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版的版友晚安
以下文長 如有寫錯或不清楚的地方 請見諒
最近剛接社區的財務委員 在看社區的帳目表時 看到管理員的薪資單有些疑慮
下周就要發管理員薪水了 雖然我也可以比照前任委員發放
但還是想確認沒有疏漏 如果多給薪水無妨 希望別少給
已經網路上爬文 但是實在不太懂勞健保的問題 懇請版友們指點 謝謝
我家社區兩位管理員 目前月薪為 基本22K+健保費952=22952元
社區沒有幫他們投保 應該是由他們自己投保 然後貼補勞健保費
我對於健保費952元覺得很納悶 到底這數字是怎麼來的
網路上查詢 今年107年 勞保個人負擔為462元 健保個人負擔310元
加起來應該是772元
我翻了一下以前的帳目表
以往都是每位管理員給21K 不含健保費
直到去年4月開始 薪資21K+健保費852元
去年5月~12月 薪資為21K+952元
今年調漲了基本月薪 變成22K+952元
聽管理員說 健保費是從前前任主委說要給 才開始給的
而上任財委和上上任財委也就一直沿用 沒有調整
(委員之間並不認識 實在不方便跑去問前前任主委 到底這金額是怎麼來的....
管理員也說他們不清楚 就是看基本的投保金額 但是我查了 金額卻不相符)
所以如果我查的勞健保金額比952元低 應該沿用就可以了?
我看了他們的薪資單 覺得他們好辛苦 卻只能領低薪
很想幫他們調薪 但這不是我一個人能說了算 唉
另外 想請問 如果他們超時加班
加班費的計算 是不是22K÷30日÷8小時=91.6 (時薪)
加班2小時 91.6×1.33×2==243.6元?
每年普渡他們都要留下來加班 又沒錢拿
大熱天的還要幫忙協助拜拜和整理金紙灰燼
真的很辛苦
不知道今年我是不是該直接發這筆加班費(依據勞基法應該合法吧?)
先謝謝大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