫住他的辦公
室,還趁機掀裙將手指伸入她下體。當下女博士生抗拒,情急之下只能表示「我性冷感,
沒有辦法。」結果教授竟猥褻地說,「你性冷感,為什麼還這麼濕?」隨後指姦得逞,直
到聽聞辦公室外走廊有人走動才罷手。
事後,她認為遭教授凌辱,雖立即向學校性平會投訴,但因時身心受創、暴瘦10公斤,只
好辦休學,延後數年才取得博士學位,因此提告教授性侵及校方督導不善,求償300萬元
。
不過,教授到案後反駁女方說法,表示是女博士生主動展開熱烈追求,還在辦公室中摟腰
獻吻,當下他將女博士生推開,並斥責「這樣子不對」,女方聽聞後沮喪表示「我一定會
下地獄」。之後女博士生與男友爭吵,硬要搬進辦公室中暫住,他擔憂演變成師生戀,還
請來妻子、岳母與女博士生相約談判,不料她竟異想天開,要求教授離婚讓她取代元配,
雙方最後不歡而散。
民事部分審理時,男教授還提出女博士生寄給他的mail佐證,發信時間是在女學生指控教
授強吻她的當天晚上,信件內容以「英文輸入法」加密,「2jo411j4fu3,ji3vu3jc0
su3......」法官還原內容後,赫然發現竟是一封「告白的情書」,內文寫道,「對不起
,我喜歡你」、「我終於了解什麼是相見恨晚的感覺」、「請原諒我的犯賤,我只要2個
人心靈上簡單喜歡彼此就夠了」等語。
法官審酌種種跡證後,認定師生2人關係不單純,且有「熾熱情愫」,若非如此,女學生
在遭到強吻後也不會寫情書給教授,更不會在4天後搬入辦公室內暫住;但法官認為,教
授已婚,卻與女學生發生親密肢體接觸,還利用優勢地位對女博士性騷擾,明顯逾越分際
,構成校園性騷擾要件,審酌兩造有情愫存在,去年11月判教授需賠償女學生20萬元確定
;至於性侵部分,則因證據不足不起訴。
事後,清大性平會調查認定,指導教授逾越師生分際,構成性掃擾,依《教師法》第14調
將他解聘,但教授認為他和女博士生互有好感,是師生戀,並非性騷擾,因此提出行政訴
訟,結果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敗訴。教授不服上訴,但最高行政法院認為高等行政法
院判決並無不當,25日判他敗訴確定。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0125/1100704.htm?ercamp=hot_news
心得: 台男教授利用身份職權的優勢,侵犯女博士生的身體,也讓女博士生
心靈受創。在台灣這普遍不尊重女權的環境下,更造成女博士生只能
屈從地隱忍這種關係,還被逼寫出沒有自由意志的亂碼告白信。
法官及性平會能為有勇氣站出來的女性爭公道,值得嘉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