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inigg (miniGG)
2018-03-24 09:01:44※ 引述《Abcd123456 (小豬)》之銘言:
: 原文恕刪。
: 這個案子的疑點太多了,不過也可能是我看到的資料不夠足。
抱歉,我沒看判決書
以下回文純粹依據你的整理
: 以下整理=>
: 1.8/7 4:00車禍,6:00判定腔室症候群立即筋膜切開手術(當日黃醫師查房)急診醫生當
: 時看到小腿狀況後覺得要做血管攝影,後來黃醫師手術後評估血循尚可而沒有做,這點醫審會有接受這個說法(一審)
做了健保砍呢?
急診賠還是整外賠?
我之前給某個藥之前都會常規做心臟超音波
該藥物仿單上也建議密集檢測心臟情形
結果健保給我刪除4000多點
我連續申覆多次最後還是一樣的結果
再說一次,健保不改,醫療常規就是這樣
黃先生賠了一條腿
黃醫師賠了一調前科
要不要做血管攝影,本來就是經驗判斷
如果每個都濫做,不符合醫療常規
健保也不可能每個都給付,所以
有點sense的醫師,大概以後都會叫病人自費做
: 2.8/8轉普通病房(黃醫師查房
: 3.8/9和8/10由另外兩名醫生查房,10號護理記錄記載血循良好
: 4.8/11 10:30護理記錄記載傷口臭 黃色分泌物 血液長菌換了抗生素
: 5.8/12 亞東醫院血液檢驗卻沒有菌了,12:30am 病患自動出院轉長庚,2:19am長庚護理?
自動轉院了,還自動轉院前後顏色都好的,
怎麼不說轉院導致脫臼?
疑點勒? 你哪一年的整外專?
3:28am發現右膝關節脫臼
: 10:32am血管攝影發現右膝後膕動脈栓塞,診斷【右膝外傷性未復位、膝部血管外傷性阻
: 塞併發右下肢缺血性壞死及敗血症】,7:00pm截肢
: 一審和二審判別差異的關鍵在於「脫臼何時何地發生」,一審認為沒有證據顯示脫臼是在
二審是醫師?
還知道會不會那麼嚴重?
直接說好了
剛車禍接完血管五天的病人
由亞東自動離院到長庚
後續發現脫位及血管栓賽
竟然會認為是開刀醫師的責任???
該好好躺床的時間辦自動離院???
轉院途中怎麼完全沒可能脫位?
: 而二審還認為黃醫生只有在手術當天及術後第一天有實際探視病人(有實習醫生證人),病歷上未註明血循變化,所以才判業務過失。
: 資料是從一二審判決書整理下來的,如果有錯誤請指教,我沒有特別站在哪邊希望大家可
: 以更多關注這件事。
:
作者:
part19 (å“‡è³‡å‹¾å› ç›Ž)
2018-03-24 09:08:00GG耶
作者:
azdc (聽貓貓的話)
2018-03-24 09:21:00看到沒做血管攝影也是想到可能怕被刪,現在醫師真的不能只會醫術,在開醫囑前還要先想這筆健保會不會過,你如果動不動叫病人自費,沒錢的還會說有錢醫生沒錢醫死咧,健保真的是萬惡之首啊...
作者:
emma369 (別亂丟水球)
2018-03-24 09:21:00你回個文章=救人? 你不是理組嗎?怎麼邏輯那麼特異?光看了古阿莫劇情大綱就來跟人家討論電影內容合不合理好不好看,搞笑嗎?
剛剛跑去醫學生板看,評論就有點兩極了,我覺得還是觀望再說
作者:
emma369 (別亂丟水球)
2018-03-24 10:09:00剛去看了醫學生板,只能說醫學生不愧是最能讀書的,很多人把判決書研究得很仔細甚至找出疑點,推文沒多少人是真的完全站在黃醫師那邊。反觀這篇連大致看過判決書都沒有就開噴是?
