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訝異會失敗 我一直以為平權同婚是政治正確的立場
許多知名藝人 蔡依林、阿妹...都不吝在作品上表現支持 也未曾聽過民眾有反對聲音
我在想會不會是台灣人很會做表面 表面附和 私下是雙面人?
我本身的例子可以作為一個現實社會的範例 我的立場是有幾經周折的
我是異性戀女性 我一開始是支持平權同婚
認為只要真心相愛 無論性別為何 就可以被接受 以及擁有法律的資格
我不是基督徒 但今年開始偶爾會去教會聽週日演講
教會認為健全的家庭和婚姻是讓社會運作不崩解的原因
也因為神的話 也就是聖經 裡面載明婚姻必須是一男一女的結合
因為神創造男人亞當 從亞當的肋骨取下做出女人
我本身是單親家庭長大 我也深知家庭婚姻的重要
所以一度我的立場改變為接受同志愛情、同居保障雙方權益 但不支持擁有婚姻資格
但在選前幾天 我在網路看到了一個小短片
是一個媽媽獨自一人在街上發傳單 請大家支持平權同婚
因為他有四個女兒 其中一個是同志
而他的願望就是 他三個女兒都結婚了 剩下這個同志女兒 他擔心女兒老了一個人
影片有觸及我的個人經驗 我當下淚崩
因為我的媽媽也有同樣的擔心 擔心他死之前 我仍是一個人 沒有結婚 當我單身的時候
他是會擔心的
我有想到很多人也想到的狀況 沒有結婚 但有相愛同居的對象 不算是一個人吧?
但我又想到 婚姻給人的感覺不只是一張紙 還包含了承諾
而且教會講的很清楚 建立家庭的起點是立約 同居無法取代婚姻關係
所以對於真心相愛的同志 我無法一派輕鬆的告訴他們 可以同居就好啦 不一定要結婚
因為我知道真心相愛 願意為彼此負責 想共伴一生 無論悲喜的雙方 絕不可能只甘於滿足
同居
婚姻立約是相愛之後 建立一個家的肯定 讓兩人知道我們屬於彼此了
所以投票日當天 我才確定自己要投的是同意平權同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