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真回:
很多人說恭喜婚前看清,但更多的人是婚後才看清,難捨難離。
我覺得這真的沒有什麼好恭喜的。此文並非討論道德觀,勿戰。
我個人的想法是,畢竟你們已交往五年,也有結婚走一輩子的想法
今天這件事情,男生並非犯了極惡之錯! 當然這得以妳的道德觀來決定
若妳完全無法接受,零容忍,請直接分手找下一任。
但我建議妳將此事說開,告知對方妳有看到這個訊息 (請堅定情緒勿崩潰)
告知他妳很心寒,對他無法信任,再看對方要怎麼處理。
如果對方要分........ 那就分吧 (唉)
如果對方願意認錯,我覺得可以給對方一個機會
事情不用鬧大,但要求對方許下承諾不會再犯
婚後房子必須登記在妳名下,並簽屬婚前協議書,用這個來讓警惕他!
Rita, 加油,祝妳事情圓滿處理,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