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urimodo (好吃棉花糖)
2018-07-09 10:12:59哪有什麼好討論的
於道德上可能有瑕疵
但法律(檢察官)說沒違法就沒違法
說值得討論不就主觀想引人入罪
其實想想挺姆咪的
試想一個情況
有一天你看到路邊某棟房子或裝潢不錯
想要借樣參考 就拍個幾張照片
然後旁邊正妹就驚聲尖叫說偷拍
你還沒解釋路人就把你押到警局
發現一場誤會路人正妹默默都跑了
你的半天一天就毀了
好笑嗎
笨板就有血淋淋真實案例
難道國發會不無可能是相同狀況?
上頭要你道歉請辭你能不做嗎
那些說台灣價值不夠的
現在檢座說沒違法
那個正妹和鍵盤鄉民要不要還人家清白和工作?
別人可不是半天一天不見
而是半個人生都毀了
從腳尾飯到近期的林亦凡事件
當初書都翻爛做筆記就是沒發現違反的事情
也是人人喊打 現在連起訴的沒有
那些人要不要賠別人事業損失
很多主觀的事情本來就這樣
當下可能覺得對方這樣違法
當用客觀角度去審理時
卻連個屁都不是
檢察官連上訴都不想
這到法院只是被法官洗臉
好了話說完
有沒有昨天罵很大聲的鄉民現在在想什麼的八卦?
作者: touchbird (新竹彭于晏) 2018-07-09 10:15:00
誰是林亦凡
作者: iltivega0 2018-07-09 10:15:00
笨版哪篇
作者:
surimodo (好吃棉花糖)
2018-07-09 10:16:00公車那個不太一樣...他是做了疑似會犯法的動作拍腿則是就算真的拍腿也不犯法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8-07-09 11:18:00所以現在耳機加了線控開關,原來就是為了避免讓女孩再度啜泣啊
作者: tddt 2018-07-09 11:18:00
官員不允許有變態的
作者: lorrainfu (依依) 2018-07-09 11:34:00
支持甲甲貼身偷拍肥宅
作者: iltivega0 2018-07-09 11:49:00
樓上在揶揄還是性騷擾甲?
作者: iltivega0 2018-07-09 11:59:00
樓上道德磨人
作者:
ggbggg (科科喝科科)
2018-07-09 12:03:00支持女性政治人物不得露腿 有防害風化之嫌
過得了法律門過不了道德門喇 老娘繳的稅就不想養變態雖然老娘月入25K繳得連稅連牙縫都不夠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