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滋權促會太誇張了吧
小感冒哪有像B肝、C肝這麼嚴重
看看B肝、C肝的人每年死亡人數有多少
遠遠超過小感冒患者好嗎
現在2018,沒有得到小感冒都不好意思出來說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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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愛滋管制署認為,傳播愛滋的行為,應限於蓄意傳染的情況才能入罪以刑罰處罰。
也就是明知自己感染愛滋,並以傳染給他人為目的,最終確實造成傳染發生。
原因在於,愛滋是疾病而不是罪,在愛滋已可透過醫療有效降低傳染率,病患也有能力維
持良好生活品質的情況下,光是因為無套性交就將愛滋病患入罪的作法,不僅有違公平(
相同情況亦可能傳染 B 肝、C 肝),事實上也不利於愛滋防疫。
更重要的是,將愛滋入罪,更是展現了人們恐懼、歧視乃至於對於愛滋帶原者的憎惡。以
醫學角度論,愛滋其實如同 B 型肝炎、C 型肝炎般只是慢性病,卻因為與「性」有了關
聯,而讓人產生「不道德、病態、噁心」的印象。進而讓大眾認為罹患愛滋的人,理所當
然地要受到責備,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更有責任不將愛滋傳染給其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