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想問為什麼大家偏向專法結婚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8-11-26 14:08:58
※ 引述《lu723 (Zora)》之銘言:
: 那我的問題就是
: 為什麼大家不希望以民法修改的方式來促成同婚
: 第一 這比較省時省力
: 第二 這樣也不會有什麼歧視的問題
: 第三 我最想不透的 就是這樣有剝奪到異性戀家庭什麼權利嗎
: 來這裡問是想看看不同的意見
: 抽離自己的同溫層
: 並非要引戰
: 再請大家理性勿戰 謝謝
公投的結果說明了一件事 :
同志爭取與婚姻相同範圍的法律保障 ( O )
同志爭取認同與支持 ( X )
講白了 : 同志要法律保障那是你家的事, 別扯其他有的沒的.
不管公投結果,同志都即將可受等同民法婚姻範圍所保障的內容.
修民法或專法其實是意識之爭.
而公投只是反映了當前民眾的意識型態而已.
法律或理性上是不是該保障那是一回事.
心理接不接受,喜不喜歡同志又是另一回事.
但在整個過程中我們可以看到這兩件事被包裝在一起.
事實上很多人的想法是 : 同志要結婚那是他們的事, 不要跟我扯上關係就好.
今天談到修民法, 會真的花時間去了解修什麼,怎麼修,修了之後會怎樣的人很少.
管他修了之後到底有沒有影響, 反正去搞專法我連花時間了解都不需要.
別忘了當前環境,民眾對於政治人物,司法行政,同志等都沒有足夠的信心.
不可能誰拋了句"沒影響", 就毫不保留的相信.
反而當有人說修民法或性教育可能導致什麼後果, 恰恰與民眾的沒信心不謀而合.
今天不管專法民法都能保障, 又為什麼一定要修民法?
爭的其實不是法定權益, 而還是意識型態之爭.
這已經不單是法律保障而已.
今天要讓那些懶得管,覺得麻煩,沒信心的民眾也可以想都不用想,
光靠口號標語就挺修法, 那除非同志給大眾的印象"先"翻轉.
所以原PO提的歧視或是否剝奪異性戀家庭什麼權利, 都還太遠了.
很多人根本連思考都懶得思考, 憑當下對同志的感覺就決定怎麼投票了.
在那邊問有什麼影響, 是不是歧視, 耗時費力等等等的, who cares ?
為什麼大家不希望以修改民法來促成同婚的原因,
是因為大部分的人投公投票都是憑既有的認知、觀念、感覺,
再加上, 沒事好好的幹嘛要去變動呢?
今天如果要修民法婚姻章, 即使不加入同志婚姻而只是就原有異性婚因的規定做變動,
普遍也都會覺得沒事幹嘛找事做阿!
針對於議題的辯論或許能改變在關注這些資訊的人的想法認知.
但對於更多數無心關注的投票者來說, 他們投的是對同志的感覺.
而感覺,觀感這種東西不是嘴皮子就能改變的.
作者: cyijiun (哈哈)   2018-11-26 14:11:00
連續看幾篇有點恍神 怎麼有的人討厭同志說干你屁事 也同時覺得同志結婚干我屁事 所以這到底是不是爭點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8-11-26 14:12:00
s
作者: barbarian72 (barbarian72)   2018-11-26 14:12:00
當然不是爭點啊別搞錯重點了XDD
作者: cyijiun (哈哈)   2018-11-26 14:13:00
那到底同志結婚要說跟它們有關還是跟他們沒關???看到一堆說我支持同志 可是我不支持同志說干你屁事我覺得一堆人在同志議題上選擇性搖擺 碰到民法專法說
作者: cart76002 (參參)   2018-11-26 14:14:00
答案就是沒關,一點關係都沒有
作者: cyijiun (哈哈)   2018-11-26 14:15:00
同志關我屁事 碰到同志婚姻說討厭你說不關我屁事
作者: cart76002 (參參)   2018-11-26 14:15:00
你手上這張選票是護家盟塞到你手上的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8-11-26 14:15:00
今天就算是異性戀 要跟誰結婚也沒關係啊
作者: molle   2018-11-26 14:15:00
再加上不知道法律年年都在變動XD今年公司法大修了不知道多少條 哎呀大家都不知道
作者: cart76002 (參參)   2018-11-26 14:16:00
我最欣賞直說同志婚姻乾我屁事的異性戀 因為這是事實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8-11-26 14:16:00
不是很多女孩兒們說 誰說一定要結婚的 哼
作者: FZ5566 (風箏56)   2018-11-26 14:17:00
當然關我屁事,不關我的事要我投票表態,還不讓我反對,反對就扣帽子,林北就是要反對給你難看
作者: lanx105 (海綿/簡單多細胞)   2018-11-26 14:18:00
要加sssssssssssssss
作者: molle   2018-11-26 14:18:00
反對要投第12案不同意喔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8-11-26 14:18:00
唉,所以真的開相反公投,還不如冷處理萌萌公投,挖洞給他們爆炸就好。
作者: FZ5566 (風箏56)   2018-11-26 14:18:00
特別是幾個蠢貨,把反同仇女宗教綁在一起,得罪了仇女不仇女的,信教不信教的,幫反同推了一大把
作者: molle   2018-11-26 14:20:00
可是第12案很多人同意保障同性二人建立關係耶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8-11-26 14:22:00
你不要上升到對決,把萌萌塑造成浪費公投錢的亂源,再來看看票數阿。
作者: molle   2018-11-26 14:24:00
其實我也是覺得這次很多公投滿明顯是惡搞 怎麼反方不太講可能反方懂法律的也不多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8-11-26 14:26:00
最不懂法的就中選會阿,讓同婚公投排進去了。
作者: molle   2018-11-26 14:49:00
"要不要認同,要不要去接受或喜歡"這是當然 且也不只同志有這問題 這幾乎大家都有吧...有人不是在性向上不被認同接受喜歡 但可能在長相上或學歷上或身高之類的有這問題 討論這個變人生議題了
作者: Hzy1004 (我是一隻魚)   2018-11-26 15:30:00
我不反對同志 但是反對修法啦 法律人路過直接立專法為同志保障結婚的法律層面不是更快更有效率嗎?
作者: molle   2018-11-26 15:33:00
法律人路過 尤美女前律師提出來的民法修正案就很剛好了前中研院法律所研究員黃國昌也認為修民法就好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8-11-26 15:53:00
我覺得民法是所有人民的法,排除掉一部分人沒包含所有人民那算是立法缺失,應該修正,而不是另立專法"沒事好好的幹嘛去變動"只是對權益沒受損的人而言事實上就是很有事好嗎 XD
作者: hsiangchentw (SUN)   2018-11-26 16:04:00
為什麼就一定要二分法,14、15沒同意就是歧視蛤
作者: sharkloveeat (鯊魚咬起來)   2018-11-27 01:41:00
不管如何 票投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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