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gbggg (科科喝科科)
2018-05-22 22:56:14講搬家的真的太誇張
今天原PO是受者者 鄰居是加害者
要求受害者搬家 豈不是在檢討受害者嗎?
難道搬家完後又遇到一個 還要再搬一次家?
這時候要做的應該是譴責加害者吧
透過譴責或宣導 讓大眾知道這種搭訕行為很噁心
這才是正確的做法
而不是一味的檢討受害者
這樣只會造成更多像原PO一樣的人
權益遭受侵犯 卻只能往肚子裡吞 還要自己負擔搬家成本
作者:
ihasumin (ihasumin)
2018-05-23 00:38:00樓上+1 原PO從沒遇過不可理喻的神經病吧最好的辦法就是搬家 天曉得不搬會糾葛多久事情已經發生 就算對方沒更多的舉動 自己都會疑神疑鬼更別說若有更多困擾的事發生 豈不是要得精神病
作者: jjvh (官人) 2018-05-23 00:29:00
譴責有屁用那台灣早就進聯合國
霸凌的時候也要檢討噁心的加害者啊霸凌的時候也要檢討噁心的加害者啊
作者:
Lizus (不亢不卑)
2018-05-22 23:04:00要不要搬應該是原PO自己去衡量吧 難不成你要原PO去跟那個男的說 "網路大家都譴責你喔 所以是你不對喔"
事情已經發生了 你在講怎麼預防是沒錯 但是已經發生的事也是要處理吧 ==又不是在打電動 喔 這關過的不好 我們來reset發生的事情總是有後續的啊 後續重要還是reset重要?
三樓又怎麼了??? 誰霸凌你啦???噗噗噗現在有些人就怪怪的 怎麼講都沒用 很歡又很嚕 超級不要臉好好跟他講 他聽不懂 罵他他又會腦羞 簡直是欠捧欠捅欠幹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8-05-22 23:22:00樓上好兇 >///<
對於某些神經病 就是要用嗆的 咒他被幹到流膿流瘡流....
作者: GGdong (GGdong) 2018-05-23 15:23:00
要求受害者搬家=檢討受害者?這叫保護受害者好嗎?譴責加害者跟保護受害者是可以同時進行的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