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
剛出社會那年,
我的工作是門市,
店裡人不多,
就店長、我、來幫忙的會計。
會計是店長休假時來卡班的,
等我上手後就不會到店裡幫忙,
而我休假時是店長自己上班。
某個假日,店長自己上班,
據說前一天她身體已經不太舒服,
所以這天她的朋友特地到店裡看她。
這些朋友到了店裡,
發現店長昏倒在地上,
她們把店長扶起,
又打了電話給老闆。
結果老闆說店長不能離開,
不然店裡會唱空城計。
那天會計去了南部的樣子,
我接到電話後回到店裡上班,
看到店長慘白著臉,
一句話都說不出來,
她虛弱的朝我點點頭,
被攙扶著離開。
她沒有再回店裡上班,
就這樣從工作了七八年的店裡離職,
後來聽說開了間麵館,
自己當了老闆。
那時我才知道,
原來生病不是請假的理由,
即使你已經沒有能力接待客人了,
你還是得待在店裡,
鞠躬盡瘁,死而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