作者:
D98421101 (D98421101)
2018-03-24 10:11:00作者:
ben101068 (ben101068)
2018-03-24 10:19:00樓樓上看的醫學生版 跟我看的不太一樣zzzz
作者:
emma369 (別亂丟水球)
2018-03-24 10:26:00那就不一樣啊zzzz
作者:
rain07 (rain)
2018-03-24 10:37:00ㄓˊ
萬幸你不是醫生一堆把病患當低等人看的 大概就是某人這樣
如果你"賦予別人重生機會"是無償自願的 再來嘴這些zz
你可以表示意見阿,但你連判決書都沒看完,你的意見就是屎,就跟高官說資方自律一樣幹話
作者:
emma369 (別亂丟水球)
2018-03-24 10:49:00不看判決書還該這麼大聲
不過這篇到底想表達啥,不看判決書怎麼能判斷到底哪裡有沒有疏失,還是你乾脆就直接說反正醫師怎麼樣就是沒錯就對了
作者:
ben101068 (ben101068)
2018-03-24 10:51:00某圈則是都自認高人一等 呼吸比較稀薄 難怪都被叫恐龍
作者:
D98421101 (D98421101)
2018-03-24 11:02:00等等....我提出一個問題!!!!!如果二審的判決書是錯誤的呢?如果二審的判決書是錯誤的呢?????如果判決書是錯的,以上的討論基礎就錯了
作者:
emma369 (別亂丟水球)
2018-03-24 11:05:00樓上,如果覺得判決書有錯,可以寫狀指出來在20天內提再審啊,可是據我所知黃醫師拖了半年才提。
作者:
D98421101 (D98421101)
2018-03-24 11:06:00醫療事實的認定,需要高度醫學專業,參考醫學生版
作者:
dagon (pp)
2018-03-24 11:06:00就算去除刑事,醫生還是可能被民事究責,這每個國家都一樣
無照駕駛的罪會在別的地方審 本來就沒怪到醫師頭上如果黃醫師真的負擔了全部截肢的責任 最好只有4個月z
叫骨科來這個說法真是貼切,臨床上確實有很多醫師被告過以後,會採取比較保守且明哲保身的做法
作者:
dagon (pp)
2018-03-24 11:08:00職業過失,本來還是要規範,否則醫生不就等於有殺人執照我完全贊成醫療除罪化,但這不代表不需要被究責除了民事訴訟外,醫療單位的自我監查也必要這放在任何職業都一樣,教師也可能被恐龍家長告
作者:
emma369 (別亂丟水球)
2018-03-24 11:12:00法官在判案也是會請醫界專業人士表達意見,看了判決書你覺得哪裡有問題,就指出來反駁嘛,有人一直跳針答非所問說我救人我救人,這是?
作者:
dagon (pp)
2018-03-24 11:13:00警察也可能因為執法過當被告,如果這樣就明哲保身那只能說你不適合社會生活,不敢負責還是去當屁孩吧雖然遇到亂告人確實很可惡,但這就是自由法治美國告的更凶,相信我
e大你懂啥 救人是無上功德 還能當你上網嘴砲的資本咧
作者:
nellyy (皇民愛看日本漫畫)
2018-03-24 11:21:00醫生說自己當醫生累的豬狗不如 那就多開放醫生名額吧
還扯什麼做人的道理不用判決書教,那我告訴你,用你這套邏輯會變成「醫生護士有沒有過勞,我眼睛看得出來啦!不用跟我講什麼數據啦!」
反正大家都用自己感覺來判斷是非,我們不用數據不用判決書,我們來投票表決該不該罰黃醫師,大家說好不好~~~
做人的道理 = 我救了你 這是你欠我的 我絕不會有錯
作者:
ben101068 (ben101068)
2018-03-24 11:24:00用自己的感覺來判斷是非 不就貴圈每天在做的自由心證z
作者:
ben101068 (ben101068)
2018-03-24 11:27:00是是是 這種心證你們最會了 別人學不來zzz
作者:
emma369 (別亂丟水球)
2018-03-24 11:28:00某b看的醫學生板真的跟我不一樣耶,在我看的那個板出沒的人整體上理性客觀多了,不像你...
我在這件事的立場上是偏向醫師的,很老實的說我就是基於個人情感,理由跟你一樣覺得醫療上的事情不是那麼簡單就能定罪的。但我非醫療專業我真的講不出什麼有力的理由去替他辯解,你身為醫師,希望大眾注意這些醫療糾紛而不是講幹話的話,是不是可以試著用簡單一點的詞彙來解釋這件事,為什麼黃醫師沒有錯?
兩個醫生 一個拿自己救人來說嘴 一個指責反對者都是法界人士醫生是上了網智商會降?
作者:
ben101068 (ben101068)
2018-03-24 11:32:00噗 原來法界人士這麼不堪 被當法界人士有被指責的感覺這討論真的很愉樂
作者:
emma369 (別亂丟水球)
2018-03-24 11:34:00某b畢業沒?是不是還是小屁孩?不然怎麼連好好講話都不會,只會用小孩子吵架的方式說話?
en101068 ben101068 台大醫學院別這樣 人家救完人壓力大 上網抒壓一下臭惹嗎
作者:
ben101068 (ben101068)
2018-03-24 11:37:00酸幾句後果然就開始戰態度 查IP 加油好嗎
你的態度就是完全不打算跟人討論的態度 不戰態度戰啥我查你IP 應該大大增加你話的份量吧?你怎麼不感謝我?
作者:
emma369 (別亂丟水球)
2018-03-24 11:42:00不好好討論只會亂扯的爛態度不戰,難道戰你亂扯的詞彙不夠優美?
作者:
minigg (miniGG)
2018-03-24 11:43:00作者:
ben101068 (ben101068)
2018-03-24 11:44:00卷內事證就醫審會的意見 法官不採信的話是不是又要被幹了你貼這張圖 是要表示自己在多低的階層嗎?
作者:
emma369 (別亂丟水球)
2018-03-24 11:46:00某b你貼這張出來幹嘛?你的發言是在最下兩層耶...
