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十一月跟前老闆提過一次離職
後來因為業績有起色就想再努力看看
可是那個月前老闆告訴我要把我調去別的單位
那個單位是新開的小單位也是新主管
跟了他兩個多月
業績來到前所未有的低潮
就決定跟老闆說我決定要搬去台中
他一直不肯處理、一直逃避!我跟他講了三次他才願意談
談的結果是說他要我在業績漂亮的時候再離開,這樣走才算走的漂亮
我想說也有道理,就想再努力一下看看
跟大老闆也照實說因為以為是他們套好的話術…所以就跟她說想等有業績在離職,完全就是個笨蛋說實話……他說這樣等於白費主管苦心之類的
結果現在新老闆又開始完全忽視我不肯幫我、讓我就像無頭蒼蠅沒有方向,可能因為人力考核所以不想讓我有業績就怕我會想離職,一直把我當空氣讓我自生自滅…
原來人家說提了辭呈就絕對不能再留是有道理的,
礙於以後想回銀行工作,怕曠職會影響日後發展,想問有人知道銀行都會照會前公司嗎?還是查的到曠職紀錄嗎?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