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親戚過度專注私事

作者: ab784533 (laura0129)   2019-03-23 13:57:20
※ 引述《P0PPY (爬)》之銘言:
: 長輩過度關心
: 這很常見
: 1.先問有沒有異性對象 (明明有人想單身也有人喜歡同性別 這都很正常吧?)
: 2.有了 一直催結婚
: 3.結婚了 催快速生小孩(也不管夫妻體質怎樣)
: 4.生了女生 催生出男孩為止(不一定 但有些舊想法的長輩會)
: 只是 想問 如果那個over程度是
: 你不理他 或是表明你沒有這打算(例如 有兩個女兒而很好沒要再生)
: 他還故意走想你面前講不停
: 你以藉故轉移話題 他還說教式的堅持說教
: 你有禮貌的說 謝謝關心 但這樣不舒服
: 他還把你當"不作為犯"一樣批判你
: 有法路途徑保護自己嗎? 我不確定我錄下他 "刻意講不停 請他不要講
: 他偏偏故意靠近一直講這樣的畫面"
: 能不能告強制罪??
: 能不能告強制罪??
: 或是 有任何法律可以保護我們?
: 已經到了看精神科了 .......
: 謝謝
你好,一點淺見僅供參考
處理這件事有幾個層次
1、請第三方介入勸導 (警方或里長或族老)
2、法律制裁
3、與對方溝通使之放棄
會上來求助,想必1是沒用了
2的話關係到蒐證、嚴重程度等因素,不一定能起訴,起訴也不一定會勝訴
但是我認為可以透過2達到3的目的。
我自己前年在網路上遭受類似的困擾,報警提告之後雖然沒有下文,但是對方有收到檢方的調查通知,他因此明白了我的決心,自行停止了騷擾行為。
首先請將蒐集的證據帶去報警,而且要快,因為這種訴訟的追訴期很短,自妳知曉該事實起算,半年至兩年不等。
去警局就是提告了,沒有什麼備案一說
做筆錄詳細描述他對你做出的行為,警方會將筆錄送交檢察官,最後是由檢察官來判斷是否起訴。
不需要擔心警方不受理,依規定只要妳堅持,警方必須要受理,只要受理了,警檢就必須調查,對方就會收到通知要求到案說明。
簡單列幾個可能涉及的法律,但詳細內容還是要因應妳的案件,僅供參考用
1、民法195,妨害自由(如果他抓著你嘮叨不讓你走)可請求損害賠償
2、刑法304強制罪
3、社會秩序維護法68,於公共場所滋擾住戶
請特別注意,涉及這些法條「不代表可以成功起訴」,起訴與否要判定生效要件、成立要件
、情節是否重大等等等,這些說起來很複雜,是檢察官的工作。
但我們小老百姓,比較經濟的方法,就是去警局報案,立案之後要求警察調查,起訴不成可
以開調節委員會,調解書送法院審核之後與民事判決有相同效力,對方必須照做。
保持堅定立場,其他都交給專業的來
祝一切順利
作者: GarfieldCxT (本多)   2019-03-23 14:01:00
爆炸一次給他看 以後他就不敢問了
作者: Davidhu127 (船船_BTTO)   2019-03-23 17: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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