一直提別人無照駕駛在本件判決不重要==黃醫師平常是怎樣的為人也不重要這件案件就只關注「有一個病人手術後被截肢,醫師在中間有沒有疏失」一直提對方是無照駕駛的胖小孩 只是想用「醫師、屁孩」的社會地位高低去加入判斷 用感情去影響判決
因果關係要拉這麼長 怎麼不講說 醫師當初不要念醫學系就不會被吉了 == 拉到無照駕駛根本就拉太遠了
作者:
emma369 (別亂丟水球)
2018-03-24 11:56:00作者:
azdc (聽貓貓的話)
2018-03-24 11:58:00鄉民在這吵出個結果又怎樣?不管黃醫師有沒有過失,這個例子只會讓其他整外的當個借鏡,以後這種case沒人會接,直接截一截最乾脆,大家繼續做醫美。
作者:
emma369 (別亂丟水球)
2018-03-24 11:59:00你到底有沒有把判決書看完?醫審會質疑的是運送期間脫臼短短一個鐘頭內就會造成壞死?你是醫療專業你有要解釋的嘛?
我現在看到比較有利的反駁是 長庚明明早就發現脫臼卻在7小時後截肢 壞死可能發生在這7小時之中這個案子喔 我覺得是醫院在踢皮球 又不想管醫生死活
作者:
dagon (pp)
2018-03-24 12:06:00所以為了不讓醫生們心灰意冷,就算有過失也要裝沒有
作者:
shaomi (kerker)
2018-03-24 12:11:00只能推樓上
作者:
azdc (聽貓貓的話)
2018-03-24 12:18:00希望一審無罪二審翻盤被判有罪的能再給他一次上訴的機會,但因為法條的關係黃醫師已經沒有三審的機會了。
樓上中肯 黃醫師幾時說法官誤判 一堆法律人故意在亂
因為這篇特地跑去醫學生板看 質疑不是沒有 但風向還挺一致的啊
作者:
minigg (miniGG)
2018-03-24 12:28:00作者:
dagon (pp)
2018-03-24 12:32:00我贊同司改的說法呀,但用以後醫生態度來威脅這根本是訴諸暴力的謬誤而且某人推文第一次跟第二次根本是不同論點我回的是你說以後沒人敢接,不是你後面推文的論點
作者:
azdc (聽貓貓的話)
2018-03-24 12:44:00這不叫威脅,就是現在正在發生的事情,非醫療同業不清楚而已,就算有醫師最後被判無罪也是會因為官事纏身心灰意冷的。而且我從頭到尾都沒說黃醫師沒過失,是你自己預設立場認為我的論點基於黃醫師無罪。
作者:
dagon (pp)
2018-03-24 12:49:00我也沒有基於他有罪啊,我只是不認為醫生不能討論過失
作者:
azdc (聽貓貓的話)
2018-03-24 12:49:00我只是單純是表達發生這種事一定會讓同業人心惶惶,以後這種大case沒人想接,因為每個人都學會要明哲保身,酸民真的很愛揣摩上意欸www
作者:
dagon (pp)
2018-03-24 12:51:00發生不代表合理,這是職業道德以及自我認同的問題所以你要訴求什麼啊?如何避免你說的問題?我有人身攻擊嗎?只會講人家酸民,可笑司法改革不能解決你們說的問題啊
黃醫師的訴求就是一二審判決不同可再上訴 現在可以了
作者:
azdc (聽貓貓的話)
2018-03-24 12:57:00老話一句,五大皆空,請大家以後多保重別生病別出意外囉...
不過以大環境而言 造成醫界人心不安的應該不是這問題
作者:
dagon (pp)
2018-03-24 12:57:00司法改革能給黃醫師多點申辯機會,這我認同應該又來訴諸暴力了,唉
其實五大皆空的問題醫生也不能倖免吧 醫生又不是不會生病出車禍
作者:
a51907 (重重)
2018-03-24 13:26:00跟你的觀點一樣,反正之後遇到沒辦法100%痊癒的病人,就放棄不救,該截肢就截肢
作者:
shaomi (kerker)
2018-03-24 14:00:00所以你的訴求是啥,是醫師如果過失也不應該被告?還是除刑事? 不過照你們說法光是被告就不爽了,就算只告民事也一樣吧如果醫師照醫療常規走,被認定無疏失當然沒事啊還是是認為醫師處置沒錯純粹誤判? 看的很亂不知道你主張是啥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8-03-24 15:05:00
一審無罪 二審給你四個月 感覺就是叫你吞下 不然越鬧越大
作者:
nalthax (書蟲一枚)
2018-03-24 15:07:00有些錯誤跟問題需要時間釐清的你的「沒有無照就不會截肢」,講的是因果關係的問題。問題在於醫生收病人之後,這個傷口的照護責任就在醫生/專家/醫院身上。這個簡單說就是「中斷因果關係」。所以會有後續的釐清,也需要專家的介入。那就變成原告這種狀況發展到後來要截肢,是否為必然?跟他無照駕駛已經沒有關係了,純粹是討論他這個傷是否必然會發展到要截肢;如果不是的話,誰的責任較大?加上「專業人士的責任加成」,的確是有可能會認為醫生應負較多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