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
因她在臉書寫了這句話 法官認影射「職業二奶」判刑
新聞內容: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一名女子開玩笑說想被歐姓女子的男友養,歐女得知不滿在臉
書告訴對方「你這麼想要被人養不要找我男友,讓我很困擾」等文字,女子經由朋友發覺
截圖告知控告歐女妨害名譽,台中高分院合議庭認定「你這麼想被別人養」影射對方像是
「職業二奶」,公然侮辱犯行成立,判歐女罰金6000元確定,不得再上訴。
二審合議庭認為,歐女臉書寫「你這麼想要被人『養』」之字眼,乃指無法自食其力,須
靠他人維生之意,甚且含有「包養」意涵,被包養者生活費用大多由包養者所出,從某種
意義上來講是一種變相性交易,女性如專門以被人包養來維持生計,常被稱為職業情婦或
職業二奶,依一般社會通念,此言詞自屬足以貶抑他人社會評價、人格、名譽之語句。
判決指出,一名女子在通訊軟體LINE與歐女男友對話中提及「哈哈,夢想偉士牌,復古車
」、「你幫我出」、「養我比較好哈哈,我也不花你的錢」、「買一台車我載你環遊世界
」等語,歐女因此心生不滿以化名在臉書寫「姐姐你好,你這麼想要被人養,這麼想要偉
士牌機車,可以麻煩你找你男友要,不要找我男友嗎,你的環遊世界讓我很困擾」等文字
。
其中「你這麼想要被人養」等字句被女子朋友發覺截圖後告知,女子報案控告歐女妨害名
譽,但歐女否認妨害女子名譽,她說事出有因,因為對方明知與男友已論及婚嫁,故意以
引誘、煽惑之文字侵害他人感情權益。
之所以在臉書發表文章,只是針對告訴人違背社會道德行為,想要勸告她自己有男友,不
要找她男友並解釋臉書文中「你這麼想要被人養」全句應解釋為「你這麼想要被人照顧、
撫育之意」,並沒有「包養」含意,認為自己言論是可受公評之事,以適當善良言論勸說
等語。
但合議庭指出,公然侮辱罪並無真實證明或公正評論可言,歐女想保護者,只是她和男友
間之私人感情,而感情權益並非屬合法之利益,亦非屬可受公評之事,因此判她公然侮辱
罪成立。
新聞連結: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594519
心得:
我覺得法官蠻父權思想的
難道我餽贈我女友一個包包或是請他吃一頓飯
這樣就算包養嗎?那一堆結了婚之後 男方每個月要給家裡家用的
是不是也算包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