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經過防盜門大響

作者: GrandTOTORO (叫我史特龍)   2018-12-22 09:28:0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65.119.171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545409455.A.0EC.html
: → hohuihsin: 那我太高估這書店了,我都逛貴婦百貨,不知防盜門為何 12/22 00:32
: → hohuihsin: 物,唉... 12/22 00:32
: → hohuihsin: 害我很想把買的東西都丟掉,整個感覺很差!看到東西就 12/22 00:39
: → hohuihsin: 想到這經驗! 12/22 00:39
: 文章前面說看過防盜門現在又說沒看過
: 拿書店對比lv這類店家
: 你書讀到哪去啊?
: 丟啊 我想他們也不缺你這個客人
概念上拿這兩種店家來比有甚麼問題嗎
他們一樣都是開門作生意的阿
一個在乎客戶體驗
一個不在乎客戶體驗
差別就在這邊
當然這種把消費者視為賊的店家也是有他的死忠支持者
這種當然見仁見智
不過開門做生意講究的就是個人和
天天在那邊說不缺這個客人
怎麼看都不是一個恰當的態度吧
: → hohuihsin: 對了,店員沒跟我道歉喔 12/22 00:45
: 講白點又不是店員裝的
: 為什麼店員要和你道歉?
: 整天要別人道歉?
基本上呢
今天消費者進入商店去消費
店員就是代表店家
所以今天店家如果在乎客人體驗
麻煩到了消費者禮貌上應該要道歉這應該是合理的
至於為什麼說麻煩呢?
理由很簡單
第一
經過防盜門鈴聲響
並不意味著消費者有偷東西
因此店家不能以現行犯的方式強制拘留消費者
強制消費者留下可能觸犯強制罪
這時候店家如果懷疑該名消費者有偷竊行為
合法的作法是報警
並且提出確切的證據證明消費者有偷東西
消費者願意配合等於給了店家方便
消費者不願意配合店家沒有任何辦法
第二
除了公權力
任何人不能搜任何其他人的身體
這是憲法給予民眾的保障
所以就算被強烈懷疑有偷竊行為
只要不是當場抓獲
店家是沒有任何權利可以要求消費者讓他們搜身的
當然台灣的法治教育有很大的進步空間
對於人身隱私的自主權力意識也相對低落
總覺得給人家搜一下會怎樣嘛
台灣多數的消費者也很nice
通常也就給店家方便
但真正的關鍵就是
消費者浪費時間通融讓店家確認是否有偷竊這件事情
是給店家方便
不代表消費者有任何義務應該配合
如果這種方便還被講的理直氣壯
我真的覺得書讀到哪裡去的不是原原po的h大
: → hohuihsin: 下次再亂糾不勞你先報警,我自己報 12/22 00:46
: 報啊 笑你不敢
: ※ 編輯: kent21413 (61.65.119.171), 12/22/2018 00:47:38
其實我自己也不是很喜歡報警
因為我覺得很多事情不需要浪費公共資源
但是如果學校公民課沒有好好上
那麼我是不介意報警賺點和解金
雖然說大多數會傻帽鬧上警察局的都是中小企業的店家
一時血氣衝腦喜歡亂挑釁
然後法治教育可能受早期威權洗腦沒有學好
但是如果台灣要進步
這種錯誤觀念也只能從一次次的報警開始做起
不然又不是8+9比大聲
笑你不敢下一句話是不是我大哥是xxx
: → kent21413: 對了 還沒解釋你前面說你看過防盜門 後面說自己沒看過 12/22 00:48
: → kent21413: 防盜門 可以解釋一下? 講話矛盾成這樣 真的很讓人懷疑 12/22 00:48
: → kent21413: 你故事的真實性 12/22 00:48
: 噓 hohuihsin: 要怪去怪真的小偷,自知自家門會亂響還亂糾,糾錯不道 12/22 00:57
: → hohuihsin: 歉要幹嘛? 12/22 00:57
: 誰糾妳是小偷?
