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朋友在超商打工遇到問題,想請問各位版友的看法,以下內容為朋友描述事情經
過:
星期五上早班時,店裡的東西被偷,店長說至少五千跑不掉......(但我看監視器畫面不
太清楚,看不出來到底偷了什麼,這段期間我在上oc、結帳、拉檯面,最後才在櫃檯吃一
顆茶葉蛋)
之後晚班換其他同事上,那位客人又來偷了(兩瓶洗髮精),而且偷完還寄放自己的物品
在店裡。
隔天我上晚班時,偷竊客人的朋友要來取寄放的物品,店長馬上報警,之後偷竊的客人跟
店長都一起去了警局做筆錄,偷竊的客人不願意賠償,店長決定告她,但店長要我先賠償
那些被偷的物品......如果官司贏了才會還給我,但她說機率不高
https://i.imgur.com/lQSRMSr.jpg
請問這種情況,員工需要賠償被偷的那些商品嗎?
謝謝各位版友,手機發文,排版跑掉的話請見諒!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