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贈與物品有拿回來的方法嗎

作者: oj7253 (kikilala)   2018-09-29 15:59:20
..文長..記者勿抄...
阿公有一兒三個女兒
阿公重男輕女
吩咐女兒們財產都不能拿表示全都要給舅舅
女兒也都同意
其中兩個女兒住同一區(其一是我媽
為了阿公養老在他們商量後
決定舅舅出資在我們這區買房
這樣有事女兒也比較好照顧
新房落成後舅舅的兒子跟媳婦
表示要搬來一起住
孰知住沒幾天就發生離奇事件
歸類為
(一)肥皂事件
孝親房旁有一間廁所
原本放一塊肥皂不見了
阿公沒想太多自己去買新的
但在當天晚上又發生
(二)鎖門事件
阿公認為孫媳婦故意鎖門不給他用
因此大吵
夫妻解釋當天要舉辦安麗日
肥皂拿去樓上給參加安麗日的客人用
(給客人用阿公用過的?在開一塊新的很難?
重點安麗日還辦在一樓= =
至於鎖門也說是不小心的
我媽還特地問建商不小心的可能性
建商表示機率不大
鎖門方式有兩種
從外面用鑰匙或從裡面轉好鎖在大力關上
廁所是塑膠門沒有重量
沒有窗戶也沒有風
So......?!
疑點重重
隔天晚上舅媽說新房已經賣給媳婦的媽媽了
女兒們聽到非常生氣
也跟建商打聽並沒有轉移
更何況真的轉售還要再扣3百萬稅金
刻意扯這種謊不就明擺要趕阿公?
因此大吵決裂
目前阿公在我家,阿公也有意在附近買屋
今日舅舅舅媽與另一個哥哥來我家談
主要在電話中講好要歸還阿公之前給的黃金
一開始哥哥開口請阿公跟他們回台北住
阿公一輩子都在鄉下
在我們家(鄉下)附近也交新朋友了
他怎麼想去?就拒絕
加上哥哥舅媽阿公脾氣都不好
一定會吵架
哥哥計較阿公之後若要在買房為什麼要登記我
媽名字
(3小,之前做的事等同棄養了
阿公現有資產不一定夠
女兒們也要幫忙出錢
照顧的也會是女兒們
要登記我媽名字也是阿公說的
說這什麼話)
再來談到拜祖先的事
阿公說若舅舅答應繼續拜會登記所有的地給他
哥哥說不要
阿公還有其他財產也要先給才要拜
(誰知你不信口開河?很多事都謊話連篇
說難聽點,阿公還沒過世,現在還算健康
就想要把所有財產都挖走嗎?
阿公自己都不用嗎?)
舅媽也表示已經登記給他們的地只值200萬太少
只會計較財產真的不想在講了
最後談到破裂我媽一開始也忘記拿黃金
事後請我爸問舅舅黃金下落
他們說沒帶回來
(阿本來不是特地來還黃金的?!
黃金價值50萬媽媽想說討不回就算了
阿姨嚥不下這口氣
希望可以知道有什麼方法能討回來
給黃金的時候是直接贈與沒寫任何證明
黃金的單字也一併附上了
可能沒辦法了......
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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