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覺得 你感覺 在說死刑沒有讓社會變更好之前
要不要先做功課 現在是怎樣 看個新聞就覺得 我想 我認為
警政署有統計年報
第22頁 有列出從民國85年到105年的故意殺人件數
可以看出整體走勢是減少的 只有102-103年是增加
電子書下載連結
https://www.npa.gov.tw/NPAGip/wSite/ct?xItem=84032&ctNode=12898&mp=1
再來比較104跟105年 剛好是鄭捷槍決後不久
第5頁
暴力犯罪包括故意殺人、擄人勒贖、強盜、搶奪、重傷害、重大恐嚇取財及
強制性交等7 類。
105 年暴力犯罪案發生數1,627 件,較104 年1,956 件減少329 件(‐16.82%),
其中以強制性交551 件占33.87%居首,故意殺人405 件占24.89%次之;
暴力犯罪案破獲率為101.78%,較104 年102.66%減少0.88 個百分點,
其中以搶奪案破獲率為104.64%最高,強盜案破獲率為103.13%次之
第6頁
我列出故意殺人跟強制性交數據
故意殺人
104年 442件
105年 405件
強制性交
104年 745件
105年 551件
非常討厭看到動不動搬出疑似廢死那一套
那是不是也可以說 蓋了監視器阻止不了犯罪 就不用蓋監視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