: 店員有第一句話說你小偷?
: 門是店員裝的?
: 店員有做錯什麼?為什麼他要跟你道歉?
: 台灣服務業就是被你們這群人弄到壓力很大
不是喔
今天的問題不是消費者針對特定店員
而是店家喔
店員在進行銷售行為的時候是代表店家沒錯
但是那應該是在店家授權的情況下代表店家執行業務
如果消費者今天有糾紛
那也是消費者跟店家之間的事情
跟店員不應該有任何關係
當然我不是不能理解很多店家內部沒有很好的管理制度
出了問題都是店員要扛責任
但說到底那也不是消費者造成的問題
店家本來就沒有權限去搜身消費者
消費者本來也不需要去配合店家確認是否有偷竊
如果今天店家有內部規則要求店員這麼做
那是規則本身就有問題
干消費者甚麼事情?
那如果店家沒有授權店員這麼做
那麼店員本來就不應該去做這些事情
: 動不動就要沒做錯的人道歉
今天一個不好意思就可以幫店家省下高額的法律成本
不把它寫進去sop我覺得也是很奇怪
但那是選擇問題
如果要一個不需要配合你搜身的人讓你搜身
道個歉有甚麼問題嗎?
至於有沒有做錯...
我是不知道有沒有做錯有這麼重要啦
如果那麼堅持是非對錯
一切走法律途徑不就好了
何必要人留下來配合搜身呢
: 還有你前後矛盾不解釋?
: 你以後就防盜門響一次就不要去一間店
: 我看是你沒辦法逛街還是店家先倒
: ※ 編輯: kent21413 (61.65.119.171), 12/22/2018 01:02:44
我敢說一定是店家先倒XD
: → hohuihsin: 你為什麼覺得顧客不會報警呢?要就鬧大啊! 12/22 01:00
: → kent21413: 報啊 你鬧大啊 有夠無聊的人 12/22 01:03
: → kent21413: 講的別人很怕你報一樣 你信不信你報了是警察覺得你找麻 12/22 01:03
: → kent21413: 煩 12/22 01:03
: → kent21413: 我也遇過像你一樣的人 一直要我道歉 老子就是不道歉 然 12/22 01:04
: → kent21413: 後報警叫警察 警察反而把他帶走 12/22 01:05
大概他態度不太好
警察需要他冷靜才帶走
這時候其實很冷靜的跟警察說
我認為某店員是在店家授意下妨害我行動的自由
以及他在公共場合中指控我偷竊
我認為這有可能妨害我名譽
我希望店家能提出我有偷竊的證據
否則我要控告這家店家與這位員工妨害名譽並且觸犯強制罪
倒楣的就絕對不是消費者
: → kent21413: 好像買個東西錢就進店員口袋 怕死了 12/22 01:05
: → kent21413: 少一點你這種客人不知道店員多開心 12/22 01:06
店家碰到這種員工也真的很冏
大概這個店家內部的員工分紅機制也不太好
: → hohuihsin: 去睡覺啦,我是有要求人家道歉喔?沒有欸!吃悶虧的是 12/22 01:14
: → hohuihsin: 我欸! 12/22 01:14
: → hohuihsin: 你覺得我矛盾倒是你國文課可以從國中開始修 12/22 01:16
: 推 hohuihsin: 謝謝你讓我知道這些事,但下次發生我還真會報警。 12/22 01:19
: → kent21413: 前面說看過不少店家裝防盜門 後面又說什麼是防盜門 這 12/22 01:27
: → kent21413: 講話還不夠矛盾? 還是要我找矛盾意思給你看? 書都讀哪 12/22 01:27
: → kent21413: 去了? 你真的是去書店? 12/22 01:27
作者: Epimenides (No.13)   2018-12-22 09:35:00
推這篇
作者: kids990132 (J.J.N.)   2018-12-22 12: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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