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意!每人每日限發一篇新聞。
新聞標題:
OL被離職怒告主管 結果反被誣告罪起訴
新聞內容:
曾任職日本火腿台灣分公司的林姓女子,曾受訪指控公司一名男同事常偷看她,
讓她感覺不適猶如性騷擾,結果公司不但冷處理,還將她非法解雇,林女因而怒
告兩名主管偽造她印章,製作假的自願離職證明,涉嫌偽造文書。但台北地檢署
查出,林女曾和後手交接業務,且交接期間林女從未向同事表示遭非法解雇,而
根據林女和同事的email往來紀錄,林女是自己要求提早離職,因此認定林女誣
告兩主管,今將林女起訴,而兩主管先前已獲不起訴處分。
《蘋果》今致電林女,林女婉拒受訪。但檢警調查,林女2014年開始任職該公司
,去年間她曾向公司反映,遭一名日籍男同事性騷擾,原因是男同事時常在公司
上班期間偷看她,讓她感到不舒服。
林女指控,因為反映性騷擾一事,遭公司同仁以異樣眼光看待,結果去年6月公
司突然片面在晨會上宣布她要自行離職,但實際上她並沒有離職意願,也沒有遞
過辭呈,結果她去向勞工局申訴遭非法解聘時,公司居然出具她蓋章的離職證明
書,因此林女指控兩名主管涉嫌偽造文書罪,但兩名主管也反告林女誣告罪。
檢方調查,林女上司證稱,林女是突然拿離職證明書給她,也寫好離職日期,且
根據《勞基法》規定,依林女年資須提前一個月通知資方要離職,林女卻在離職
前一周才告知,因此她表示要高層同意才行,所以有問過老闆,老闆也同意,林
女便和後手交接業務。
而林女後手也證稱,林女有做好交接清單,林女交代業務時她也有手寫MEMO記載
。
檢方認為,林女雖宣稱是在晨會上突然被離職,但林女卻在事前就已交接業務,
且離職證明書上的印章屬於林女私章,他人難以取得,因此認為林女誣賴兩主管
偽造離職證明書,今依誣告罪起訴林女。(吳珮如/台北報導)
新聞連結: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1108/1463043/
心得:
你好 偶素女森啦!!
對惹 就是那個R
女森森77長怎樣?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