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生淚訴呼麻遭性侵! 學弟奪初夜「有感覺嗎」 她痛到哭出來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一名女大生2016年3月報案,指她與一名學弟一起抽大麻,不料學弟卻趁她意識昏迷
之際撿屍性侵,奪走她初夜。檢方偵辦後,日前以罪證不足處分不起訴,但女大生聲請再
議,因此高檢署發回續偵。為此,檢方函詢醫院,仍難認吸大麻後會導致意識不清,加上
女大生兩次臉書貼文前後有差異,又欠缺驗傷單等積極證據,因此5日依舊處分不起訴。
女大生表示,前年3月她為了系上活動進行彩排,結束後和兩名學弟一起夜衝去吃宵夜。
之後,三人在宿舍前解散,但過沒多久,其中一名曾帶她抽過大麻的學弟又邀約「要不要
一起抽大麻?」她基於信任,同意這名學弟進到租屋處,2人一起吞雲吐霧,沒想到卻遭
性侵。
女大生控訴,當時學弟頻頻問「有感覺了嗎」,接著向她求歡,但她還是處女又很害怕,
因此拒絕,不料學弟仍趁著她昏沉之際性侵得逞。迷茫之中,她感覺下體很痛,哭著要學
弟停下來,但對方聽完只回:「好」,卻繼續逞慾,讓她痛不欲生。
學弟到案後,承認有與學姐發生關係,但強調是兩情相悅,絕對沒有性侵跟呼麻。他說,
知道學姐是「第一次」不太舒服,過程中有問要不要暫停,但暫停後2人仍待在房間抽菸
聊天,之後他問要不要繼續「辦事」,學姐點頭,才一起回到床上。
學弟供稱,後來學姐又表示不舒服,但只要求他「趕快結束」,沒說不要,所以他也立刻
在1分鐘左右完事。對此,檢警要求測謊,但學弟以先天疾病為由拒絕。
檢方調查後認為,女大生遲至案發後7個月才提告,體內已查無大麻反應,難認有無吸食
,或份量足以導致錯亂昏迷。另外,女大生雖聲稱遭性侵,但事前曾與學弟親吻愛撫,事
後也未求救,還在隔天上午給學弟騎車載出門,與一般性侵常情不符。
檢方進一步追查,發現女大生事後曾在貼文寫道:「要求對方快點結束,對方便射精了」
、「我沒有明確激烈反抗,但這次性交並沒有合乎我的意思」、「我不要了,只是我沒有
推開他,」等語,但2篇貼文前後說法不同,文中「趕快結束」與「立刻結束」一詞也有
出入。
事後,女大生雖提出就醫紀錄,證明自己遭受莫大創傷,5度赴精神科就醫。但檢方發現
,病歷上記載的是重度憂鬱,而非創傷壓力症候群,實在無法排除女大生因為其他同儕、
網路輿論導致精神疾病的可能。
檢方認為,男大生行徑說詞雖可疑,但該案仍須回歸證據裁判,如今此案欠缺驗傷單、測
謊鑑定、通聯記錄等積極證據,按罪惟疑輕原則,只能認定罪證不足,只能在5日處分不
起訴。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0606/1184893.htm
心得: 新聞中女大生遭性侵時與學弟親吻愛撫,事後也未求救,還在隔天上午給學弟騎車
載出門,都是因為懼於男方權勢。事後更因性侵後精神受創導致防衛機制啟動,所以才在
7個月後提告。檢方宜重啟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