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亂糟糟的,以下文長。手機排版請見諒。
話說我在大年初三的上班途中發生車禍
我是直行車,對方是路邊轎車要開出來,
因為她沒有看到我,於是就撞上了。
當時我的機車車架、引擎、排氣管都變型了,
椅墊及車箱裡的東西更是整個飛出去...
好在萬幸的是,我雖然也飛了出去在地上滾了幾圈,
但人只有小擦傷跟烏青。
對方承諾會負責修機車的費用以及後續的醫藥費,
當天請假的薪資也會給,機車也由她幫我牽去修理了。
我先搭救護車到院檢查,她留在原地等警察做完側量及筆錄再到醫院看我。
醫生看我只有小擦傷,也沒有腦震盪或出血什麼的傷勢,就說可以走了...
在等對方來醫院的期間,警察有先到醫院找我做筆錄,還叫我直接填調解申請。
最後對方送我回家,我們互加line保持聯繫。
對方蠻誠懇的,都有陸陸續續的關心我的身體,告訴我機車的修理狀況。
對方強制險的保險員,也有聯絡我後續賠償的相關事宜。
後來機車修了16000,因為我和對方下班時間搭不上,
所以她告訴我車行地址,我請男友載我去牽車。
再來可能賠償事宜的部分由保險員接手,所以她也就沒有再和我聯繫了。
下禮拜要開調解委員會了,我男友叫我要跟對方要精神賠償費。
雖然發生車禍的當下,我是有嚇到...
後來看到路邊在緩緩移動的車子都會特別注意,但我人沒事啊!
我相信發生車禍對方也是有嚇到的,我們雙方都平安就很好了。
所以,我認為我拿我該拿的維修費、醫藥費和當日薪資所得就好。
但我男友要我跟對方要求精神賠償...
就算要求精神賠償好了,那要要求多少呢?總要合理吧?
何況我人也沒事...
於是,男友就說我很不會處理事情...
他堅持要跟對方拿一、二萬的精神賠償
我知道他是在幫我爭取權益,但這樣的金額不會太超過嗎?
為了精神賠償費的問題,我們已經爭執過幾次了,
今天惱怒的回了他,可以不要這樣嗎?
他就說對方很幸運,撞到我這個傻傻的。
我只能無言的看著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