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yt109 (...)》之銘言:
: 嗨我是原po
: 推文很多人好像搞錯我想問的含意
: 我的意思是老公也不是沒有在賺錢
: 一個月4w5卻連一分錢也不願意花在老婆小孩子身上
: 正常來說
: 就算老婆賺那麼多
: 做老公的不也是應該拿一點出來貼補家用 而不是所有花費都給老婆出才對吧
: 如果一個月賺45000 起碼也應該拿25000~30000出來
: 其餘不夠的老婆出我覺得ok 畢竟老婆賺很多
: 這個社會上不論是男女方
: 如果都有在賺錢 不管賺多賺少 都應該拿錢出來維持一個家庭
: 而不是所有花費都給單方面的出
: 你說是嗎?
不是。
要維繫長期的關係「你情我願」跟「有共識」才是最重要的,
沒有一定的答案。
與其叫男方付家用,零用錢不夠還要跟老婆拿,
不如女方家用全出,想買什麼就買什麼,大家都比較開心自在,
減少吵架讓家庭氣氛和樂,比計較那兩三萬塊重要,
(因為這個錢對年收500萬的女方來說真的不算什麼啊)
你說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