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到職一個半月才告知懷孕三個月,該留

作者: iamala (it depends)   2018-05-23 07:34:30
※ 引述《mokumi (mokumi)》之銘言:
: 其實我是覺得現在的氛圍不生是很正常的選項
: 只有看到那種說少子化是台女的錯會覺得不滿而已
: 理性而論 一定會造成他人部分麻煩 為了不造成麻煩(都靠老公那種的依大家的論調也

: 不OK的?)
: 在生育年齡以前就要自己存到就算被fire也無所謂的資產真的也太困難了吧?
: 至於那種說到職比較久的OK剛到職的懷孕才算有錯的 其實也只是感覺問題而已
: 不管是作兩年的懷孕還是來一個月的懷孕 如果負擔會變重 就是會變重 跟孕婦本人的

: 資無關吧
: 所以不生 少子化就只是正常不過的結果 結果看過有人說都是台女要求太高?甚至還有

: 女不該念書 都是書念太多少子化?
: 不知道有沒有人可以提出個標準做法
: 標準台灣好女人到底要怎麼做才符合期待 不會變成大家口中的母X勒?
標準的做法? 生小孩本來就是權利啊,企業本來就有社會責任。
一間好的公司,能吸引好的人才,既是好的人才,被挖角也是常態。公司能因為人才被挖
角就倒閉嗎? 產假等同於被挖角啦,而且通常預告期還比較長咧。
正確的態度是把員工當加號,而非等號。員工存在不是理所當然,離職了才當減號,然後
公司才哭哭。
一個員工被挖角,請產假,好的公司就是能做到其他人loading不受影響。怎麼做,離職
的人的工作不重要的就停掉,重要的找人做,然後那個被找的人多出來的業務不重要的停
掉,多出來的再找人做,如此下去。
是的,有人離職,每個人的業務都會受影響,但業務本來就會變動(不管有沒有人離職),
公司要做到的是,每個留下的人業務量不變,這樣才留得住員工。好的公司員工是加號,
比什麼都重要。
好了,有些例子,如果老闆只請兩個人,一個人離職(產假),怎麼辦? 我會說那是老闆的
事,離職(產假)本來就是員工的權利。我是老闆,要把營運風險降低,這種情況本來就要
把員工穩定性的考量比重加高。講坦白點,不要請很可能會離職(懷孕)的人。
啊,工作權受損? 本來穩定性低的員工就會不好找工作。
所以女生想懷孕就必須接受工作不好找囉。那也不一定。有潛規則拒絕女性的公司,自然
有愛女性的公司。通常科技業的好公司可愛請女性了,短期看來產出會浮動,但長期是很
穩定的。畢竟,待遇好又對女性友善的公司不多。所以優秀女性的穩定性(抗挖角),比男
性高多了。所以生,都生,盡量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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