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我知道跟反串仔認真根本是浪費時間
不過我還是希望這個議題能夠有引發討論潮的機會
我們先來看看民法派專法派之爭吧
https://dailyview.tw/Popular/Detail/596
坦白說 我之前並沒有去關注到民法的修法進度
所以我原本的想法是先求有 再求好
先立了專法 有了權力 再修民法補洞
修好後以民法為主
這兩者是同時並行且不衝突的
原因也在連結的文中說了
※ 引述《a9zeros (a九個零)》之銘言:
: 第一 同志就是一般人 和你我沒有不同
: 並非你說的超人種 不需要特殊法律
: 同志用民法並不需要改造什麼東西
: 把法條上部分字眼修正就搞定了
"因為光是在「夫妻」之類的相關用語上,就會涉及至少三百多條的法律條文,牽涉的範圍
太過廣大,修法流程曠日廢時,而在子女等第三人的權益上存在著更多的爭議,國外在處
理這方面的問題上也有不同的考量,舉例來說,同性戀婚姻的配偶所生子女,要算是直系
血親還是姻親就涉及民法中的婚生推定,相當複雜。"
而並非 "同志用民法並不需要改造什麼東西,把法條上部分字眼修正就搞定了"
真正關心同志權益的人根本不會說出這種瞎話
這表示你"根本沒關注他們這些日子再努力甚麼"
: 第二 如果你是超人種
: 接著你發現超人種廁所跟一般人一樣
: 比一般人種的廁所還要髒亂
: 甚至當初設立超人種廁所的目的
: 只是為了不想給超人種用一般人的廁所
: 你會不會不爽 會不會覺得被歧視?
就如同文中所說的
"一次到位 費時曠日" VS "先給部分權力 且快速"
我的想法是先後者 再前者
我相信跟我有相同想法的人並不在少數
我們跟萌萌的差別在於 "萌萌只願意接受前者"
而我們是"先求有 再求好 最後達到修民法"
如果現況能修民法一次到位的話 那我們會選擇民法
"目前修民法在立院已經三讀 你知道嗎?"
: 恐同說不出為什麼要專法
: 嘴硬的程度堪稱世界之最
這篇連上一篇 都是滿滿的我的意見
有句話說裝睡的人叫不醒,你打算裝做看不到我也沒辦法
畢竟"我前幾天質疑你的點你都沒回半個呢"
你不訪先"說出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